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631 浏览:17312

【摘 要】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出防控对策.

【关 键 词】林业有害生物,现状,防控对策

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近3O0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好“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在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管理过程中,给生产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会降低森林生长量、结实量和木材质量,降低森林的防护效能,严重的还使林木直接枯死,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为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减轻对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危害,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就显得尤为重要.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现状

目前,我国林业系统有害生物防治已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1.1测报工作基础薄弱,经费短缺

目前,各地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已逐渐得到加强,但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主要反映在监测网络建设不完善、测报调查技术落后、监测经费不足、人员不稳定、测报数据积累在完整性连续性长期性上有所欠缺,导致经常不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无法做出及时准确的预测,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在现行条件下,每个配备完善的测报点年度经费至少需五万元,一个县综合测报点十个计算,要求经费至少需五十万元,而实际国家在每县投入的测报经费每年不足三万元,真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2防治力量投入不足,机制落后

由于一些基础设施的缺乏、陈旧和老化,造成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跟不上,新技术研究和现有科研成果推广力度不够,在防治时运用一些比较传统的防治方法.例如化学防治见效快,效果直观,成为大发生的急救措施,人们一直对此方法比较依赖,但是现阶段许多农药在不同程度上杀伤天敌,这样在使用化学农药消灭病虫鼠的同时也减少天敌的数量,失去天敌,使森林自然控制生物能力减弱.要想减灾、控灾,就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来保障.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森防经费的投入有所增加,但与林业事业的发展和整体经济环境建设的投入比仍很不足.特别是国家减免农业税后,集体林拿不出防治资金,给防治带来很大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防治工作的开展.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存在着造林是全社会的事,病虫害防治是业务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联防联治开展不利,由于权属复杂,经营者的认识程度和经济承受能力不一样,对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种病虫害不能同步治理,留下疫源隐患.此外,在采种、育苗、造林、抚育、采伐等环节缺乏预防措施,重培育轻保护,重防治轻预防.林业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缺乏协调,造林的只管造,育苗的只管育,引种的只管引,甚至有些地方搞造林规划设计也不认真考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防机制差,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鼓励和引导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人成立防治专业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多元化的防治格局.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监管和怎么写作,探索建立防治组织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写作度,规范防治生产作业.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提高防治技能.

大量致病菌和害虫的存在造成危害.人工林内致病菌和害虫始终存于森林中,并随着天然林的减少,其数量逐年累计.当病原菌遇到湿度大和树木生长衰弱等有利条件时,则病害爆发流行.而虫害在遇到高温干旱天气时,由于树木可提供更加丰富营养,促使害虫繁殖力和保存力提高,种群数量迅速上升,导致虫害发生.

1.3检疫工作重视不够,力度欠缺

虽然法律法规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的独立行政执法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隶属于造林处,各省、市、县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级别也相应较低,这给防治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协调带来了困难.比如大别山区一个县级松材线虫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名单中居然没有县森防站,因为该县森防站只是股级单位,而其他相应的独立行政执法部门,如森林、林业综合执法局等都是副局级单位.这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横向和纵向的联络都带来了困扰.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对策

针对以上现象,要想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中提到,到2015年,全国基本建成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预警体系,以风险评估、检疫追溯、除害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检疫御灾体系,以应急防控指挥、航空与地面防治、应急防控物资储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治减灾体系.

2.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防控能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资金投入,继续坚持“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投入原则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以筹集更多的资金.并且配备机动喷雾器、测报工具箱、GPS、摄像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基础设施设备.组织开展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逐步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和应激反应机制,提高防控能力.

2.2严格检疫执法,阻止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加强检疫工作,拔除已有检疫对象疫点,防止其它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禁止使用带病虫繁殖材料育苗造林.特别是对于生物引种,在引入前应进行充分的、科学的评估和预测.不仅要考虑到引进的生物在当前的各种生物生态学表现,还应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不仅要看外来种的经济利益,还要看其生态、社会影响,引入后应加强跟踪观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避免造成大面积危害.严格检疫复检和执法检查,加强对木材市场、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及松木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和复检工作.要严格域外调进木材检疫审批.进一步强化域外调进木材的检疫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从域外疫区调进松木、松木制品及松木包装材料,对特殊行业及一些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确因生产需要从域外非疫区调入的,须向当地森防检疫部门登记、审批后方可凭检疫证调入.调入抵达后,应向当地森防检疫部门报告申请复检,对有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及时集中烧毁处理.当地林业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调运的,应立即对其暂扣,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切实把好县外材入境关,力拒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