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方法探究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587 浏览:23204

【摘 要 】本文简要分析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管理政府还贷公路所涉及的一系列特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问题,并且进一步地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大致思路.

【关 键 词 】高速公路 政府 还贷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政府还贷公路,就是我们常说的收费公路的组成部分之一.在2006年的资料显示:在我国所有的收费公路中,78%的收费公路都属于政府名义下的还贷公路.

在实务中,一些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名下的还贷公路,其实大部分都是委托公路经营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作为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获得审批并且注册成功的公司制企业,基本上他们中间的所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都需要执行企业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但是政府还贷公路所收取的通行费用属于应纳入财政收入专户管理费的预算资金,需要实行“两条线收支”管理.那么公路经营企业又应当如何在企业固定的模式要求下对非预算资金管理的需求来进行特殊的管理、核算政府名下所有的还贷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以及其他附属费用的收支业务,而这点,也是本文将要做出重点说明的.

同时,由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本身就存在许多交错的地方,所以,必然会牵涉到要求财会制度去适应这种管理体制.在此,如果需要深入讨论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必须要明确收费公路以及公路经营企业的属性——就是为筹集项目资金而在股份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不同于部分条例所界定的经营性质公路,并且他们受托管的收费公路还是属于还贷公路,而这些还贷公路也是由政府来负责管理的.

一、公路经营企业在对政府还贷公路管理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及其成果的相关管理问题

(一)几乎大部分的公路经营企业都会实行较为全面的预算管理办法,其中就包括业务的生产预算、以及财务的收入支出预算和筹资预算等部分内容.其次,政府大部分还贷公路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其所产生的收支在预算范畴内,但是有的时候,就是预算外的管理办法了,同时还包括部分事业收支预算.而公路经营企业去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工作,并不属于政府公共预算的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仅仅是一种单一的财政收支预算,而这部分又主要体现在通行费的收入上面.另外,通行费的收入以及支出预算部分是按照事业的支出范围.所以,在其中就包括了公务支出,对于个别贫困家庭以及个人的日常补助,人事支出以及专项支出是主要支出部分,同时,按照我国对于财政性质的资金和费用标准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此,这样的财务支出、收入预算,就是企业管理预算的基本模式.


(二)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其主要业务的收入管理,是通行费收入,而将其设定为主营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它还不是用于补偿通信养护成本这一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它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还本付息.而通行费的收入只是作为财政管理的非预算资金,只有等到财政用款全额退还后才可以作为通行费的收入.最后根据相关规定批准的收入支出预算差额,来作为还本付息的经费以及收益性的设施维护费用.所以,由此可看出,车辆通行费是只属于国家相关规定特许的一项行政性质的事业收费,而由公路经营企业管理的,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权利或者行为权限.

另一个方面来讲,通行费的收入会涉及到税务问题.近几年来都有不少人通过报纸、杂志等媒体指明它的非税性质,并且,在《营业税征收管理条例》中也并没有被列为可征收对象,只因为是由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决定,直接根据其他相类似类型的怎么写作行业的税率征收税款.而部分地区对通行费收入而征收的营业税实行的却是先征后返的办法,其中被返还的税款会作为国家的资本金处理.再者,既然划分成了政府还贷公路,对于公路经营企业名义下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就理应免收营业税.

(三)而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其中最主要的业务成本,在建设期期间,全部由基础建设一方承担.在经营的时期内,则是哪方收取的通行费用,则这一部分钱由哪一方来补偿.并且通行费的收支和营业费的成本又在一定程度上交叉,而在更加详细的营业成本中,只会选择列举相应的收益性费用,并且会明确这些费用的来源;而在关于通行费的支出中,则会包括桥梁和路面的整治以及改良支出和一部分资本性的支出.当框定了一定的支出范围以及成本机构后,此时的费用标准将只有两种依据:一是涉及经济定额的工程费用,理应以额定的值为标准;二是关于人员经费以及公用费用等业务管理费,此时应当以核定好的财务预算作为标准,在预算中给予明细的项目内容.

二、关于公路经营企业在核算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的收支问题

会计核算也应该服从财务管理部门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为通行费是属于非预算性质所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但是如果还是以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制度来核算通行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那么就会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通行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适用于限制的会计原则,并没有所谓的应收通行费这个所谓的概念.其次就是在这两者之间,相互之间的核算内容以及方式上就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性质的还贷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用是属于公益性质的收费,在形式上是可以看作是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业务收入,但是在统贷统还这个默认条件下,当通过非财政预算的专户返还给主管部门以后,主渠道依旧是付息还本的支出,这次才算是正规通过的养护成本,所以应当视为事业性的收入.第三点就是在于具体的会计项目的设置,通行费项目的设置不应该有权益或者损益类的科目,只能是通过正常收支核算其结余,没用利润来计算及其分配.如果将通行费的结余算作营业利润,那么,由于核算口径和财务管理或者会计原则的差异,会导致其结余甚至是利润的总额发生巨大的变化.

三、公路经营企业关于核算通行费收入、支出业务的基本思路

关于经营企业对于核算政府还贷公路的通信费用收支情况的基本思路如下:国家对于车辆通行费用的收取是实行财政专户原则,并且结合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支业务的基本思路,在现行企业的会计制度规范上,通过修改一小部分的科目核算内容,增设必要的一些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用来适应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业务核算的特定要求.

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公路经营企业主要是执行交通部、财政部早年出版的公路经营会计制度.当然,具备条件的个别公路经营企业也可以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后选择执行由财政部早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如果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将通信费用上缴省厅级财政专户的时候,应当优先采取账务处理方式为借记“应交通行费拆分款项”的科目,同时也应该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公司执意执行《公路经营制度》,则需要修改“通行费收入”和“养护成本”这两个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同时也应当适应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的收支核算所规定的特殊要求.

(根据目前绝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在对政府还贷业务会计审核的内容有实际要求,本文采取的是按照《执行公路会计制度》的思路来进行会计处理.)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21世纪科学化信息化的深入人心,我国庞大的公路网路早已形成.但是,同时在快速增长的还有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车购税、流以及养路税费.对此,在目前的企业财会制度的巨大框架下,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用来适应科学规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经营业务的财务管理的需要,就会成为深化我国公路融资管理系统体制改革的最为重要的任务.如果在将来,这项改革可以取得哪怕一点实质性的成效,都会对我国政府还贷公路财会行为的有效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