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院系两级财务管理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037 浏览:133264

摘 要:院系两级财务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正逐渐由“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转变,文章就转变过程中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 :新建本科院校 院系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3-163-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遇到了新的问题,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原有办学条件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政府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加上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些都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现行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目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大多采取的是统一领导、由集中管理向分级管理过度的模式.在高校探索的过程中,遇到了新的问题.

1.规章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规章制度是高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是维护高校财经纪律的重要保障,是指导日常财务工作的基本规范.目前,各高校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往往都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出台的,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做到事前监督.而院系两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空缺,也使得院系二级单位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缺乏学习,理解不到位,财务管理意识淡薄,经济责任观念不强,在实践中无章法可循,很难有效地管好、用好、理好财.

2.财权与事权相分离,预算管理流于形式.首先,从预算的编制上看,目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预算是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编制,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执行,二级院系作为教学、科研工作目标的具体执行者,并没有真正参与到预算编制中来,不能将自己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学校下拨的财权结合起来,使预算从编制上就不能很好地和实际相结合.

其次,从预算的控制执行上看,二级院系只是被动地按照学校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总额,对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生活动、学生就业、实验实训建设等项任务的完成,缺乏合理的经费安排,而差旅费、公杂费、费、业务招待费等行政事务性开支比例较大,支出结构不合理.

最后,从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来看,目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一般缺乏相应的考核指标和体系,年度终了,当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费投入效益、预算执行情况无从比较,不仅院系之间,就是相同院系不同年度之间也很难比较,这样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的目标很难实现.

3.重视资金投入,轻视经济效益分析.“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高校资金的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但对于高校内部二级院系来说,缺乏资金自主支配权,难以调动创收积极性,过于关注经费投入总额,没有成本意识,忽略经济效益分析.从学校层面来讲,对二级院系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供求矛盾却日渐突出,原因就在于,原有的设施条件不能充分利用起来,新的经费投入计划有重复,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二级院系作为经费使用者,强调的是如何向学校申请更大的预算指标,对于经费如何使用、如何为教学、科研怎么写作缺少科学、合理的安排.

4.经济责任不明确,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但仅有院长负责制是不够的.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高校二级院系有相应的经费使用权,那么也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目前在新建本科院校的财务管理模式中,二级院系享有相应的权利,关注经费的使用和结余情况,不承担违反财经规章制度的风险和责任,其领导人没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经济责任难以落实到人.

二、深化院系两级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1.完善院系两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应当结合自己的学校定位、人员素质、综合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院系两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同时,高校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要协助院系制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调二级单位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细化制度,增强操作性,对不合理、不适用的制度进行改进,对不全面的制度进行补充,把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当做一项常态工作,不仅要学会学好,而且要用好,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增强理财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建立院系两级预算为主的全面预算管理形式.院系二级单位是教学、科研任务的具体承担者和执行者,能够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及目标制定适合自己的院系两级预算,在此基础上由学校财务处汇总平衡,这样可以调动院系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激发主人翁意识,增强财务管理的观念.这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二级单位就会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进行,不会随意追加、调整预算,也不会任意串用各项经费,更不会在年终时为了完成预算变相突击花钱.

在院系编制两级预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学校应当界定预算包含的内容,比如人员经费应当由学校统一编制,不宜纳入两级预算中,因为如果由院系自己制定人员经费标准,不同院系就会有不同标准,全校范围内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不利于体现公平原则;基本经费、项目经费应当由院系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自行编制.(2)基本经费中各项目应当有相应的参考标准,比如差旅费、公杂费、费、交通费等基本行政经费在文史类、语言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各大门类内部应当差别不大,学生实习、考试、毕业论文及设计、就业指导、学生活动等项费用在门类内部专业之间可以有差别,但这种差别不是无限制的,应当是在往年实际支出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差别.(3)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有理有据,比如教学改革、课程、专业建设、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建设、教学竞赛等应当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和工作目标来提出,编制过程中,应当考虑涉及外聘专家、指导老师、需要的设备、耗材、业务用品、必需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尽可能把预算做细做实.年度终了,项目经费的结余可以参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使用,项目完成的,不再结转使用,项目因故未完成的可以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