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寻机城镇化“蓝海”

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179 浏览:57768

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发布,新型城镇化正成为各地和各行业发展的关 键 词 ,保险业也不例外.

4月14日,保监会发布《保险业怎么写作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保险业怎么写作新型城镇化发展提出了6个方面共21条重点措施.

对于保险业来说,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机遇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因“人的城镇化”带来的保险业务的增长;二是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发挥资金融通功能,获得较稳定的投资收益.

近期,其行业效应可能更直观地体现在后者.这些另类投资领域,正成为苦于寻找投资出路的保险资金的“蓝海”.

《意见》提出,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资金运用形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养老健康产业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发展.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将深化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范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创新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形态.

自2010年保监会允许保险机构开展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以来,保监会已出台多项政策,逐渐放松另类投资的投资渠道.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则进一步把“其他资产”的投资比例放宽至25%.

政策红利还不止于此.《财经》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近日向业内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险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质和要求做出了规范.诸业内人士称,该文件正式发布后,将改变当前另类投资的投资格局.

“放开前端”的同时,亦须“管住后端”.《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监会近期亦发布了关于风险合规、信用增级以及相关监管口径等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险企另类投资风险的管控.

新型城镇化机遇当前,保险业如何把改革红利、内需潜力和创新活力叠加起来,形成发展的新动力? 新规建制:收与放

近两年来,保监会针对另类投资领域下发的监管文件几乎是最多的,从产品发行、发行制度、监管口径到风控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渐趋完善.

这些监管文件,以“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主线贯之.新型城镇化方案的正式出台,亦为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的深化,提供了新的创新内容.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透露,保监会将探索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公用事业收益权证券化、优先股、股债结合、夹层基金等新型投资工具和方式,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的有效商业模式.

此外,还将探索保险资金投资市政债券等新型融资工具,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不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当下最企盼的政策则是关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细则.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投资信托计划存有不同看法.一位保监会高层人士就认为,信托本质上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背后的资金来源进行有效监管.另外,信托计划期限一般很短,这与久期较长的保险资金并不相匹配.

从《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来看,保监会虽然明确放开了险资投资信托计划,但对受托主体资质和可投项目制定了较严格的规定,规定可投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仅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或者相当于的信用级别.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受托主体——信托公司的净资产要求为35亿元,比《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里规定的30亿元有所增加,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将有所减少,门槛有所提高.

业内曾希望放开的单一信托计划,在该文件里仍然被禁止.

“通过信托这个通道,保险公司可以比较灵活地构建交易结构.和信托计划相比,债权计划的设立条件很高,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也不多,即使有,中小公司也难拿到.”一位保险资管负责人表示.

另一监管新规则是《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口径》,保监会要求,债权计划可投的县级市为“平台地处经济较为发达、财政实力较强和信用环境良好的城市”,还款则需纳入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并落实预算资金来源.同时,由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担保,进行风险兜底.

目前,保险公司设立的债权计划,以国家级或一线城市的重点项目为主,尚未延伸至县级市一级.

该新规意味着,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债权计划创设门槛的降低,今后债权计划的投资半径可延伸至县级市等三四线区域.不过,文件对县级市的标准只作了原则性的表述,未作硬性指标的界定.

在放开前端的同时,保监会也进一步细化了对债权计划注册的规定以及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

比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保险资管协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发行的债权计划的最低募集额不低于注册规模的50%.如分期发行,则每期最低募集额不低于当期注册规模的50%.

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再再介绍,此前业内分期募集一般采用余额募集(即首次以全部注册额度为募集额,以后每期募集以前各期募集总额与注册额度之间的差额作为募集额上限)和特定数额募集两种方式.从新规来看,第一种方式已不再适用.

据了解,一些保险公司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存量的债权计划进行调价或改变发行方式,而新规则对此进行了限制,要求如果变更债权计划的核心要素,需事前向保险资管协会报备. 此外,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2号:证券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规定,另类资产管理产品以账面价值的85%作为其认可价值,对其标准有所收紧.

