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传播中的失真现象简析

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286 浏览:156221

摘 要 媒体在科学传播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学传播的过程中,媒体应该做到客观报道、准确引导.但是,我们的一些媒体人的素质,近年来却常常由于某些失真现象乃至谣言的传播而为人们所诟病,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许多失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并吸取教训.

关 键 词科学传播;失真现象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9-0001-02

媒体在科学传播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学传播的过程中,媒体应该做到客观报道、准确引导.但是,我们的一些媒体人的素质,近年来却常常由于某些失真现象乃至谣言的传播而为人们所诟病,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许多失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并吸取教训.

1流言传播常有媒体“助力”

有北京科学技术协会、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中国晚报科学编辑记者学会、上海科技传播协会等做支撑单位的“首都科学传播工作室”,2014年以来编辑制作出“每月科学流言榜”,通过整合权威信息的方式,对社会影响较广的各种流言给予科学解释,在每月月末向社会发布.[1]这无疑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它对公众关注的“流行”话题及时地加以剖析,通俗地解惑释疑,起到了正本清源、破除盲信的作用.

浏览2014年上半年所发布的大约60条流言及其相关解说,着实给人以新奇之感.这“新奇”,简直可以说是“神奇”,譬如:用手机软件可“探测鬼魂”;猪五花肉和矿泉水能抗雾霾;吃一碗方便面要花32天解毒;发明秋裤是前苏联为了让中国人失去耐寒力的一个阴谋等特别是,一个“高浓度碳纳米管对妊娠小鼠有害”的实验,却被曲解、放大成“PM2.5致孕妇流产率达七成”的新闻;一个在特定条件下所做的老鼠实验结果,也变身“雾霾使鲜肺6天变黑肺”的新闻登上各大网站头条.

更离奇的是,2014年1月,一篇博客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文章称“华北大面积持续雾霾由‘核雾染’造成”,其依据是我国煤炭中的含铀量高.

然而,随后就有煤炭专家指出,我国煤炭中的铀含量极低,比土壤中的含量还低.而且,每新建一个煤矿,都要先对煤质进行检测,地勘部门把关,如果铀含量很高,那么是不允许开采的.2014年4月4日,中国科协举办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活动,几位核专家也对“核雾染”传闻作出正面回应,称华北雾霾与核毫无关系.[2]

事实上,这一传闻出现后,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在国内典型的几大区域进行现场取样,重点监测两组数据:一是体现空气中所谓的放射铀的气溶胶含量,二是燃煤电厂附近区域内的伽马计量率.测出来的结果表明,仍然处于我国上世纪60年代记录的辐射量本底范围,数据证明雾霾和核没有关系.专家们比较肯定地表示:从雾霾的颗粒里找不到任何放射性,现在的雾霾和核辐射完全没有关系;如果铀那么好采早就采了,把那么贵的东西当煤用是不可能的;“核雾染”的说法有很多常识性错误,是哗众取宠,根本没有理论依据.[2]

其实,我们只需稍加思量,就能明白“核雾染”传闻非常不靠谱.理性思考,在当今时代显得尤为稀缺.

可细细“品读”逐条上榜流言,得承认,即便是很不靠谱的说法,也未必都是空穴来风.它们或多或少投射出人们的一些错误观念或粗浅认识,亦不乏商家和个人炒作的身影,再有就是科学技术之不确定性和科学认识能力之局限性一定程度的反映.而一些过分追求即时性、不管不顾抓眼球的媒体,也为这类流言的泛起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危言耸听、不负责任的说法虽然已经得到澄清,但仍提示我们:须警惕那些检测科学之名传播的流言,媒体更要把控好自身,不能充当此类流言的“二传手”.[3]

2信息传播的科学性不能忽略

2011年6月23日下午,在中国科普研究所主持召开的“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活动选题策划会上,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一位年轻的副秘书长直言:“这几年出了很多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有人说专家很少‘发声’,可我知道专家们也很憋屈,他们感觉有时候跟媒体沟通‘挺难过的’.”

或许是意识到有若干媒体人士在场,这位副秘书长又补充了一句:“不好意思啊,我举个例子.就在上周召开的一次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座谈会上,有记者向专家发问:‘请告诉我食品添加剂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我们都很惊讶,怎么像过去小孩子问电影里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似的?”

笔者曾听一位同事提及,他分别采访过陈君石院士和孙宝国院士,他们在谈到食品安全时,都坦言公众对此的确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这既有专家介入不多、科普力度不够的因素,也有媒体报道缺失乃至误导的问题.

比如对“不安全的食品”的界定,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往往是从科学技术的角度出发认识问题,媒体和公众一般则是从切身关心的事情出发认识问题,这两个角度是不一样的.而要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得用一个标准来衡量.所谓不安全的食品,就是食品当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这里有两个关 键 词 :一是要有“有毒有害物质”,才能构成不安全的食品;但仅仅是“有毒有害物质”不够,还要有第二个关 键 词 :“对人体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两者都具备才能被称作“不安全的食品”.[4]

在食品中能够查出很微量的致癌物不稀奇.比如北京烤鸭皮就有比苏丹红还强的致癌物――多环芳烃,炭烤的羊肉串里也有它的踪影.那么,为什么我们并不为此担心呢?因为你偶然吃一次烤鸭或烤羊肉串,致癌物含量并不高.所以陈君石院士特别指出,“一定要分清楚,我们要管住致癌物污染的食品,要宣传不能多吃,但它并不等于致癌食品.”

