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角度解读我国环境正义的主题、观点与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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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时间推移.环境和环境正义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学、社会学、行政学、法学等不同学科关注的一个焦点.各学科的理论成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环境与环境正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在我国.环境正义问题是一个新领域,其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局限性,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研究和实践.

关 键 词 :环境正义;研究主题;主要观点;研究局限

作者简介:密佳音(1980-),女,浙江慈溪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06级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正义与环境权、政府行为、制度公正.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0-0015-04

一、我国学术界对环境及环境正义问题的研究现状

市场经济正把中国的现代化水平推向一个新阶段.如何化解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只有创建一套适合我国的话语表达、逻辑框架和实施路径的理论体系,才能真正解决我国的环境及环境正义问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其在这方面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无疑对其他发展中国家避免工业文明负效应.实现人与人、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引领价值.

我国学者对环境正义的关注与研究始于环境学界.在我国,环境学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后发展较快,主要是通过翻译介绍国外的环境学成果来推动国内环境学研究,带有明显的“外部输入”痕迹.

理论研究往往是对现实的关照,环境正义问题的研究也不例外.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环境立法、环境政策不断完善,环保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环保财政投入不断增加.但我国的环境事件依然频发,环境问题受到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一些学者透过环境问题的表象,看到隐匿其背后的多元利益主体对环境利益的争夺和对环境责任的漠视所引发的利益冲突是环境问题久治不逾的根源,并在熟悉西方环境思想后认识到研究环境正义问题的重要性.同时,社会正义理论在我国的研究日渐成熟,也为正义理论进入环境领域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由此,环境正义问题正式纳入学术界的研究视野.一些学者开始思考环境保护与社会正义的双重难题,认识到“环境正义”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力图在环境正义问题上形成自己的理性话语和逻辑系统,以期我国的环境难题.

二、我国环境正义研究的主题与观点:从文献解读角度

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人手:其一,针对环境正义本身的研究.包括对环境正义概念、内涵、类别的研究,环境非正义的现实表现以及实现环境正义的行为准则.其二,关注环境正义与各种问题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学、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视阈进行理论探求.具体而言,主要是从以下几个主题展开研究:

第一,关于多学科对环境正义概念、类型的阐释.靳乐山(1997)从经济学角度阐释了环境正义的涵义.他认为环境正义是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集团不得被迫承担和其行为结果不成比例的环境污染后果.张长元(1999)提出了3种环境公平观,分别从学、政治学和经济学视角释义.王韬洋(2002)从学角度概括环境正义,他指出,环境正义是由环境因素引发的社会不公正,特别是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环境保护中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议题.朱玉坤(2002)认为,环境正义是指人人都应享有清洁环境之益而不受不利环境之害的权利,也有保护和促进环境改善的义务,主张权、责、利相对称.蒋国保(2004)指出,环境正义的类型包括国际正义、国内正义和代际正义.它们之间互为因果、相互影响.蔡守秋(2005)从法学角度理解环境正义,他认为最能体现环境正义的特色和核心观念是,环境正义表示环境资源法应该维护和实现环境公平.包括代际公平、种际公平、代内公平和区域公平,追求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的环境秩序.李培超、王超(2005)认为,环境正义是要求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公正原则,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正,期望每个人都能在一个平等的限度上享受环境资源与生存空间,包括国际环境公正、国内环境公正和代际环境公正.他强调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主要是城乡不公平、区域不公平和阶层不公平.曾建平(2005)指出,环境正义是人类不分国籍、种族、文化、性别、经济状况或社会地位,都同等地享有安全、健康以及可持续性环境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破坏或妨碍这种环境权利.环境正义主要是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这些环境权利公平实现,来维护个人或团体的尊严,尊重其特殊性与不同需求,达到自我实现并提升个人和社区的发展能力.张登巧(2006)将环境正义概括为不同国家、地区、群体间保护和利用环境过程中.对其所得与投入、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公正评价.环境正义又称为环境公平、环境公正、环境平等或生态公正、生态正义、生态平等、生态公平等,包括代际正义、代内正义和种际正义.

