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解密”背后的“舆边界”

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918 浏览:118795

这次发生的“维基解密”事件,对不同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国家都造成了冲击,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成了一个令人难以评价的人.

20世纪80年代网络传播开始在发达国家普及,我国9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进入网络时代.然而人们看待网络传播的时候,至今相当程度上仍然以传统媒体作为衡量的坐标.关于网络的法律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基本理念,尽管字面上有所变化,但本质上仍然停留在传统媒体时代,即使在网络最为发达的美国,主流的观念认识亦然.

网络时代的传播科技正在改变着人们以往关于“保密”内涵的认识

传统媒体时代,社会大众的信息与国家的保密信息是可以清晰划分的.网络传播科技的迅速发展,已经打破了这种划分的界限,但当权者们并没有意识到媒介环境发生的变化,依然在原有的思维方式下管理网络信息传播,于是矛盾爆发了.与其像美国国务院那样警告未来有志从事外交工作的学生不要沾惹维基解密,或因此封闭网站,不如考虑采用媒介融合条件下新的信息保密方式并实行更开放的保密标准.

网络时代的传播科技正在改变着人们以往关于“保密”内涵的认识.从已经公开的被保密信息看,相当部分的信息是当权者利用其保密特权而做的违反人民利益、本民族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本来应该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或需要得到社会监督的,但却被当作国家机密.在这个意义上,网络传播扩大了公众对当权者的监督力度.


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些确实涉及国家利益和具体当事人利益的信息被不负责任地公开,同样提醒人们开始考虑网络信息传播的道德标准,或者换个概念,叫“舆论边界”(严格地说,“舆论”的概念在这里使用不当,因为我们无法判断网上的某种意见已经转变为舆论).公开讨论的话题,不该涉及国家机密、不该涉及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事项.尽管维基解密有一定的运作程序,但是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检测不负责任,对公开后的结果也不负责任;信息来源的秘密性本身,就是对被泄密一方的信息不对等.

鉴于这种情形,需要形成有关网络意见的道德底线标准,形成适合网络这种意见发表平台的新的法律和管理方式.现在的问题在于,面对维基解密行动,各国政府的反应不是通缉、就是“永远消失”.用武力对付现代传播技术的使用,无疑是非法治的愚蠢做法.

需要认真考虑并重新界定网上发表意见的罪与非罪

维基解密的出现,以及公布的部分 “机密”,已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互联网上意见的边界突破了传统社会关于保密的标准,得重新划定更宽泛的发表意见的尺度.同时,亦要形成关于国家秘密的新的较为狭窄范畴的社会共识,需要大家共同守住的共识.

网络传播的特征在于它作为“融媒”的功能,原有的各种传播形态和传播渠道共同发生作用,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融合,很多原来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且传播方式和时效也与传统时代完全不同了.例如,使用微博客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任何信息,互联网在这个意义上成为一种流动的网络传播载体;同时,它是个性化的,叙事形式为私语而非面向大众的公共话语.因此,我们制定关于网络传播的政策,对网络传播的特征要有深刻认识,不能简单地根据原来的标准来衡量新的事实.从现在起,需要认真考虑并重新界定网络搜集信息的罪与非罪,网上发表意见的罪与非罪;还要考虑如何形成比以往开放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网上意见表达的道德准则.(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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