孙宝国院士则提出:现在很多人在谈论、追究食品安全的原因时,似乎都在指责食品添加剂是罪魁祸首.“所以,我觉得有话要说,也不能不说,尽管常常感到我们的声音不是很‘大’,远远压不过以讹传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他举了一个例子:2011年2月下旬有人在微博上热传“面条掺胶后可燃,吃面等于吃塑料袋”,不少网友大感恐慌.当时有记者采访他,他说第一他感觉到无知,第二他感觉到无聊.因为面条是可以燃烧的,我们随便找些面包、馒头、大米点一下,都可以烧起来.道理很简单,这些东西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属于多糖类,很容易点着,如果不着火才是大问题,绝对不能吃.

至于说吃一碗面条相当于吃一个塑料袋,未免也太离奇了.要知道,即便是在面条制作过程中加了一些食用胶,这食用胶和塑料也有天壤之别.塑料袋主要原料是从石油衍生出来的聚乙烯这样的东西,面条当中加的食用胶,大都是源于天然植物的多糖类物质,本来就是可以吃的.[5]

无可厚非,负有“守望”和监督职责的媒体,通常更倾向于报道食品中出现的问题,偏重于那些新出现的事件和事故.应该看到,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积极介入和及时披露,增强了信息透明度、发出了消费警示,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公众情绪,消除社会负面效应,避免反应过当.事实上,在提示全社会普遍关注食品安全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方面,媒体功不可没.不过,有些问题确实也值得媒体注意、反思.

比如,带有主观臆断色彩、不负责的简单化报道时有出现,已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恐慌和信任危机.如近来关于香蕉催熟剂“有害”、巨能钙“有毒”、一滴香“致癌”以及“皮革奶”死灰复燃、圣元奶粉致性早熟和啤酒“甲醛门”等问题的报道,虽然最后经核查均属夸大或不实,乃至有复杂的商业利益掺杂其中,但负面影响却已造成,很难挽回了.

而报道时动辄就给“问题食品”加“毒”,也往往容易给公众造成持续的负面刺激,加剧公众对食品的风险焦虑,甚而出现过度恐慌等各种非理性的应激反应.近来所谓“毒饼干”、“毒豇豆”、“毒茄子”、“毒香蕉”这样的字眼或说法屡屡出现在媒体上.其实,到底是否“有毒”,完全是由摄取量所决定的.


新闻的社会影响力极大,相应地,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极重.3年前出现的德国大肠杆菌疫情乱局,让德国政府部门广受诟病.欧盟一位官员对德国方面片面强调信息公开透明、忽略信息传播的科学性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告诫,同样也给予我们警示:不要仓促发布不确定的污染源;在向公众公开信息前,必须经过科学验证;必须仔细斟酌,不要妄下结论.否则,就会“制造恐慌,给食品生产者带来麻烦”.甚或,是整个社会的麻烦!

3报道科技新闻就承担着科学的责任

回顾11年前SARS流行时,由于事发突然、记者自身专业素质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媒体在对专家提供的信息进行传递和解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失误.

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在回答媒体提出的有关SARS的传播力问题时是这样说的;SARS比流感的传染性弱,也比重症流感的死亡率要低.这里,所谓的重症流感,是指流感合并肺炎,它与普通的流感是有区别的.但是,有些媒体在报道时弱化甚至删除了“重症”这两个字,在专业上就不对了,科学家的话也成了错误的话.虽然事后有的媒体曾为此而道歉并作了更正,可影响已经造成,无法挽回了.

曾光还举例说,在SARS前期的报道中,关于有的人说SARS流行后期能够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的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目前即使在北京99.9%以上的人都处于易感状态.“一些作为学术内部讨论的问题被作为结论报道出来,也缺乏科学的态度.公共卫生领域的记者应当有对专业深刻的理解,科学家都不敢肯定的事,你在报道中给肯定了,就不是科学的方式,甚至可以说就是不科学的.”

曾光认为,我们的媒体在公共卫生领域很缺乏高水平的专业记者.专业素质不高使记者的鉴别能力差,也没有办法形成自己的观点.这种不专业体现在报道中就是容易满足于一知半解,使传递的信息不准确,有时候还会造成不太好的影响.[6]

应该说,新闻媒体首先承担的是社会责任.如果是报道科技新闻、科技成果及普及科学知识,同时还承担着科学的责任.就某些新闻媒体而言,出了“问题”说得轻一点是不懂科学,说得重一点是不负社会责任,不负科学上的责任.不可否认,近30年来各种奇奇怪怪的事物在中国盛行,媒体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媒体本身可能无意宣传“伪科学”,倒以为自己是在传播新的科学知识与不服从权威的怀疑精神,然而,一些编辑、记者在科技问题上缺乏判断力,把一些奇谈怪论灌输给读者,从而导致在公众中形成了一种对这类问题的错误认识;这种氛围又进一步鼓励媒体沿袭这种风格,从而形成一种正反馈效果.

老科技新闻工作者、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原所长文有仁曾感叹:我国新闻界某些单位几十年来报道过不少不科学的“科学研究”,给国家、公众、科研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令人痛心疾首.历数不少媒体的记者、编辑曾经热炒的所谓新“发明”和新“发现”,除了不够敬业、自身科学素质欠佳,还几个值得记取的教训:

其一,轻信“发明”和“发现”者的叙述,认为只要不是自己捏造的而是客观报道别人讲话就可以不必为报道负责;其二,相信“眼见为实”,亲眼看见了“发明者”的魔术师变戏法式的演示,自己又识别不出其中的破绽,就信以为真而加以传播;其三,追求耸人听闻,抢独家新闻;其四,拿了人家的钱为人家做宣传,明知是检测的也要说成是真的.这些,都值得我们科技新闻工作者深长思之并引以为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