第二,关于对环境正义向度的探索.王韬洋(2003)指出,环境正义所强调的环境利益在社会间各部分的分配问题是环境一直缺乏关注的领域.与当代环境仅仅关注种际正义、代际正义不同,环境正义更加关注代内环境利益分配时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行为的不正义现象及其校正.他强调,当代环境摒弃西方中心主义.兼顾人类文化多样性、利益主体多元性和环境诉求差异性,在保护环境的同时顾及当地人的生存和发展.曾建平、彭立威(2004)认为,环境思想是指导和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矛盾的理论武器,主张发展中国家实现环境正义需要从4个方面深入地进行道德批判和辩护,即批判接受西方环境思想、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辩证思考、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诚如罗尔斯顿坦言.除非中国确立了某种环境学,否则,世界上不会有地球学.也不会有人类与地球家园的和谐相处.张登巧(2004)指出,环境正义的实质是基于人的差异性与同一性相统一的社会正义,强调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结成的有差异的共同体.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要根据环境正义原则,维护西部贫困农民和弱势群体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分配.曾建平、袁学涌(2005)指出,环境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的.它关注的是发展的意义.追求的是合理的发展.我国环境不正义有4种类型:一是地理或自然的分配不正义,二是工业格局和分布不合理造成的环境不正义,三是基于法律标准而产生的环境不正义,四是以经济能力或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产生的环境不正义.杜鹏(2007)认为,上世纪90年代,作为实践哲学一部分的环境由于缺乏对现实的关照而陷入困境.与此同时,环境正义运动及其相关理论的发展是作为社会正义这一永恒主题在环境领域的延伸和对传统环境保护运动的补充,在西方发达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得到广泛回应.环境正义是从现实的角度看待环境问题的发展变化,是环境谋求自身发展的回归.刘湘溶、张斌(2008)指出,环境学应对自身理论缺陷和实践困境提出了新理论,即环境正义理论,旨在探索、思考和解决环境不公和环境危机的可行性途径.环境正义是关于环境主体环境行为的系统,具有价值、主体、规范三重属性.这三重属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也为解决环境不公和环境危机提供了可能性路径,有助于环境正义建设.

第三.关于维护我国环境正义的法理探讨.蔡守秋(2005)认为,环境正义既是将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法学联系起来的基本概念.又是将环境公平、环境安全、环境、环境秩序、环境效率等各种环境资源法学理念联系起来的基本理念.其中,维护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是对环境秩序和环境正义的基本要求,环境安全是影响我国安全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其他一切安全的基础条件.王娇(2006)指出,正义理念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不断变化,工业文明、科技进步引发了人与自然的冲突,需要全新的法律制度和观念形态为之救济,正义是法的价值追求中永恒的主题.还有学者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制度设想,该制度将为我国环境正义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第四,关于环境正义与环境效率方面的研究.效率与公平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体,关乎环境公平、环境效率的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文同爱、李寅铨(2003)论证了环境公平与环境效率的辩证关系,可持续发展是环境公平与环境效率二者的统一,环境公平在可持续发展中居于中心地位.吕力(2004)认为,环境效率与环境公平能够统一起来.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环境公平与环境效率的统一,政府和国际平等协调机制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并利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阐述环境公平的内涵和环境不公问题的解决办法.

第五,关于维护环境正义的社会学视角的解析.洪大用(2001)从社会学角度阐述了环境公平的概念和意义,提出环境公平是社会学与环境问题研究的链接点.徐春(2006)认为,正义是一种社会的价值观念与准则,必然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关联.来规定社会成员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环境保护越来越被看作是人类繁衍的核心.事实表明.一些人对资源的滥用将导致另一些人的贫困,环境问题也是正义范畴中的问题.他强调.在保护资源环境的同时,维护资源保护区人民的正当经济利益,既是环境正义问题,也是社会正义问题,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设计要注入环境正义的理念.

第六,关于环境正义运动缘起、影响及国际环境正义问题的论述.苏建军(2002)认为,在国际环境事务中,诸如美国拒绝执行《京都议定书》事件时有发生,国际环境公正问题日益突出.维护国际环境正义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污染承担责任原则和国家主权与尊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原则.陈宏平、曾建平(2004)强调,绿色壁垒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棘手、最隐蔽的障碍之一.规避绿色壁垒负面影响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国际环境正义.李奕等(2004)从环境公正的起源、内涵和法律依据方面深入分析了美国环境公正的法律体系.朱步楼(2005)强调,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国际社会中环境保护责任分担的实践还存在不公平现象,要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和遵守国际框架的环境公平原则.王小文(2007)对美国环境正义研究进行了全面疏理,重点探究了美国环境正义理论的兴起、环境正义理念的构建、环境正义的原则.

