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转院请慎重

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968 浏览:19219

威海市一参加医保职工张某,因患淋巴瘤,在该市一家职工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病情并无好转,而且有越来越重的迹象,就向医院提出转到外地专科医院治疗.院方劝说无效,为其了有关转院手续,转到外地某肿瘤专科医院治疗.一路颠簸,又托了当地熟人帮助,张某才在该医院住了下来,前后共治疗18天,花费医药费32000元.出院后不久,由于病情恶化,张某还是没能逃出癌症的魔爪.

面对巨额医药费,家属最想知道的是,医保能负担多少?医保机构对张某在外地医院所花医药费进行了核算,医药费中需个人自负6400元,加上途中所花的护理费、路费等其他支出,此次转院治疗个人花费近10000元,可谓是人财两空.对此,家属对当初转院的决定深感后悔.

有时候,就医者确实有许多客观的理由需要转诊、转院.比如说,病因复杂,病情严重,治疗难度大,而本地定点医院医疗水平有限或没有开展相关业务.在这种情况下,请求转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考虑不周到,结果可能会令人后悔不迭.那么,参加医保者在转诊、转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首先考虑转本地医院

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两家医院都是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实力很强,它们在治疗、收费上都比较合理,可为病家省去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同时在转诊程序上也相对较为简单.此外,病家还可省去路途费用,以及避免一路上的颠簸之苦和可能出现的意外.

二、可以考虑把专家请来

在当地医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请专家来会诊或开刀.这样既可解决医疗问题,又可节约宝贵的医疗保险基金,还可提高当地的医疗水平,可谓“三赢”.外科手术是比较适合这样操作的,需要时可以和医院医务科联系.

三、向外地转诊时

应当注意的具体问题

1.要弄清转诊的有关规定.

首先,需明白外转的有关审批程序.其次,要选择与医疗保险挂钩的公立医院.如江西省九江市规定,不得转往合资医院、非全民所有制医院及各种社会诊所.最后,还要弄清外转后的就医期限.各地医疗保险制度对外转就医期限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厦门、深圳等地规定为三个月,威海市规定为两个月.当转诊时间超过此规定时,患者务必要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延期手续.另外,当病情诊断明确,而本地区又有相应的治疗条件和技术条件时,患者应当及早转回本地医治.

2.办妥外转手续.

对于参保者来说,外转治疗的手续比较麻烦.首先由本人申请,然后由定点医院的主治医生签字,加盖医务处(科)公章,最后报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审批.若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规定手续的,必须尽快补办.

3.保管好有关外转的材料.

医疗保险机构审批的转诊证明,出院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有效费用单据等,都应该妥善保管好,以便报销之用.

此外,还要了解转诊以后的报销办法.根据威海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外转病人所花医药费应由个人负担20%,张某本人应自付6400元(32000×20%等于6400元),其余的25600元由医疗保险机构和转出医院各负担50%.


总之,外转就医无论在手续的审批上,还是在费用的负担上,对于患者来讲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特别要提醒大家――转诊、转院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