这一规定正是保监会所推行的风险资本监管和利用偿付能力约束保险投资业务的监管思路的体现.

为了加强对险资参与新型城镇化投资的监管,保监会亦于本月发布了《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和深圳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以便协调、推动和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政策,监测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等内容.

《意见》要求,各保监局要与当地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衔接,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地区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实施怎么写作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投资形态:条与块

以城镇化作为契机,在基础设施领域广撒网,是保险资金自身提高投资收益和改善资产负债错配的诉求.

对于当地政府来说,以久期长、来源稳定的险资弥补巨大的投资缺口,亦是现实之需.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地方基础设施融资,写入当地金融工作议程.因为,与银行贷款相比,险资优势明显.“银行资金的期限太短,企业的融资成本也高,地方政府认为保险资金期限长、来源稳定,更好一些.”一位福建当地监管部门人士此前对《财经》记者表示.

以2011年中国平安与上海城投控股发起设立的30亿元“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为例,据当地机构测算,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该计划将为城投控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节约财务成本约7000万元.

对于险企来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亦带来不错的投资收益率.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已备案保险债权计划的平均收益率为6.31%,2013年新增项目的平均年收益率则为6.59%.多家上市保险公司2013年报亦显示,来自另类投资领域的投资收益率为其业绩添彩不少.

较好的投资收益率,亦点燃险企加大投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共有12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184项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备案)规模高达5818.6亿元.其中,仅2013年当年新增注册债权投资计划便达90项,注册规模为2877.6亿元,注册数量和规模相当于过去七年的总和.

新型城镇化蕴含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怎么写作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王祖继预计,到“十二五”末(2015年),保险业通过股权、不动产投资等方式,将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占保险资金总量的10%-20%,总规模将达1.02万亿-2.04万亿元.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预计占保险资金总量的60%-70%,总体规模将达到6.12万亿-7.14万亿元.

海南保监局局长王小平曾建议,保险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采用“条块结合”法(“条”指交通、保障房、市政等投资项目,“块”则是养老社区),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需求相结合.

有分析师指出,地方政府仍持有不少具有稳定流的优质资产,主要分布在供水、电力、高速公路和保障房等项目上,这些都是比较适合保险资金投资的领域.

从目前来看,交通、保障房和养老社区等,正是保险资金另类投资的重点领域.业内认为,在新型城镇化之下,铁路、机场和轨道交通等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

在保险公司与多省政府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里,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几乎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目前,险资设立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几乎遍地开花.

养老社区亦是保险资金目前的重点投向.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5家保险机构投资了10个养老社区项目,预计总投资153亿元.

今年3月,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公开宣布,将在长三角全面布局养老社区,而平安则于同月推出了其首个养老地产项目品牌——“合悦”. 投资冲动:地与房

去年3月17日,李克强在出任国务院总理后的第一场记者见面会上谈到,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改造1000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

根据“十二五”规划,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未来五年保障房建设将面临1.3万亿-1.5万亿元资金缺口的挑战.这意味着,新型城镇化将带来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的众多投资机会.

保险资金在这些领域已有所行动.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保险机构已投资了上海、天津、武汉、南京和重庆等城市的保障房项目,拟投资金额达929亿元.

不过,险资投资的保障房项目,有成功者亦有失败者.此前,中国人保拟参与重庆的保障房项目,最后却因种种原因退出.

保险资管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2014年3月,保险公司累计上报的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22个,投资规模1379亿元.其中,土地储备类项目最多(11个)、规模最大(625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别为5个和6个,投资规模分别为620亿元和134亿元.

从区域分布来说,土地储备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一些地级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分布在上海、洛阳和滁州等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在重庆、济南、武汉、石家庄和芜湖等地.