第七,关于我国环境正义实现途径的考量.宋国平等(2005)论述了现阶段我国环境不公的主要表现,并提出解决我国环境不公的具体对策,即环境政策的制定要体现环境公平、完善污染者付费制度、理顺环保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赵晓红(2006)认为,维护环境正义要建立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包括强化法规,严厉执法;生态补偿,区别发展;集体维权,司法救助;政府决策,以民为本等.李淑文(2006)强调,环境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国环境不公的现状.应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公众参与制度、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等途径.实现环境公平,促进社会公平.黄巧玲(2006)认为,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的环境教育.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是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实现环境公正的有力保障.曾建平、顾萍(2007)指出,环境不公现象比环境污染更可怕,它会影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怀、信任、和谐,社会系统会缺少和谐的支点和稳固的根基,进而失去繁荣的未来.他强调,维护环境正义,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深化体制改革,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取缔高消耗、高消费和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将环境正义原则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盛梅、于景辉(2007)强调,目前我国存在环境不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不公.直接影响到国际间、城乡间、群体间、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为促进环境公正,应采取积极对策:维护环境主权,坚持环境安全的立场;协调地区间利益,建立保证环境公正的长效机制;建立新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全民族教育水平,强化公众参与意识: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维护公众环境权.潘睿(2007)指出,环境公共性问题的制度求解,关键在于把握环境正义与效率之间的张力.曾建平(2007)强调,从环境公正的理论向度考量,解决环境公正问题需要价值上的诉求;从环境公正的实践向度考量,解决环境公正问题,需要制度上的设计.还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信息公开是迈向环境公平的第一步.

三、当前我国环境正义研究的主要局限

综观国内现有成果,不难发现,随着时间推移,有关环境正义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学等不同领域关注的焦点,这些理论成果为推动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在我国,环境正义问题尚是一个新领域,其理论和应用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局限性.

第一,缺乏对环境正义问题的深层次研究.环境正义问题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领域,目前我国进行的环境正义研究,大多是从本领域出发进行研究,缺乏系统、全面、综合性的研究,特别是对“环境正义”的本质及其理论可能性等实质性问题缺乏深入挖掘.研究成果大多停留在表层,主要针对环境正义运动缘起,环境正义内涵、类型.环境非正义现象的表征等问题开展研究,而对我国环境非正义产生的深层原因以及如何有效维护环境正义等问题的探索还不够深入.


第二,缺乏研究氛围,研究方法单一,研究成果较少.关注和探索环境正义问题的多是经济学、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学者.且大多数研究局限于某一具体学科方法的运用.我国环境交叉学科包括环境经济学、环境学、环境法学、环境政治学、环境社会学.这些学科起步较晚.主要的理论和方法是从国外引进的,对环境正义的研究氛围比较淡薄,有价值的成果较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更少.

第三,缺乏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从我国的环境政策和舆论上看,环境正义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但尚未深入到政府、企业、公众日常行为决策和思想意识中.在我国,环境正义也没有明确提到环境政策制定的议事日程上,只是蕴含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之中.

第四,缺乏公共管理学领域的研究,对“环境正义”在当代社会的实现机制和实现过程等问题研究不够.环境的外部性特征使政府介入环境管理成为可能,政府也是维护环境正义的义务主体.对实现环境正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现有成果来看,多数研究侧重于从一般学理意义上推导“环境正义”的实现条件与实现机制,而对于维护环境正义的义务主体之一的政府的研究,比较鲜见,尚没有专门从公共管理学角度进行系统、全面、综合性的研究,缺乏对“环境正义”的学理价值与社会实践价值的全面考察.公共管理学不仅关注管理过程的研究与设计,更重视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公共管理学缺乏对环境正义问题的关照,必将成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不公的一个瓶颈问题.因此,应加大从公共管理学角度研究环境正义问题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