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评估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272 浏览:133307

摘 要 : 教学质量是本科高校发展的生命线,科学合理的评估工作对促进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管办评”分离的评估对策.

关 键 词 :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对策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由大众化向普及化阶段发展,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也日益凸显其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因而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前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同志也曾多次强调本科公共基础课的重要性,并认为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教育部对高等本科教育所实行的改革措施中,都在围绕一个主线――提高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质量 [1 ].评估作为保障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完善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对策,对接下来的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质量进行保障与监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进程

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2011年,黑龙江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与《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高校重视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推进公共基础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黑教高函[2011]210号)文件要求,将普通高校本科公共基础课程建立起教学质量专项评估.黑龙江省秉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提高质量”的十二字方针,从2011年至2013年对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开展评估工作,虽然仅有三年的时间,但有效地提升了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首先,促使高校更加重视课程政策,提高课程质量.伴随着评估工作的逐步展开,各高校充分认识到公共基础课程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源头”,对于培养以及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创新能力、科学精神、治学态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关键作用.在今后的评估工作中仍将继续加强对基础课建设的支持与投入,积极营造“领导重视,政策倾斜,制度规范,经费保障”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其次,推动高校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重视人才培养.从评估的情况看,“教学改革”这一观测点的评价结果,36所院校均为“合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高校都能重视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评估之后在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人才培养特点进行增减、调整,充分考虑课程的广度、深度及难度,重视实践环节,使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更为贴近,并为后续专业课程更好地怎么写作.

最后,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多高校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为青年教师的个人成长与发展创造条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积极采取有效举措,为普通教师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研讨和进修,参与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激发教师投入到科学研究过程中,提升教师的各项素质以及科研能力.

二、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现行的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评估指标体系中观测点设置不全面

分析《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得出,指标体系中的观测点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对教师队伍的评估中,主要从师资的数量结构、教学科研水平、教师培训与发展以及教授上课这四个方面进行参考,但对于教师其职业素养的师德师风与外教的授课水平标准并没有纳入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的观测点内;其次,对教学效果的评估中,仅从学生角度出发,对学生在大学英语学习效果、测试情况以及对学生对课程的总体评价进行观测,没有考虑到教师自身、专家、院系领导与社会对教学效果的评价.

(二) 政府主导过强

首先,政府对于评估的行政干预过于强烈致使社会无法完全参与到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过程中,进而使得评估主体只有政府,评估结果无法体现出社会各界的教学价值,也无法真正了解到社会各界对于高校的教育要求;其次,在迎评过程中,学校过多地考虑政府给出的评估结果,从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培养,这种固有的以政府为评估主体的思想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体制性的障碍,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的评估可能会对公共基础课程改革与发展产生阻碍性的影响,以政府为主导过强的评估模式导致“管办评”仍未分离,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结论并没有达到预期客观公正的效果.

(三)高校主体地位缺失

目前,我国实施的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是一种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外部评估,在评估工作的进程中,本科高校的工作主要就是对上级评估工作进行调解与配合,高校并没有将自身作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主体,其主体地位一直都没有发挥.许多高校在评估期间采用许多虚检测措施,搞形式主义,例如伪造自评资料,修改相关数据等提高分数.采用这种手段会严重影响到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水平以及质量.由此可见,被评院校还没有从“要我评”的消极被动状态转变到“我要评”的积极主动状态,在接受评估工作时,其主体意识仍存在缺陷.

(四)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缺失

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在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体系中,尤其是在政府与高校所处的位置和追求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特殊作用.因此,发挥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的重要作用已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在我国,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仍没有发展起来,没有相对独立性.因此,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势力仍较为单薄,还未形成气候,作用不明显. (五)评估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关于高等教育评估方面的专项法律仅有1990年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此外,还有2007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性文件.但我国还没有一项专门针对高等教育评估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法律法规出台,没有成文的制度贯彻实行评估工作,而对于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更是没有相关法规作为指导,只是有政府的意见指导着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也使得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评估的监督机制缺少相关的法律政策的指导,未能发挥其督查作用.


三、完善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对策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改革与发展的趋势下,评估工作的完善也应紧跟其后.接下的评估工作应从政府、学校、社会三个维度来完善,从实际出发,真正做到将管办评分离,充分发挥学校与社会的双主体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的作用,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有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估制度.

(一)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以《黑龙江省普通高等本科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例,对于教师评估应把师风师德与外教授课水平作为观测点加入指标体系内;此外,还应把专家评价、院系领导评价以及社会评价作为教学效果的观测点列入评估指标体系内,就此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另外应针对不同类型或不同层次的学校在指标内容设计、参考权重等方面有所不同的突出重点,推进评估科学化发展.

(二)转变政府职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 中提出转变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 [2 ] .这就要求政府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不在扮演以往在评估工作中的主体角色.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处理好政府对学校的怎么写作功能,改变原有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政府在政策上应鼓励和支持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建立,将评估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在资金上给予投入,政府购写社会怎么写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由此可见,政府态度的改变,职能的转变,能够早日实现“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新格局.

(三)确立本科高校的主体地位

美国高等教育家赫钦斯(RMHutchins)强调,高校如果失去自治,那么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 [3 ].高等院校在评估过程中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内在动力.

本科高校在参与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过程中,应树立自我发展与管理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本科高校应在接下来的评估做到:一、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过程中,本科高校要树立其主体地位,评估主体意识的确立才能将高校的主体作用充分的体现.二、建立内部自我评估体系和监督机构.自我评估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分析的过程,主要根据高校自身的特征与性质来进行,在此基础上实现发现和解决高校的自身问题 [4 ].三、高校内部应建立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定校内评估标准和体系,依据教师授课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学生在实践中知识运用情况进行的评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建立社会性的相似度检测评估组织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刚刚开始,目前并没有社会相似度检测评估组织的出现,应组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真正推动我国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发展.

首先,建立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保障相似度检测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的长效发展,并且在资金上也给予多元化支持.其次,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相似度检测机构专家队伍的建设.广泛招纳社会各界人士,突破地域与专业.再次,常设一个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专业委员会,该机构主要应对政府教育部门出台的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包括科学体系、教学体系、教材编写等)进行学术研究与更新.第四,评估相似度检测机构要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评估相似度检测机构在对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时,要树立主动怎么写作意识,摆脱对政府的依赖性,应保持其中间立场,赢得政府、高校和社会的信任.最后,国内的评估相似度检测机构应与国外相似度检测机构相接轨,定期学习国外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先进经验,用国际化范式来规范我们即将起步的相似度检测机构.

(五) 制订评估相关法案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以及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相应法律的建全,为今后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铺垫更为有利的道路.因此,应遵循《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领会这些法律的精髓,在此基础上,根据西方高校教育评估的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与完善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制化进程,确保本科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能够尽快趋于法制化、规范化.

除此之外,应以《高等教育法》为核心,尽快制定对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评估的法律法规,明确其合法性与独立性的地位,对其评估活动有所保障,只有在法律规范下的评估,才能确保评估者与被评估者的权利与义务.在评估过程中被评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真实的反应出来并得出真实的结论,可见评估立法的建立已经是我国现今评估工作的重要保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也应跟随时代的步伐,充分体先学校与社会在评估中的地位与作用,维系好三者的关系,逐步建立起多维度的科学化评估体系,从实质上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为接下来的评估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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