农房险:农民家园的“防护网”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244 浏览:32334

2005年的“麦莎”,2006年的“桑美”,一想起台风过后家园成废墟的情形,浙江沿海不少农民至今仍心有余悸.而对于收入微薄的家庭,重建家园更是成了一个梦想.不过,随着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出台和推广,从2007年起,浙江的农户们再也不用为灾后没钱重建家园发愁,他们从此多了一道抗风险的“防护网”.

2007年1月2日晚上8时许,浙江金华市傅村镇畈田蒋村因电线老化突然发生火灾,余银莲、蒋忠明等5户农户的8间房屋被完全烧毁.据受灾户余银莲介绍,10多天前,她和村里的其他农户一样,向保险公司交了每户10元保费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投保的10元钱中,政府出了7元,个人只掏了3元.这次他们意外遭受火灾,获得了共计3.96万元政策性农房险理赔款.

余银莲也许不会想到,她是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第一位受益人.事实上,自2007年浙江省开始实施推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来,诸如此类帮助灾后农户重建家园的事屡见不鲜,深得民心.

据最新统计,截至2007年4月15日,浙江全省共有979.18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95.46%.广大参保农户所关注的理赔工作也及时到位.到4月15日为止,全省共有受灾农户1172户获赔,累计赔款1084.86万元.

改革传统救灾机制迫在眉睫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是全国自然灾害最高风险区域之一,每年台风等灾害造成农房大量倒塌,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政府救灾工作压力也很大.

据民政部门统计,从1997年到2005年,浙江省农村共倒塌房屋4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年均损失3.6亿元.尤其是近几年连续遭受多次强台风袭击,损失惨重.2005年倒塌农房5.3万间,2006年仅台风“桑美”过境就倒塌房屋3.9万间.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猛进分析说,从近几年抗灾救灾的情况看,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相对于庞大的受灾面积而言,救助还是有限的,还存在着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比如,2005年浙江省因倒塌房屋造成的直接损失为4.2亿元,当年民政救济补助为5000多万元,只占全部损失的12%左右.可见,完全依靠政府输血式的救助,并不利于受灾农户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

章猛进说:“政府直接拨钱的救灾模式还存在很多弊端,首先是速度太慢,经过层层划拨的政府救济金发到灾民手里,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利于灾民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二是虚报冒领太多,存在少损失得到多赔偿、重损失得到轻赔偿的现象,有些重灾户的实际困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有些救灾资金在下拨过程中,由于缺乏透明度,经常被挪用.”

由此可见,改革传统的救灾机制已迫在眉睫.浙江省目前正在实施的“政府+市场”的新型农村救灾机制,正有效地避免传统救灾机制存在的缺陷.由专业的市场化机构――险公司作为第三方负责救灾资金的赔付工作,不仅提高了农户受灾勘损定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且还保证了救灾资金定向使用,增加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农户只要交三五元保费,最高可获得1.8万元赔款

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由政府组织推动,以农民居住房为保险对象,以“保障灾后农民及时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为目标,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保险制度.参保农户实际需自交的保费仅为保费的1/3左右,参保后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两倍资金补助,保险理赔则全部归农民所有.这一惠及全省1245万户农户的新型救灾保障项目,2007年1月1日起在浙江正式实施.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按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规定,浙江省按照风险系数将全省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为温州、台州、舟山、丽水等4个市,二类风险区域为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嘉兴、衢州、金华等7个市.一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为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县财政补助6元;二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县财政补助4元.此外,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考虑到公平性,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只能投保一宅.

根据保险责任,因受台风、热带风暴、洪水、暴雨、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火灾、爆炸等非自然灾害造成农民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关部门对浙江省农户建房成本作了抽样调查,一般每户建房成本在4万元左右,每间8000元.根据“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全省统一标准,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因为政府补助力度大,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普遍欢迎.比如在一类风险区域,每户每年15元的保险金中,政府补助占10元,在二类风险区域每户10元的保险金中,政府补助占7元,当房屋倒塌后,保险公司将按照最高每户18000元、每间3600元的赔偿标准提供保险保障,这与每户3元、5元的保费支出相比,保险保障的扩大效应约为6000倍和3600倍.但这样一来,浙江省各级财政为此每年共需承担约9835万元的资金补贴.

2007年1月21日下午3时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龙头村发生火灾,共造成3户农户遭灾.人民保险公司瓯海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及时定损并迅速与农户达成理赔协议,决定给予全部烧毁农户1.8万元,其余两户一户2000元、一户3600元的赔付,1月24日,人民保险公司瓯海支公司会同发改局有关人员将理赔款交到农户手中.农户支永珍接过保险公司人员递过来的理赔款时感动地说:“1月19日刚交了5元住房保险,21日发生了火灾,想不到政府这么快就把这么多的钱赔给我.”


投保政策性农房险后,农民最关心的是受灾出险后如何得到及时、合理的理赔.而农房倒塌、损毁定损、理赔环节通常又较为复杂,为此,浙江省专门设定了一些人性化的特殊理赔办法,尽可能增加对困难户和少房户的赔偿.这些人性化举措包括:一户房屋不足两间,全部倒塌按9000元赔偿,而通常每间最高赔付标准为3600元.并规定在与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实行一次性全额赔付,比常规赔付时间缩短了7个工作日.

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做出了实质性的探索

政策性农房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十大实事工程之一.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试行第一年各地参保率要超过50%.然而,截至2007年4月15日,全省便有979.18万户农户踊跃参保,参保率达95.46%,超额完成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浙江省政策性农房保险之所以深受农民青睐,关键是这项制度设计先进、合理,充分顾及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同时,很好地培育和提高了广大农民的风险意识和参保意识.

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作汀说,浙江省这一“由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政策性农房保险模式,目前在国内属首创,具有保险责任全、政府补助多、赔偿标准高、赔付速度快等优点.从实践看,浙江省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农户愿接受、政府好承受、保险公司能经营,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制度.

近年来,党、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工作,并要求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金融界的业内人士认为,浙江省的成功实践表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符合浙江实际,有利于探索新型农村抗灾救灾机制;有利于拓展救灾渠道,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变传统救灾机制,变灾后救济为灾前保险补助;有利于精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