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牛牛的未来“礼物”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365 浏览:44851

案例:

张先生,30岁,外企技术主管,事业步入上升期;张太太,28岁,公务员,工作稳定福利优越,张先生的家庭合计税后年收入达20万.最让他们欣慰的是,6月上旬他们喜获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牛牛,牛牛的出生也让这个家庭更加幸福美满了.他们非常重视儿子的未来教育,希望从现在开始就为牛牛有计划的储蓄教育金,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同时,也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

礼物一

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 徐德慧

需求分析:

张先生夫妻两人工作出色,家庭条件较好,收入高而且稳定,事业前途光明.单位已为张先生了相应的医疗保障.因此,就他们夫妻来说,他们的家庭有着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而张先生可爱的儿子牛牛,因为刚出生,将要面临很长的成长道路.由于张先生对保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因此他完全能够意识到,只有通过保险才能将自己的爱伴随孩子的一生.因此,他不仅对儿子牛牛购写保险有着较好的物质基础,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保险建议:

从保障的角度来说,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治疗呈现着“三高一低”的状况,即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而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张先生为使儿子牛牛拥有全面的健康、意外及医疗保障,其及早为儿子牛牛购写一份“百年祥瑞”健康险非常有必要.

从物质基础来说,张先生夫妻俩的年总收入为20万元,建议张先生应从夫妻的年收入中拿出不超过10%左右的资金为儿子支付这份保费.年交保费以不超过2万元为宜,但其寿险保障额度却高达数十万.

从保险理财的角度来说,保险是给儿子留一份绵绵不尽的爱和对生命的保障.儿子牛牛一出生,张先生想到给儿子一个全面的健康、意外及医疗保障,其实质就是要让儿子有一个健康平安的一生.有了这份保险,不仅可以帮助儿子牛牛抵抗意外及医疗费用支出,而且把“百年附加大学教育金”这份保险纳入其中,使之成为理财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提前为儿子牛牛准备一份教育金.牛牛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而张先生夫妻的年龄也正年轻,鉴于张先生夫妻俩的年收入状况,可以建议牛牛的交费期选择20年.有了这份保障,对牛牛的保险责任不仅可以做到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另外又给牛牛附加了教育年金保险,牛牛可以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分别获得一笔教育经费.同时建议附加保费豁免定期寿险A款,若投保人发生意外,可以豁免后期保费,牛牛继续享有保险责任中的一切.

鉴于牛牛的以上状况,建议张先生给儿子牛牛选择“百年祥瑞”分红型保险计划组合.这份保障,既解决了牛牛长期教育保险保障的需求,又可以使牛牛的健康保障得以逐年增加,成年后的牛牛还可以增加一笔不菲的理财收入.”

牛牛可获得的保障收益:

高中教育金:35000元;

大学教育金:150000元;

安康重大疾病保障:10万保额.观察期90天后罹患重大疾病(35种重大疾病),最多三次赔付,最高可达30万.

意外保障:最高赔偿218477元.

身故保障:最高赔偿218477元.

豁免保险费功能:如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豁免以上所有主险与附加险保费.


礼物二

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 陈 川

财务分析:

牺牲目前的生活质量而换未来的高收益是不可取的,一般而言,全家每年的保费支出应占总收入的10%-20%,子女的保费支出占总收入的5%-10%即可,这样既能规划孩子未来的生活,又能保持现有的生活品质不下降.张先生家庭合计税后年收入达20万,因此,孩子的保费支出1万/年-2万/年是比较合适的,既保证了现在的生活质量,也为未来做了全面准备.

保障分析:

张先生是外企技术主管,单位已经给予他全面的社会基础医疗保障和单位补充团体医疗保障,不仅如此,张先生在太太怀孕前,自觉家庭责任重大,还为自己增加了商业保险,来保障重大疾病20万,人身寿险保障40万,以此来体现自己对即将诞生的新三口之家的责任和爱心.其太太单位有全面的医疗保障,同时对子女也有医疗报销福利,所以,张先生更需要选择一份保险财务安排,涵盖儿子的高中、大学各个教育阶段及婚嫁金准备,更使得儿子拥有全面的健康、意外及医疗保障,建议张先生选择缴费至儿子15岁.

保险规划:

牛牛可获得的保障收益:

成长教育金:若牛牛15-17周岁生存,则在第15、16、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可领取10,000元.

高等教育保险金:若牛牛18至21周岁生存,则在第18、19、20、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可领取20,000元.

满期保险金:若牛牛生存至25周岁,则在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可领取30,000元.

满期累积红利:若以低/中/高档检测设,红利为10,882元/27,160元/43,141元.

满期特别红利:若以低/中/高档检测设,红利为15,661元/28,362元/46,436元.

(合计领取生存金:195,522元)

身故保障:已缴的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和主合同的价值的较大者(18岁前);给付身故保险金146,008元(18岁后).

意外身故保障:18周岁后意外伤害事故,额外给付200,000元.

保费豁免:若张先生不幸发生意外身故或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则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主合同的保险费.

最高意外医疗给付:因意外伤害事故接受治疗,可领取意外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累计给付最高10,000元.

最高重症监护医疗给付:因意外伤害入住重症监护室的,可领取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累计给付最高10,000元.

重疾给付:在保险期间内患上条款中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

残疾、烧烫伤保障: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烧烫伤,累计给付最高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