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务管理问题

更新时间:2023-1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845 浏览:43303

摘 要 :机关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它既是执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近几年来,国家对系统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社会也越来越关注经费及专款的管理使用情况.

关 键 词 :基层;财务管理;原因;措施

一、审计发现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特情费”管理不规范

一是在原始单据不齐全或无原始单据的情况下,凭自制特情费报销单,每年一次或分次从经费账户列支后,以形式转入单位内部科、所、队、局,资金使用由上述单位内勤人员或经办人员保管核算,导致虚列支出、私存私放的情况;二是部分单位特情费支出单据仅有经办人员一人签字,无证明人、审核人及审批人签字,且收支管理未进行账务登记;三是个别单位以保密需要为由,自行销毁特情费支出单据;四是极个别单位以特情费名义发放单位内部职工办案补贴等.

(二)扣押物资管理混乱

部分单位对扣押物品无登记,由内勤人员放入保险柜、随意放在文件柜或办公抽屉里;有的单位已结案罚没物资长期未缴且部分被挪用,如:审计抽查并监盘某局四个大队六个派出所的部分扣押物资,发现三个大队一个派出所存在已结案物资长期未缴财政且部分被挪用的情况,主要有汽车13辆、卷烟282条、金银(玉)手饰19件等,其中某分局相关科室使用罚没汽车4辆;有的单位暂扣款缴存不及时,由个人长期保管的情况.

(三)违规使用非法定票据

部分单位未严格使用正规法定票据,自行到有关商店购写非法定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且管理使用不规范.如:某县看守所除基本账户以外的其他收入均使用非法定票据收取,拘留所其他收入的收取也无任何原始单据;某县派出所用自购的两联、三联收据收取无主赌资、无人认领款、其他单位给的办案补助、联防人员服装押金,且管理、使用极不规范;某县看守所自购三联收据收取在押人员保管资金,票据由出纳保管,虽建立了票据领、销登记簿,但未登记票据的总购入情况,无法全面反映票据实际购入和结存情况.

(四)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目前县(区)门及基层队所基本无专职财务人员,部分内勤缺乏专业财务知识,一些单位记账不及时,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清晰有效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如有的单位凭证及账簿记载很不规范,连流水账都称不上;有的单位记账日期较乱,未进行序时记账;有的单位只编制凭证,未登记账簿;还有一些单位财务人员未按职责分离设置,会计、出纳均由一人兼任等.这些行为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的有关要求.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财政供给相对不足,县(区)经费难以保障

目前,县区系统通过财政安排、上级补助和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聘用的治安队员工资、联防人员、临时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等都需要自行解决,客观上使有些单位、派出所靠“化缘”收取有关单位及企业赞助费、工作经费来维持正常运转,但资金未纳入单位财务部门账户统一核算,由各科、所、队自行以或存折的形式保管、核算,从而形成私存私放资金等问题发生.

(二)财政核算体制的带来的客观原因

根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各级财政核算的要求,县(区)系统下属的各基础派出所、科室、大队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县区系统的财务部门核算,各派出所不设账务核算,实行报账制.然而,某些县的派出所路途遥远,最远的也有100多公里,财务规定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报一次账,路途花费时间较多、装备不足、交通工具少且主要用于办案,使得某些派出所将收取的有关企业、单位的工作经费、赞助费等用于坐支,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久而久之,导致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三、加强基层财务管理的思路

通过我市对县(区)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系统的实际,我认为加强县(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实现经济管理目标,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内部经济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会计内控制度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建立起良好的会计内控制度体系,才能不断增强抵御风险控制的能力.

(二)注重财经法规及财务知识的学习

一方面,单位领导要加强对财经法规及财务知识的学习,增强遵守财经法纪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及培训学习.我市局系统在2008年工作会议中,特别邀请市审计局局长对全市系统领导、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的进行培训讲座;2010年市局派内审人员1人到市审计局参与项目审计等.

(三)从资金源头上把好关

县(区)系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单位拨入的基本经费、专项资金、补助款、奖励资金,以及单位收取的各种罚没款等.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同时,各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拨给门的资金,应严格通过转账的形式拨到单位财务部门基本合法账户,或尽量减少以形式拨付,避免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私存私放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发生.

(四)切实发挥监督部门特别是系统内部审计的作用

一方面,审计、财政等经济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审计在年初制定计划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多年未进行过审计、资金量大的单位;财政在资金的安排和拨付中,要关注单位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另一方面,系统自身要加强内部审计,配备具有资质的专职内审人员,定期对下属局体系及基层所队进行审计监督,对其财务收支等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使下属部门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财政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