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527 浏览:15743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伴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化,新形势下出现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近些年随着国企制度的改革,企业的养老保险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章主要分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外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希望能促进国企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进而实现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 键 词 】国有企业 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一、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其发展的好坏及稳定程度直接决定着社会,甚至国家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所以,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事关国企的发展及职工的个人生活,其能否得到合理的解决对我国社会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从目前的国企养老保险的发展来看,国企在养老保险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究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很多,本文就粗略的分析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老保险制度内部的“二元”格局的长期存在

近年来,养老保险体系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正逐渐被打破.但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得以完善、国企改革不断推进的形势下,却出现人员流动难、人员流动无保障等不利于改革进一步推进等问题.究其原因,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执行的是不同的养老制度,由于相互间的不衔接,不仅使流动人员退休前养老保险关系难以接续,也造成企、事业退休人员间养老待遇存在较大差距.

(二)养老经费紧张,财政压力增大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单位经营所得支出,在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退休费用剧增的情况下,财政支付压力巨大.尤其是对自收自支类国有企业来说,在退休费用支出一旦超出单位预算的事业经费时,原本引以为豪的“铁饭碗”将成为易碎的瓷器.随着统一的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原始基金积累的缺乏,必将引发养老保险又一个隐性历史债务的形成.

(三)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增值困难

国有企业在养老保险的制度改革中,也实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使用,这是非常不错的做法.其目的,一个是通过个人账户的建立可以激发企业职工参保的热情,达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促进他们的投资向养老个人账户倾斜.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国有企业支付职工退休金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这方面带来的压力.要解决国企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最关键的也是最主要的就是实现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有效途径实现个人账户的保值和增值,就会打击国企职工参保的积极性.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企职工的个人账户在增值保值上还很难实现,还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

针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我们可以多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养老保险经验.

二、国外养老保险经验借鉴

智利是西半球最早建立社保制度的国家之一,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计划采用现收现付制,它广泛覆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并且在部门和行业之间条块分割.从20世纪50年始,由于财政收支失衡、收入分配不公以及低效的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养老金制度逐步陷入危机.1980年11月,智利颁布了第3500号法令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私有化改革,自1981年5月起实施.这是一种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由私营机构管理运营和政府监管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智利这种新的养老金制度运行良好,效果显著,在国际上被赞为智利模式,为南美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国家所借鉴.

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形成,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完全积累.参保人按月将工资收入的12.3%左右缴至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其中10%存入个人账户,0.9%作为参保人的残障保险金,由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转交给指定的保险公司,1.4%左右作为管理费用(平均数字,各家不一).个人账户资金资本化.参保人可以选择不同风险和收益的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及其投资收益一同存入个人账户.私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智利个人账户由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市场准入标准较低,资本金只需50万美元,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发放和管理参保人的养老金;代表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购写健康和伤残保险;依法投资养老基金,进行多样化和低风险的金融投资;提供信息和怎么写作.全国最初设立了12家,最多时一度达到23家,经过优胜劣汰的选择,目前仅存6家.自主选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将养老基金交由其管理运营.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怎么写作和投资运营业绩不满意时,可以随时更换管理公司.为了避免管理混乱,经过多年实践,目前规定参保人在一年中可以更换三次.

参保人退休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期支取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也可以选择用个人账户资金购写商业保险,然后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养老年金.目前测算,按照平均缴费和收益水平,参保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超过70%.如果参保并按照规定缴费的人退休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养老金水平的,国家负责补足至最低养老金标准.参保人退休前残废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本人或家属可以支取个人账户资金.

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主要责任是:

1.立法.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新旧体制的顺利转换.

2.最低保障和转轨责任.如果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保险并缴费后仍不能达到最低养老金标准(每月100美元),政府将负责补足,并保证参保原养老保险制度下参保人的权益,不因体制转换而受到损失.

3.破产担保.如果因某个管理公司破产而给参保人造成经济损失,国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监管.政府的监管职能一是通过专门机构每年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评估,了解它们经管的养老基金是否达到了最低盈利水平(最低盈利水平的标准是低于养老基金平均盈利率2个百分点,在特殊时期最低盈利水平也要达到平均盈利水平的50%).二是对养老金的运转过程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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