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41 浏览:10030

摘 要: 农民养老是我国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途径.本文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具体对策.

关 键 词 : 农村; 养老; 商业保险

中图分类号: F84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7-0018-03

引言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于提高保险业整体发展实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有效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快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发展农村商业保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一)发展农村政商业保险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根据《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其中近60%老年人分布在农村.[1]而且,在未来5年内,男60岁、女55岁的农业人口将以每年85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8年将达到1.2亿人的峰值.[2]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农民的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但两者均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减少了子女数量,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老龄化以高于城镇的速度推进,这些因素都从不同层面影响到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土地规模小型化和农业比较收益偏低,土地的保障功能不断减弱.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努力寻求新的适合时怎么发表展要求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商业养老保险因其诸多优势,能很好弥补社会保险供给上的不足,有利于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弥补了分配制度中社会保险的不足,使“效益原则”与“公平原则”达到辩证的统一;商业保险能够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促进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良性循环;商业保险能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补充了社会保险的空白地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领域.因此,发展商业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层面发挥着不同的功效.[3]在基础型社会保障层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日常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实现社会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保障机制运营效率.在享受型社会保障层面,商业保险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商业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农民获得养老保障的需要

根据2006年2月全国老龄办的最后统计,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14%,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列.同时,中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这一切都说明,中国农村不仅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另一方面,1992年由民政部门制订、国务院发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经过十多年的调整、整顿后,不争的事实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不但没有得以普及,参保率反而呈下降趋势.鉴于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可以预期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很难建立普及全国农村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管是传统的家庭和土地养老,还是现代的社会养老保险,都无法完全满足农民的养老保障需要.因此必须发展更加灵活的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来满足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三)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需要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公司的竞争日益加剧.从市场构成和分布分析,目前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中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多人分布在农村,农村是我国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由其是在城市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尽快开拓农村市场,是保持商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是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保证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四)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降低社会储蓄,拉动社会消费的需要

农民消费需求乏力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在于我国当前社会养老、医疗、健康、失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商业养老保险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越来越富于个性化的保险产品,满足农民的多层次保障需求.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降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的目的.统计资料显示,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

城镇低保人群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企业年金方面,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年金集合计划受到广泛认同,到2006年末,养老保险公司已经受托295家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16.3亿元,占全部法人受托人业务的65%以上;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面,江苏、河南、广东等省市的66个县(市、区)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参合率91%,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1亿元,为736万人次提供补偿金额9.7亿元;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面,重庆、河北等省市参保农民累计7541万人次,积累养老金27亿元.[4]在拉动政府公共产品消费支出和企业的风险管理和福利消费支出的同时,商业保险满足居民个人保险需求方面也取得了巨大进步.

(五)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需要

随着农村改革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其中一部分剩余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出务工,但是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仍滞留在农村,这样就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农村无业群体.而发展农村寿险业务,需要一支庞大的管理和销售队伍.可以吸收大量的农村闲散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5]

二、当前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利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开拓农村寿险市场已在物质基础、政策环境和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具备有利条件.

(一)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步上升,为开拓农村寿险市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来,连续推出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惠及亿万农民,在系列利好政策的引导下,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粮食连续增产,2006年产量达到9949亿斤,农民持续增收,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7元,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稳定.[6]随着对“三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消费水平将从解决温饱问题提升到考虑保障、子女上学、养老和抵御风险等问题,潜在的保险需求将被激活,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的空间将更加广阔.

(二)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养老保险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中的作用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改革,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7]并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健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在构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8]十七大报告高度肯定了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养老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养老保险的发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保险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三农””保险的发展,为农村商业保险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保监会将“三农””保险列为战略机遇期我国保险业重点推动和大力发展的重点之一.将其看成是保险业怎么写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突破口.2004年以来,保监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域保险”,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险等.

(四)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经过长期经营农村业务,积累了一定经验

1996年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以来,寿险业始终以较快速度向前发展.但从市场构成看,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业务发展迟缓.在保监会大力发展“县域保险”的号召下,保险公司积极响应,在县域保险业务拓展方面不断创新模式,为农村寿险业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是加强县域网点建设,将建立网点作为农村保险业务发展的基础与关键;二是加强县域队伍建设,建立驻村营销员队伍;三是丰富产品和改善怎么写作.如中国人寿2007年推出首款惠农保险――新简易人身保险,得到政府和市场的认可.

三、当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农民收入水平低,难以消费养老保险

保险是一种消费型商品,但不是生活必需品.养老保险保费相对较高,目前一般一份保额十万的保单年缴保费4500元到5500元之间,大多数农民无力承受.农民只有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最基础消费之后,人们才有可能将剩余的钱投入保险.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当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能产生上一层次的安全需求.养老保险需求从风险保障的基本功能看属于安全需求,因此收入水平是影响着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9]2005年,我国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5.5%,尽管与1990年相比下降了约13个百分点,但仍显示农民相当一部分收入是用来支付食物花费,再加上花在衣、住、行方面的费用,所剩已寥寥无几.低收入水平决定了绝大多数农民消费产品的能力有限.

