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972 浏览:32159

摘 要

详细介绍了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的4个标准:GB/T22282—2008《纺织纤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SN/T1622—2005《进出口生态纺织品检测技术要求》和HJ/T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对我国检测生态纺织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国家标准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同时对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提出若干建议.

关 键 词: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

Abstract:ThefourstandardsinChineseeco-textilesystemwerestudied,includingGB/T22282-2008“Limitationoftoxicandhazardoussubstancesintextilefibers”,GB/T18885-2009“Technicaldemandforeco-textiles”,SN/T1622-2005“Inspect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mportandexporteco-textiles”,HJ/T307-2006“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ecotextiles”.ThetoxicandharmfulsubstancesofthestandardswereanalyzedandsummariesandsomesuggestionorChineseeco-textilesystemwereputforward.

Keywords:eco-textile;standard;system

随着人们“绿色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对日用消费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纺织服装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主要消费品,其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残留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纺织品的消费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目前,国际关于生态纺织品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全过程生态理念,即对纺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衡量和评估,制定相关的技术要求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促使纺织产品从纤维种植到纺纱、织造、前处理、染整、成衣制作乃至废弃处理的整个过程对环境、生态和人类健康不产生危害,全过程生态纺织品以欧盟“Eco-label”生态标准为代表[1-2],该标准体系在欧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二是结果生态理念,即制定相关的技术要求,控制最终纺织产品对人身健康无害,而不涉及纺织产品在生命全周期中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3-4],结果生态理念以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推行的Oeko-TexStandard100标准为代表,该标准体系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认同,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1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

为了适应日益增长的生态纺织品需求,同时根据我国纺织服装产业现状,我国也建立了自身的生态纺织品检测标准体系,具体标准有:GB/T22282—2008《纺织纤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SN/T1622—2005《进出口生态纺织品检测技术要求》以及HJ/T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这4个标准构成了我国生态纺织品检验的主体,相关的检测内容参照了国际上生态纺织品的相关要求.

(1)GB/T22282—2008《纺织纤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5]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由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并于2009年实施.该标准参考了欧盟指令2002/371/EC“纺织品生态标签规范”中的有关条款,以促进原料加工、纺纱、印染、后整理加工和服装制成品加工等过程中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该标准适应的纺织纤维包括聚丙烯腈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纤维、聚氨酯弹性纤维、人造纤维素纤维、棉和其他天然纤维素种子纤维、含脂原毛和其他蛋白质纤维共计7种,其中人造纤维素纤维中涵盖了粘胶纤维、莱赛尔纤维、醋酯纤维、铜氨纤维;蛋白质纤维包括了绵羊毛、山羊毛、驼毛、兔毛、羊驼毛和马海毛.该标准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全部选用了我国现行的检测方法,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锡化合物、总氯和有效氯以及丙烯腈含量的测定.

(2)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6]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首次颁布,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生态纺织品检验的国家标准,最新版于2009年修订并于2010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纺织品及其附件,将产品分类分为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以及装饰材料四类.该标准对各种不同种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测项目参照了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推行的Oeko-TexStandard100标准2008年第一版,具体的检验项目共计15项,包括pH值、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苯酚化合物、氯苯和氯化甲苯、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有害染料、抗菌整理剂、阻燃整理剂、色牢度、挥发性物质、异常气味以及石棉纤维,该标准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全部选用了我国现行的检测方法.

(3)SN/T1622—2005《进出口生态纺织品检测技术要求》[7]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发布,并于2006年实施,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其内容参照Oeko-TexStandard100标准和Oeko-TexStandard200标准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检测程序.该标准规定了在纺织品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纺织品及其制品,皮革制品可参考执行,不适用于化学品、助剂和染料.该标准将产品分类分为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以及装饰用品四类,列入该标准中的检验项目包括pH值、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含氯酚、有害染料、氯化苯和氯甲苯、阻燃产品、色牢度、挥发性物质释放、气味共计12项.该标准所采用的检测方法部分选用了我国现行的检测方法,同时也参考了Oeko-texStandard200中相关检测方法.

(4)HJ/T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8]是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并于2007年实施的行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除经防蛀整理的毛及其混纺织品外的所有纺织品.该标准参考了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测试项目包括pH值、甲醛含量、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总量、含氯酚及邻苯酚、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有害染料、有机氯染色载体、抗菌整理剂、阻燃整理剂、色牢度、挥发性物质、异常气味共计14项.该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并不完整,部分测试方法参考了美国标准(ASTM),同时也参考了Oeko-texStandard200中相关检测方法.

综合上述4个标准可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生态纺织品的标准体系,该体系中对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均有检验方法和标准,内容涉及纤维原料和纺织成品,其中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相对比较完善,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全部选用了我国现行的检测方法,是4个标准中相对较为先进和完善的方法.

2我国生态纺织品相关检测方法

根据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我国生态纺织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15项,分别为pH值、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苯酚化合物、氯苯和氯化甲苯、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有害染料、抗菌整理剂、阻燃整理剂、色牢度、挥发性物质、异常气味以及石棉纤维.这些测试项目基本涵盖了Oeko-TexStandard100中规定的相关内容,我国基本制定了以上各种项目的相关检测标准.

(1)pH值测试

纺织产品中pH值检测方法和标准主要有SN/T1523—2005《纺织品表面pH值的测定》和GB/T7573—2009《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QB/T1277—1991《毛皮成品pH值的测定》.

