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是社区传播的基础媒介

更新时间:2024-04-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924 浏览:10640

公共空间是社区传播最为基础的媒介,它是否具有可沟通性,直接影响到社区传播状况.拓宽社区传播研究视野,关注社区公共空间的交往特征与规则,为社区规划和社区建设提供传播学的视角,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行走在社区公共空间,是居民与社区最为亲密的接触;如果这里的人、事、物能够使其驻足流连,他/她与社区的关系将更为密切.可以说,公共空间是社区传播最为基础的媒介,它是否具有可沟通性,直接影响到社区传播状况;而社区公共空间的交往活跃程度,则显示了人们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度.

社区建设应当提供合适的公共空间

长期以来,空间仅仅被视为社会活动的容器与平台,并不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尤其是传播与交通媒介(事实上,交通也是传播)飞速发展,空间的限制不断被突破,空间对人的影响似乎愈来愈微不足道.为此,有人甚至认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区不再重要,虚拟社区将取而代之.①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人的身体感官本身的需求.媒介确实延伸了人的感觉,但人的双脚仍然不可避免地要踏上土地,躯体需要容留的空间,周围的房屋人群也总会映入眼帘等现代城市生活流动性越来越大,人们接触使用的空间越来越多元,对于居住社区的依赖与联系也越来越微弱,但这并不表明人们希望生活在一个了无生气的空间之中.如果居住环境越来越美观,而邻里之间却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这样的社区就是一个静默的空间,失去了精神与文化的意义.一旦个体面临现实而迫切的问题,无法就近获得支持;社区面临共同的问题,比如环境遭到破坏、违规修建房屋等,人们也难以团结起来有效维权.相反,一些案例表明,社区交往活跃、认同感强烈,将会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社区活动,并且逐渐形成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进而言之,空间、地点是与人的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是什么的问题就是在什么地方的问题”,“人和地方是以激进而不可避免的相互纠缠方式想象出来的、具体表达出来的以及体验出来的”.②在全球化的当今世界,社区生活“再嵌入”与“地域化的再造”,③更加具有深远的意义.

当然,现代城市社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回到乡村社区那种密切关注、紧密相连的社会空间之中.传统社区在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自主.理想的社区,应当如加拿大社会学者雅各布斯(J. Jacobs)所描述的,公共空间有着丰富多彩的活动,街道上布满了警戒的眼睛,社区安全而活跃,同时人们又不必牺牲自己的隐私,仍然保留小家的私人空间.④事实表明,要复兴社区公共生活,并非要许多人投入许多时间精力于社区事务,这对于现代人来说已经不再可能.只要能够适度参与社区生活,将社区关系编织到个人网络之中,⑤社区就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社区建设为此应当提供合适的公共空间,以促进人们的交往互动,使人与人、人与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编织起疏密有致的社区网络.

公共空间建设要重视可沟通性

人们的交往行为与空间形态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一方面,从物质层面来看,公共空间是否具有沟通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在公共空间中的互动、交往行为.所谓沟通性,即指空间布局是否有利于人们沟通互动,比如是否具有开放性(人人可以进入使用)、滞留性(适宜人群聚集、停留),能否给人们带来安全感、领域感(对特定空间的归属感、认同感).而要真正让公共空间有利于人们的交往,社区的规划设计就必须建立在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交往互动行为的密切观察和充分研究基础上,使公共空间的设施、布局等能够充分支持人们的交往活动.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一个场所之所以具有活力、是公众真正乐于使用的空间,在于其间是否拥有吸引人的公共活动.一个活跃的公共空间,一定赋予了公众高度的自主性与自由度.人们可以在公共空间自由开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娱乐活动,由此形成特定的群体、组织.

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开始注意公共空间建设,为居民提供活动空间.但是,由于缺乏传播的观念,一些公共空间的设置不太合理,影响了公共交往.笔者居住的小区旁边,新建了一个湿地公园,我和家人经常去散步,也有人在此游玩、休憩.不过,公园的座椅设计不太符合可沟通性要求,不利于交往互动.公园的座椅主要安放在湖东一条相对封闭的长廊一侧,虽然面对湖面,但有芦苇遮挡,视线并不太好.长廊间隔性地安装了大块玻璃,但座椅全部安放在没有玻璃的地方,让人后背暴露在幽暗的灌木丛前.长廊的顶上是稀疏的横条,具有美观作用,但不能遮风挡雨.大多数时间,这里的座椅空空荡荡,少人使用.对于谈情说爱的男女来说,它不够私密,因为长廊是人们环湖散步的必经之道;而对于一般游客,这里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吸引他们驻足.相反,湖的南面较为宽敞,有深入湖中荷花丛的栈道,有亭子、小桥,有台阶,还有粗砂道.孩子们最喜欢的是粗砂道,有的家长还带来沙滩玩具,站在一旁守护,有的则干脆坐在粗砂上面.小桥是农民工夏天的最爱,他们搬来草席,或坐或卧,公园里弥漫着天南海北的腔调.今夏,一个小伙子搬了一套音响和电子琴,在亭子里自弹自唱,引来不少听众驻足聆听,一些人干脆坐在了旁边的台阶上.

