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写作技巧理的股利政策文献述评

更新时间:2024-03-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643 浏览:47396

作者简介:薛挺(1990―),女,汉族,浙江温州人,会计专业硕士,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摘 要 :写作技巧理论是研究股利政策的一大重要理论.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写作技巧理论和股利政策的研究成果,得出:现代企业写作技巧成本理论主要研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写作技巧问题,而不是股东与管理层的委托写作技巧问题;而我国存在双重写作技巧成本.发放股利有助于降低写作技巧成本.并且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就股权结构和所有者保护方面提出对降低写作技巧成本的建议.

关 键 词 :写作技巧成本;股利政策;股权结构;所有者保护

Jnesne和Mecknilg(1976)对写作技巧成本进行研究以来,写作技巧成本问题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怎样的写作技巧问题,如何降低写作技巧成本,这些问题是值得研究的.

一、国外研究现状

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了写作技巧成本的概念,他们指出现代企业里通常存在着两种委托写作技巧成本,分别是是股东和经营者的写作技巧成本以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写作技巧成本.该理论源于股权高度分散,经营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

Rozeff(1982)将写作技巧成本理论应用于股利政策,他认为股利一方面会缓解股东和管理者写作技巧问题,降低写作技巧成本;但是支付股利后,公司可能需要增加相应的交易成本.管理层在考虑发放股利时,应该同时考虑写作技巧成本和交易成本,能够制定出使这两种成本合计最小的股利政策.

Shieifer和Vishny(1997)认为现代企业治理的热点和难点应该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随后,许多学者开始关注大股东的行为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

LaPorta. et.al(2000)从股东权益保护的角度,运用写作技巧成本理论来分析股利政策,其研究结果表明:在股东权益保护较好的情况下,高成长性的公司较之低成长性的公司而言,更倾向于低派现股利政策;而在股东权益保护不好的地方,比如发展中国家,则有可能出现高成长性的公司股利支付率比低成长性的公司要高的情况.因此,可以得出股权权益保护对股利政策起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国内研究现状

原红旗(2001)以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作为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并且运用写作技巧成本理论进行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两个写作技巧问题:第一种是大股东利用股利政策从上市公司转移;第二种是管理者利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占用公司自由流进行过度投资和浪费.

冯根福(2004)基于我国特有的高度集中和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提出双重委托写作技巧理论:第一种是关于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写作技巧问题,第二种是关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写作技巧问题.

王信(2002)运用股利的写作技巧理论解释中国上市公司为何倾向于低派现,通过比较上市公司A股、H股、红筹股在派现上的差异.得出:A股公司低派现是源于我国股东权益的保护不完善,上市公司内部人“一股独大”的特点,造成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而在香港股东权益保护法制健全,中小股东能通过法律诉讼争取其利益,迫使公司进行高派现,因而,H股和红筹公司派现水平较高.

吕长江、周县华(2005) 认为股利支付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U型关系,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时,因者其增加持股比例,公司将会倾向于低派现,但当其持股比例超过某一点时, 公司又会倾向于高派现.如果公司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有很大差距时,尤其是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明显比第一大股东小事,公司倾向于高派现;但如果第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明显增加时,公司将会倾向于低派现.而且,集团控股公司分配股利是为了降低写作技巧成本;而对于政府控制公司,利益侵占更适合解释其股利分配动机.股利降低写作技巧成本效应与股利分配决策之间存在相关性.

三、文献述评

回顾国外相关文献,早期写作技巧理论研究的主要集中在基于股权结构高度松散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上.但是现代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普遍集中型的,因此研究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比研究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写作技巧问题更为重要.国外在股利政策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对股权写作技巧成本的研究也取得丰硕成果.国内对于写作技巧成本与股利政策的研究主要从股权结构入手,并且因为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存在双重写作技巧成本:一种是关于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写作技巧成本;另一种是关于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写作技巧成本.发放股利有助于降低写作技巧成本(吕长江等,2005;La Porta,2000),股利的支付减少写作技巧成本的作用更为显著的是当外部投资者要求管理者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留存收益具有法律保障时(LaPorta,2000).因此,本文对于降低我国上市公司两类写作技巧成本,从股权结构和所有者权益保护方面提出建议:

一、 少数大股东联盟

少数大股东联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写作技巧成本,既能避免了股权高度松散时,公司被管理者所控制,管理者可能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业绩,占用公司自由流,侵害所有股东的利益;也能避免股权高度集中时,公司被大股东所控制,大股东以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个人利益.同时,少数大股东联盟的股权性质应该多元化,既包括国家股、也要包括个人股和机构投资者股.

二、健全完善所有者权益保护

目前,我国的所有者权益保护并不健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处于大股东的掌控之下,不能为中小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流于形式;董事会、监事会的经营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过多地受到大股东的干预和支配.

在股东大会方面,应该增强中小股东集体行权的便利性,在涉及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公司决策中,应该要有中小股东的赞成;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增强每一位董事的独立性,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保持一定董事规模,提高董事持股比例,既能够不影响经营决策的效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中小权益.(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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