(2)甲醛含量测试

纺织产品中甲醛含量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19941—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SN/T2195—2008《纺织品中释放甲醛的测定无破损法》、GB/T2912.1—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2—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2部分:释放的甲醛(蒸汽吸收法)》、GB/T2912.3—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3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3973—2009《染料产品中甲醛的测定》、SN/T1904—2007《进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3)可萃取的重金属测试

纺织产品中可萃取的重金属测试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2930—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重金属含量的测定》、SN/T1903—2007《进出口纺织品重金属检验规范》、GB20814—2006《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T17593.1—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593.2—2007《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17593.3—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3部分:六价铬分光光度法》、GB/T17593.4—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4部分:砷、汞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测试的重金属共计10种.

(4)杀虫剂测试

纺织产品中杀虫剂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SN/T1837—2006《进出口纺织品硫丹、丙溴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2461—2010《纺织品中苯氧羧酸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1766.1—2006《含脂羊毛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1部分: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N/T1766.2—2006《含脂羊毛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2部分:有机氯和拟合成除虫菊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N/T1766.3—2006《含脂羊毛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3部分:除虫脲和杀铃脲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8412.1—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1部分:77种农药》、GB/T18412.2—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2部分:有机氯农药》、GB/T18412.3—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3部分:有机磷农药》、GB/T18412.4—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4部分:拟除虫菊酯农药》、GB/T18412.5—2008《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5部分:有机氮农药》、GB/T18412.6—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6部分:苯氧羧酸类农药》、GB/T18412.7—2006《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第7部分:毒杀芬》,测试的杀虫剂共计65种.

(5)苯酚化合物测试

纺织产品中苯酚化合物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2808—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SN/T1654—2005《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残留量的测定乙酰化气相色谱法》、GB/T20386—2006《纺织品邻苯酚的测定》、GB/T18414.1—2006《纺织品含氯苯酚的测定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B/T18414.2—2006《纺织品含氯苯酚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GB/T23974—2009《染料产品中邻苯酚的测定》、GB/T24166—2009《染料产品中含氯苯酚的测定》,测试的苯酚化合物共计4种.

(6)氯苯和氯化甲苯测试

纺织产品中氯苯和氯化甲苯的测试方法及标准主要有:GB/T24164—2009《染料产品中多氯苯的测定》、GB/T20384—2006《纺织品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残留量的测定》、GB/T24167—2009《染料产品中氯化甲苯的测定》,测试的氯苯和氯化甲苯共计23种.

(7)邻苯二甲酸酯测试

纺织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4168—2009《纺织染整助剂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20388—2006《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测试邻苯二甲酸酯种类共计13种.

(8)有机锡化合物测试

纺织产品中有机锡化合物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2932—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GB/T20385—2006《纺织品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测试的有机锡化合物共计5种.

(9)有害染料测试

有害染料包括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致癌染料、致敏染料和其他有害染料共计56种.纺织产品中有害染料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SN/T1045.1—2010《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SN/T1045.2—2010《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SN/T1045.3—2010《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法》、GB/T23345—2009《纺织品分散黄23和分散橙149染料的测定》、GB/T24101—2009《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GB19601—2004《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T17592—2006《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20382—2006《纺织品致癌染料的测定》、GB/T20383—2006《纺织品致敏性分散染料的测定》、GB/T23344—2009《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10)抗菌整理剂测试

纺织品中抗菌整理剂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8023—2011《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测试的抗菌整理剂共计4种.

(11)阻燃整理剂测试

纺织品中阻燃整理剂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SN/T1851—2006《纺织品中阻燃整理剂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GB/T24279—2009《纺织品禁/限用阻燃剂的测定》,测试的阻燃整理剂共计17种.

(12)色牢度测试

色牢度主要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纺织品中色牢度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57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3922—1995《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18886—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

(13)挥发性物质测试

纺织品中挥发性物质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主要有:GB/T24281—2009《纺织品有机挥发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测试的挥发性物质共计32种.

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的检测项目基本涵盖了Oeko-TexStandard100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只是在项目种类、检测方法、限量值上部分差异[9-11].我国基本上实现了生态纺织品标准测试国标化,但是在最新物质的检验上还没有成熟的标准.如2012版Oeko-TexStandard100中规定了对纺织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A)、全氟辛酸(PFOS)、残余溶剂的限定要求,而迄今为止尚没有成熟的标准对纺织品中该类物质的进行检测.

3对我国生态纺织品的几点建议

3.1整合科研院所和标准制定部门资源,建立更加完善的标准研究体系.

对于生态纺织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定,我国的标准体系中物质的种类和限量值多参考欧盟相关要求,缺乏对物质的初始研究资料.因此,联合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建立起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初始研究资料并逐步完善到标准制定体系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参考欧盟等发达地区的标准研究体系,确定从发现物质的危害性到物质的禁用的整个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标准研究和制定体系.

3.2提高我国标准体系的更新速度,促进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

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准更新速度较慢.Oeko-texstandard100基本每年会更新一次,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准从2002年制定后仅更新一次,并不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建议我国标准研究机构跟踪国际标准研究的最新动态,并适时加快标准的更新速度,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纺织品标准.

3.3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我国纺织品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生态纺织品的系统标准,但是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采标率较低.虽然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准基本与国际较为先进的标准体系较为相近,但是国外写家对我国生态纺织品法规缺乏足够的认可程度,因此加大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是标准化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