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嵊泗县第十届教师教育优秀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嵊泗中学,职教中心,成教中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舟教师训〔2016〕13号文件精神,舟山教育学院将开展第十二届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为保证论文选送质量,决定开展嵊泗县第十届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嵊泗中学,职教中心,成教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论文主题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问题与对策
三,论文要求
1.论文须为近二年内撰写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或公开发表过的教师教育论文.
2.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紧扣主题,提倡文风朴实,求实创新,力戒套话,空话.论文题目自拟.
3.论文严禁抄袭,如发现剽窃或抄袭的论文,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论文格式:⑴论文标题用小二号宋体,题目下面写"摘 要 "和"关 键 词 ",不具作者单位和姓名,文末注明主要参考文献,引用资料要注明出处,⑵论文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用小四号宋体,⑶论文用A4纸,双面打印.
5.论文打印稿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有"舟山市教育教学论文扉页"(见附件一),论文电子稿Word文文件命名为"单位+作者".
四,论文评审
1.论文评审采用"评审"制,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2.论文按比例设一,二,三等奖.
五,论文报送
1.教师参评论文均由学校(单位)推荐报送.由嵊泗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市级论文选送.要求报送单位按顺序填写《舟山市第十二届教师教育论文推荐表》(附件二),推荐表打印稿(1份)随同论文打印稿报送,推荐表电子稿随同论文电子稿发送(E-mail:zlfwy6800@163.).
2.论文报送时间和地点:参评论文须于2016年10月22日前送至嵊泗县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郑龙孚.
附件:
1.舟山市教育教学论文扉页
2.舟山市第十二届教师教育论文评选推荐表
附件1:
舟山市教师教育论文扉页
题目作者姓名手机单位全称单位地址个人诚信承诺1,我郑重承诺(在括号内打"√"):
所写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
所写案例真实,没有照搬他人()
2,主办单位若将我的作品公示,上网,发表,出版,我表示(在括号内打"√"):
同意()
不同意()
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盖公章)年 月 日
附件2:
舟山市第十二届教师教育论文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县区/学校(签章) 填表人: 联系:
编号论文题目作 者作者所在单位
说明:在报送此表时,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文件(zlfwy6800@163.),评选结果公布及荣誉证书中的论文题目,姓名均以此表填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