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维权:问题与出路

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96 浏览:18960

反侵权既是媒介自我净化的过程,更是媒体行业塑造自尊的过程

赌徒们往往豪阔大方,因为钱来得太容易,不需要劳动获得的利益也就不会珍惜,而一年四季躬耕于垄亩者,往往舍不得让一粒米浪费掉.

负责任、有追求的媒体,以专业的职业精神对待每一则新闻,许多时候是在艰难的环境下索隐事源、钩沉真相,正是这种躬耕垄亩的心力与行力,使得这些媒体对自己作品版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

然而,中国当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从1982年《商标法》颁行开始,《著作权法》则迟至1990年才出台,起步很晚.再加上中国的传统中,人们对知识产权本就缺乏尊重意识,于是,迄今,罔顾他人知识产权依然还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心理,对知识产品、精神产品依然不重视.尤其在以认同所谓“劳动价值论”为主导的思维方式下,知识产品不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劳动成果,也就不奇怪了.

无论个人还是团体,只要是认真对待自己工作的,必然也会认真呵护其工作成果的独占性,维护其不被外界侵扰与掠夺.而对于生产文字、精神作品者,除了上述因素,保护版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防止因为他人的侵权而导致被别人误以为自己是侵权者,以便分清李逵与李鬼.

然而,当前中国媒介,还处在旧规则尚未全部打破、新规则未能有效确立的时代.媒体既缺乏自由,也缺乏自律.八股文一样的新闻报道所见多多,不负责、欠准确的报道也时有目睹.与此同时,媒介既有不重视版权自保者,更有随意侵犯他人权益者,有些媒介甚至以盗窃别的媒体产品的方式生存.


媒介的著作权保护处在混乱之中.有些媒体,因其专业水准较高,公信力强,长期以来被抄袭、剽窃、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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