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舞蹈的灵魂

更新时间:2023-1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692 浏览:42488

摘 要:音乐与舞蹈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均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本文针对音乐在舞蹈中的重要性,例举出多个音乐作品,对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进行论述,得出结论供同行参考.

关 键 词:音乐;舞蹈

音乐和舞蹈都是一种建立在节奏上的艺术,抽象但生动.单就音乐而言,其主要是通过音调和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变化来完成演出,调动听众情绪的;而舞蹈则主要借助于肢体语言,通过身体部位的舞动来表达情感,带给观众美的享受.音乐和舞蹈可以独立存在,但如果相互结合起来,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将更大,所获得的情感表达效果将更加震撼.下面对音乐在舞蹈中的重要性以及实际作用进行阐述.

一、音乐是舞蹈的组成部分

站在舞蹈演出的角度来分析,音乐是舞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为舞蹈演出增添不少的舞台表现力,增强舞蹈的演出效果.百度百科对音乐的解释是以声音为主要表现手段,并且能打动人的一种艺术形式.如果将音乐应用到舞蹈中,使其与舞蹈进行完美的融合,那么则可在塑造舞台形象、表达思想感情以及深化喜剧情节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拿大型舞蹈《黄土黄》来说,这部作品在创作和演出时所采用的背景音乐便是乐曲《信天游》.演出时借用黄土高原作演出背景,在背景的映衬之下,一群白衣红裤打扮,腰身别着红色安塞腰鼓的演员踩着鼓点慢慢出现;紧接着,由另外一群女演员扮演的西北婆姨们,穿着特有的北方特色服饰,背对着观众在舞台最后方迈着步子缓慢而婀娜的行走着,一个接着一个;最后,等到演员全部走完之后,这群扮演婆姨的女演员们才突然打着腰鼓全部转过身来,而先前随着鼓点出场的白衣红裤演员们则立马围过去,有序的聚集在舞台,一起兴致激昂的打着鼓,时而仰脖抬头,时而高杨手臂,将一幅绘声绘色、兴致激昂的舞蹈图真实地呈现在观众面前,通过视觉来冲击观众的心理,带给其震撼.

不难看出的是,《黄土黄》舞蹈演出中,演员们所表现出来的打鼓、行走、高杨手臂以及跃起等舞蹈动作都是根据音乐节奏来判定和进行的,每一个音乐节奏对应一个舞蹈动作,连贯起来,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对应一场完整的舞蹈,让观众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作用下感受到黄土高原人民的生命礼赞.

在这场舞蹈剧中,音乐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没有音乐节奏的起伏,那么演员在舞台上进行演出时很可能因为没有节奏提醒而出现差错,观众也会因为聆听不到音乐而缺乏对舞蹈的欣赏兴趣.舞蹈若带动不了观众情绪,那么舞蹈的价值便不复存在.

二、音乐决定了舞蹈的特征

仍然以舞台歌剧为例,一部好的舞台剧必然拥有着一段好的舞剧音乐,这是因为舞剧音乐是舞台剧感情表达的一种有效手段,如果音乐配搭恰好,最后所呈献给观众的,必然是震撼十足的演出.舞剧音乐可以决定舞剧的舞蹈内容以及行为特征,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编舞者身上.舞剧创作时,编舞者先选中音乐,然后根据音乐的节奏变化、旋律起伏等来编制与之相对应的舞蹈动作,进而连贯成一整套,形成舞蹈作品.从这一点来看,舞剧的创作往往是现有音乐,再有舞蹈的,舞蹈的动作特征由音乐来决定.

一般来讲,舞剧音乐的产生情形都是先有音乐,然后再根据音乐来编造舞蹈,进而形成作品的,但仔细分析现有的音乐舞台剧,会在不经意间发现另外一种情形,即先有舞蹈,后根据舞蹈动作来创作与之相应的音乐,比如《红色娘子军》等.音乐可以用其或舒缓、或高亢、或激昂的旋律曲调来决定舞剧动作,决定舞蹈的特征,甚至决定舞蹈思想感情的表达,给观众带去一场极为奢侈的视听觉盛筵.

三、音乐决定了舞蹈的气质

不管是音乐还是舞蹈,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生活的人们对音乐与舞蹈的解释,形成的舞乐风格都有所不同.就拿我国来说,由于我国是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国家,所以各民族文化下的民族音乐也很多,不同民族音乐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也不同.而民族音乐所具备的这些基本特征,恰恰是决定其气质的主要因素.

以蒙古族舞蹈为例,因受到地理环境以及思想文化的影响,所以蒙古族舞蹈作品多为《摔跤舞》、《骑士舞》、《马刀舞》等等,这些舞蹈在演出时所体现出来的是蒙古族人民热情、放浪形骸的豪放性格,所形成的气质自然也是大方、不羁.而这些舞蹈之所以能够表现出这样的性质,除了舞蹈动作本身的原因之外,舞蹈服饰、舞台背景以及舞剧音乐等都在气质塑造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对舞蹈音乐创作规律的认识

无论是国外的《天鹅湖》《胡桃夹子》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创作出来的中国舞剧《小刀会》、《白毛女》等,这些舞剧中的音乐不仅都成为舞剧音乐的精品,而且还全部成了音乐会上经常演奏的曲目.但是审视当今的舞蹈音乐创作,可以用作音乐会演奏的作品却屈指可数,寥寥无几.笔者以为,这样的现状并不意味着当今的时代缺乏优秀的作曲家,而是我们的作曲家群体对舞蹈音乐还不够重视.究其原因:一是编舞者对音乐的要求不高,较多使用现成的音乐作品的现成录音去生搬硬套舞蹈的动作;其二是作曲家对舞蹈音乐的认识还不足.舞蹈音乐的创作并不在于作曲技巧有多高,而是在于对舞蹈音乐概念的认识和定位,在于对舞蹈韵律特点、地方特色的深刻了解和认知,在于对舞蹈与音乐两者之间关系的正确处理和把握.写好舞蹈音乐,除了具有一定的作曲功底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舞蹈知识.

舞蹈音乐创作必须具有“两栖”素质、兼备两种艺术,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名副其实的舞蹈音乐.优秀的舞蹈音乐对舞蹈具有两种功能:首先是刺激人体动作的表达欲念,其次是要与舞蹈作品的动作节奏相符合,使两者得以完美统一.因为舞蹈自身是有节奏的,人体动作在特定的时间里以富有审美特点的运动节律,自然或人为地形成特有的舞蹈节奏,这是不可能从简单的音乐节奏中演化出来的.不同的舞蹈作品,地域不同其韵律节奏也各有特色.例如:在维吾尔族音乐中多运用切分和附点节奏;东北秧歌音乐中节拍重音常出现于小节的中间戴最后一拍,旋律中经常出现附点节奏;朝鲜族音乐中常采用三拍子体系等等.因此,作曲家必须根据舞蹈的地方风格和舞蹈的节奏特点来决定音乐的风格及节奏.舞蹈演员也不能只根据音乐节奏去“为音乐”而舞,而是要依据舞蹈节奏与音乐节奏的共同结构和节奏特点“为舞蹈”而舞.


五、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相信一部优秀的舞蹈作品一定是优秀的舞蹈与优秀的音乐“完美”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