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财务管理实施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696 浏览:14308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1-000-02

摘 要 循环经济是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与自然和谐持续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生态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成为驱动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因素.财务管理是企业各项活动的基础和关键,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本文对推进绿色财务管理实施的建议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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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在绿色财务管理推进中的作为

1.加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转变观念,培养企业循环经济思维模式

目前,大部分企业存在一些错误观念.企业只看到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社会责任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成本负担,没有看到企业和社会的依存关系,没有看到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时赢得巨大回报;甚至有的企业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大企业的事情.

作为企业管理人员,一定要转变观念.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企业只有具备高度的社会意识,承担起必要的和更多的社会责任,发展循环经济,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加强企业循环经济的绿色财务文化建设,构建绿色财务价值观

财务文化是理财的环境因素,同时也是理财行为的内生变量.财务文化价值观对财务行为的形成和方式都有直接影响.财务价值观为财务主体的管理提供了基本方向和指导思想,在财务文化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直接影响着理财活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在绿色财务管理中嵌入“绿色文化”因子,有助于企业循环经济下绿色财务管理的正确实施,提高企业理财效率和水平,实现企业的顺利过渡.

3.加强企业统计、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综合协调

企业绿色财务管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实现系统的顺利运行.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活动相互协调、相互一致,相互作用的综合协调成为必然.

3.1核算活动的协调

财务管理与统计核算、会计核算的协调体现在四类活动的协调上,即统计核算活动、业务核算、会计核算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

3.2核算层次的协调

绿色财务管理的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综合协调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统计核算各种生态资产,反映生态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增减变化;第二个层次是反映生态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总量变化;第三个层次是转换,将统计信息通过合理的方法过渡到会计信息;第四个层次是各种会计信息应用到财务管理活动中.绿色财务核算的四个层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3.3核算主体的协调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核算的种类和层次使得核算主体多样化.每一个核算主体都要参与到数据的形成过程.财务部门参加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生态资产会计核算、投融资、财务评价活动;工厂或车间、废物处理部门、购销部门参加经济资产统计活动、生态资产统计活动和业务核算活动.所有职能部门信息集合传递总经理,如有必要总经理呈递给股东大会,保证循环经济下财务管理的实施.

二、政府在绿色财务管理推进中的作为

1.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30 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不断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淮河全流域污染、黄河严重断流、长江流域连年水灾等所有的一切都说明我国的环境法制还存在很多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重环境污染防治、轻自然资源保护、重污染轻控制、环境立法存在着空白,甚至没有专门的环境司法机构(环境司法是由司法机关中相应机关进行),环保工作“无法可依”,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势在必行.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实现立法的合理转型.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以“生态主义”为中心,追求社会利益与自然环境利益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颁布于 1989 年的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在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指导下制定的,已经不适合时代的发展.“法律的精神应反映时代的精神,法律要有助于社会进步”.因此,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体系,完善我国环境能够立法制度,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原则、制度嵌入其中;明确可持续发展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推动可持续发展观念和意识的提高;加速实现经济转型,为我国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建议.

1.1修改《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已经不能满足今天的需要,将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理念纳入其中,从源头预防污染的产生,既搭建了循环经济的依据,又可以起到政策宣示的作用,对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尤为重要.

1.2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综合性法律

综合性法律是带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对各专门法涉及的共同问题做出综合性规定.中国目前迫切需要一部统筹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解决目前环境执法和资源管理互相脱节,法律相对分割的问题.

1.3制定和完善专门法律法规

不同废弃物的处理和循环利用有很大的差别,从各国的经验来看,有必有对大类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做具体的规定.应尽快制定如下几项专业法:

第一,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回收与循环利用法;

第二,危险废弃物循环利用法;

第三,建筑材料与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法;

第四,废旧产品再制造法;

第五,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法.

可以制定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上的空白.如废弃物的运输、储存、以及废弃物处理企业的管理等一些具体问题

1.4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

还有一些法律,从法理的角度考虑,不属于循环经济的范畴,但有助于循环经济的实施,与循环经济的关系密切.如关于税收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中国应尽快制定《绿色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比或优先采购的产品种类.尽快制定《循环经济产品的市场准入法》,规定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有市场准入优先权. 1.5建立地方性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可以是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必要补充,或是国家法律在当地更有操作性,也可一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目标.

2.部门政策

为了更加有利于统筹规划和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建议在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基础之上成立国家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同时,建议在各政府设置循环经济主管机构,协调循环经济建设,提高决策效率.

3.产业政策

循环经济产业分为两类.第一是针对所有产业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政策;第二是直接针对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在生产业的政策.第一类政策要强调建立物质流核算制度,为废弃物管理提供数据信息,建立重点行业和中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制度.第二类政策要加快行业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防止第二次污染.

4.财税和金融政策

(1)对循环经济产品出口全面退税;全面停止高能耗产品的出口退税;对循环经济企业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建立资源(包括进口资源)消费税,加快从增值税向消费税的转换步伐.借鉴欧盟的经验,开征废弃物排放税.

(2)尽快制定和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在优先采购领域列入循环经济产品.

(3)尽快研究制定对国家和地区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4)建立循环经济基金.由政府制定基金的管理章程、审计制度和使用方法,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

5.管理政策

(1)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产品标志.

(2)建立以生产者责任为主导的废旧物品回收政策.

(3)对部分回收困难和回收成本较高的产品,征收资源回收费.

(4)全面提高包括污水、垃圾在内的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给低收入人群相应的补贴.

(5)建立生态和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

(6)制定资源和能源设备的市场准入机制.

6.规模经济政策

(1)推进单个生产企业以最佳规模进行生产.

(2)推进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的规模化.

(3)推进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规模效应.

7.技术政策

(1)鼓励技术创新.

(2)强制淘汰落后技术的政策.

(3)促进先进技术引用和利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