从这些项目的分布上,可管窥保险机构的投资喜好,土地储备项目最为险资所好,但从已上报项目的评审结果来看,被专家会审议驳回的项目也都是土地储备类项目.不过,从目前已注册的项目来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项目全部通过,且大部分没有银行担保土地收储成本. 相对于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来说,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更加复杂,风险更加不可控,特别是后两者带有一定的半公益性质,是否适合保险资金进入,业内亦有不同的声音.

据了解,在日前保险资管协会牵头召开的关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对诸项目类别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以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拆迁人(户)量大、期限长,成本变化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存在不确定性,有一些项目授信额度低.有的项目以返还成本款及土地收益基金作为质押,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返还账户难以监控,质押登记则缺乏相应规定.

对于土储项目来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土地市场活跃影响较大,未来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较高.有的土储合同中未标明投资标的出让后的资金收回再利用有何约束,有专家指出,这将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担保方式采取返还成本和收益质押的土储项目,土地收益权质押及账户监管是否能够做实,存在较大风险.

保障房的资金归集力度及支出规划容易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以保障房专项基金作为还款来源,债权计划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各地对保障性住房的标准、管理模式以及投资的退出机制等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亦是险资投资保障房的困惑所在.

上述三个类别的投资项目风险,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作为偿债主体的当地政府本身的风险.

一朝政府一朝策,当地政府对拆迁、棚改、土地出让和收益返还,以及对平台公司管理的政策,往往随政府换届而变,缺乏政策的延续性.业内和公众担心,险资是否会沦为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接盘者?

有关数据显示,2013年新增注册的90项债权投资计划中,有49项的偿债主体为地方融资平台,注册规模1985.6亿元,占新增规模的69%.

一位保监会高层人士曾向《财经》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债权计划所投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项目,目前来看还是安全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原总裁杨超曾在“”提案中建议,城镇化建设的投资规模和工期长度远超保障房建设,监管层在关于保险资金参与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中,应考虑总体规划、实施步骤和退出机制等问题,吸取保险公司在保障房投资上的经验. 投资风险:管与疏

在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巨大商机之下, “一些公司的投资冲动很强,按都按不住”.一位监管层人士感叹.

风险同时在积聚.一位法律界人士提醒,政策不断放宽后,一些保险公司忙于抢上项目、发产品,风控能力有点跟不上了.

保监会对保险债权计划所蕴含的风险已有所警惕.据了解,近日保监会下发通知,提示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所存在的四个主要潜在风险,即部分作为偿债主体的集团母公司的偿债能力不足、融资平台风险继续上升、部分主体债务集中度趋高,以及发行风险逐步显现.保监会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按照“发行有责,写者自负”的原则,加强风险管控.

日前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根据得分情况,将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划分为强、较强、较弱和弱四类,不同类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这一文件被保监会视为向风险监管转向的标志性文件.

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其后还将陆续出台的政策,将共同构建一套比较完整的“前中后”端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从险资的另类投资比例、规模以及收益率来看,政策红利正在逐渐发挥作用.

不过,债权计划现存的一个问题在于,无法通过流通交易对冲风险.中国人寿集团总裁缪建民去年在一个研讨会上谈到,债权计划等另类投资的流动性不强,很多是持有到期的形式.

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保险公司有转让债权计划的需求,但是缺乏相应的流通渠道.随着债权计划规模的迅速增长,债权计划进行流通转让的现实需求亦随之增加.

债权计划等资管产品如能实现流通转让,可以便于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利于发挥市场定价功能,亦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此前曾公开表示,保险资金市场化改革的内容之一,便是在未来可以实现债权计划的流通转让问题,而保险资管协会未来将作为实现债权计划流通转让的平台,组建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机构.

据了解,保监会正在加快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交易流通机制.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防范风险当务之急则是提升自己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项目筛选眼光.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去年在中报发布会上谈到,中国人寿所投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能够实现商品化的、具有长期稳定回报的项目,而不是以投资回报率是否最高作为选择标准.他表示,公司将侧重于采取债权股权相结合的创新融资形式,以便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