(二)农民保险意思不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整体规模较小

农村自然环境恶劣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信息闭塞.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传统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的接受和认同能力相对有限.农民购写保险的意愿不强,同时农民的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经济能力有限,制约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拓展.此外,农村自然环境特殊,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这种特殊的自然环境导致保险展业难,展业成本高.另外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村,对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信心不足.只有县级业务员以个体的形式发展有限的农村业务,使得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规模得不到有效的发展.

(三)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和管理怎么写作上存在不足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市场主体单一,在农村大部分地区,中国人寿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使得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和怎么写作管理上都存在不足.首先,产品未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进行的,因而所开发的产品也都是针对城市居民不断提高的收入水平、购写能力、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保险公司不顾农村与城市的保险需求差异,简单的把在城市销售的产品直接或稍微改头换面就搬到农村市场,难以适应农民的实际需要.其次,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县级分支机构的个人营销员由于缺乏正规的保险业务培训,保险知识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职业道德.致使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营销人员总体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最后,农村商业保险网点建设和客户怎么写作体系不健全,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产业、轻管理”的现象还没有将客户怎么写作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

(四)政府在法律和财政上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缺乏有力的支持

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商业养老保险功能和定位认识不足,导致政府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缺位与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缺乏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的思路和方案;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对补充养老保险介入过深,限制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三是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提供与财政支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不足,而对其经营却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四是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滞后,缺乏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随意性较大;五是缺乏支持、补充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配套的政策,限制了体系的健全.正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缺乏必要的支持,甚至持否定和捧斥的态度,制约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发展.

四、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写商业养老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经营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惠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市场的开发.[10]

(二)保险公司应加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的宣导,提高农民自觉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应该以开展特色保险宣传为切入点,增强农民保险意识.一是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比较滞后的实际,保险公司应深入广泛的开展好宣传工作,如通过放映电影、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等形式宣传保险,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转变养儿防老、疾病救助、教育消费观念,使农民对寿险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二是利用典型赔案、农民身边的赔案,宣传保险的功能作用,消除和澄清少数农民对寿险的模糊和错误认识,凸显出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使农民对寿险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三是深入村寨、田间地头,走村串户、驻村入户,通过村委会广播、黑板报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强势宣传.利用银行邮政等单位的网络优势加强宣传,使保险意识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

(三)结合农村实际,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养老保险产品

农村养老保险产品应具有明显的保障功能,保险金额应当适当,要考虑农村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和实际购写力,承保内容要简明,保险条款要通俗易懂,便于农民理解和接受.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寿险需求特点,体现地区差别,在贫困地区可以设计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的保险产品,在较富裕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可设计有一定投资价值的保险产品,开发高端农村市场,兼顾保障和投资.如按团体年金思路设计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养老保险产品,为适应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现实大力推进条款通俗化进程,如推广投保简单、便于携带的卡折式产品,突出购写保险的便利性,增加产品的吸引力.在设计开发保险产品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保险的需求愿望和承受能力,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应该积极探索和开发出适合不同层次农民消费的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四)强化怎么写作意识,重视客户怎么写作

保险是怎么写作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本土化的保险营销员深入到社区、乡村逐村逐户上门帮助群众了解保险,引导农民科学购写保险.加强营销员的诚信意识和专业水平,严格严惩制度,坚决杜绝欺诈、误导客户现象的发生.因地制宜优化保险流程提高保单售后怎么写作特别是保全、理赔的效率,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群众需要、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如为农村孤寡老人,困难户献爱心,关注外乡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管理功能.

(五)监管部门应积极探索,创新保险管理模式

我国保险业的实践证明,商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商业保险在技术、管理、成本控制、怎么写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在一些领域参与社会管理,可以减轻政府公共管理的压力,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因此,以政府推动、市场优化运作的方式发展农民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既可以发挥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也能促进社会稳定,为政府减压.以失地农民为例,鉴于地理位置、劳动力素质、就业安置等情况的差异,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生产生活情况会有所不同.一些地处近郊地区、市场观念强的农民较好转变了生产方式,成为了城市扩张的受益者.这部分人对养老需求层次要求较高,为过一个安详的晚年需要更高的保障程度.他们有动力、也有能力购写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如果能在政府的推动下良性对接,以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商业保险提供差异化产品,满足农民补充养老需求,就能填补这一市场需求,不但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补充养老保障,还可以全面设计覆盖住院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障,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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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十七大报告上的讲话[DB/OL].,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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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罗世瑞.发展商业人寿保险,解决农民养老问题[J].经济师,2004(1):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