著名城市规划设计师盖尔(J. Gehl)认为,“空间形式对社会关系的发展不具有促进作用,但这并不否认物质环境以及功能性和社会性的空间处理能够拓展或扼杀发展的机会”;公共空间应当使人们“能方便而自信地进出;能在城市和建筑群中流连;能从空间、建筑物和城市中得到愉悦;能与人见面和聚会”.⑥在上述案例中,公园有的设计没有顾及空间和设施的可沟通性,如长廊边的座椅.但相对集中的亭子、砂道和台阶,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了活动场所,就像是“街道上的芭蕾”(雅各布斯语),虽然没有一个座椅,却依然形成了公园里最大的人群聚集区.这表明,真正能够凝聚人群的,还是人们的活动与交往,而空间则起到支持和促进作用.

许多人都有相似的体验:小区中的健身器材往往是吸引居民的重要设施,人们一边锻炼,一边聊家长里短,逐渐从陌生到熟悉.小区的空地,常见人们一起跟随音乐跳舞,时间长了,还形成团队.笔者调查过一个内地小城市,那里的人们热衷于爬山.有许多爬山群以网络(主要是)为媒介,把素不相识的人组织起来.通常是群主提前一天在网上公布次日集合的时间、地点(工作日一般是晚上6:00至6:30之间出发,便于上班族参加),人们自发前往.笔者曾跟随一个群活动,发现他们基本相互认识,但只是以网名相称,不问来历,只有部分活跃分子相互了解彼此的职业和家庭情况.笔者参加的另一个退休爬山群体则有些不同,他们自己互称山友而不是“群”——他们认为群是通过群集合起来的.他们也偶尔使用传递集体照及其他信息,但是集合的方式更加“原始”: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碰头.他们集中的地方是山中一处空地,有一些健身器材.他们一边健身、一边聊天,隔三差五组织一次远足.无论上述各种群体的沟通、组织方式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都与某一个(或几个)地点紧密相关.如果说这些群体内部是一种网络关系(他们的关系比较松散,也没有等级),那么,这个(些)地点也是网络中的重要节点.是地点将人们联结起来,没有地点就没有这些网络关系;当然,没有人,这些地点也没有意义.由是,我们可以认为,社区空间不仅是交往的媒介,它们本身也参与到交往过程之中,成为拉图尔所说的“行动者”(actant).空间与人的组合,形成了“行动者网络”,⑦这是地域性社区名副其实的关键所在. 相反,如果缺少必要的公共空间和公共交往,传统社区也必然衰落.在笔者调查的那座小城,爬山者需要经过一些村庄.村子里的人家数代比邻而居,知根知底,却几乎没有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时用来开会的晒谷场如今已经成为公路,村里的小学并到数公里外的镇上(有趣的是,城镇化以后的说法是社区,而不是镇).唯一可以碰面的地方大概是井畔,但如今几乎每家都拉了水管,直接用泵抽到家中,无需再费力地跑去挑水、洗衣.村里的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留守的妇女儿童主要以串门的方式交往.毫无疑问,这个社区已经逐渐失去了活力.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一些妇女在晚饭后聚集在某家房前的坪上,对着录像学跳舞.虽然没有城市社区跳舞人群的规模那么大,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蒋旭峰、袁梦倩对江苏某乡村社区健身舞活动的调查,作为一种文化传播现象,健身舞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社交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而且,“在乡村公共文化日益式微的情况下,这种源自农民内在需求的社群文化,可以作为守望乡村家园的自治性载体,弘扬农民的主体性,提升社区凝聚力,弥合城乡心理差距,重塑乡村文化认同”.⑧


公共空间的交往规则本身也应成为交往的内容

其实,社区居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意识到公共空间的价值,比较极端的表现形式就是发生在一些社区中的空间争夺战.

上海一个居民社区曾为争夺小区内的亲水平台使用权发生争执,除了现场的肢体冲突外,社区网络论坛也打起了口水仗.每天晚上七八点钟,主要由小区老太太组成的跳舞队都在亲水平台活动,已经坚持了4年,人多时有一百来人.但是2010年夏天,小区里一群孩子也看中了这块地方,抱着玩具与小伙伴们游戏,家长们希望将此处变成“亲子乐园”.矛盾出现后,大家都觉得“我的地盘我做主”,谁也不肯让步,导致冲突升级,双方都报了警,最后只能由小区居委会牵头,会同物业和派出所与双方协商,才逐渐平息.⑨

这样极端的案例可能不太常见,但是,公共空间交往规则的普遍缺失,却是影响许多社区和谐互动的重要原因.比如,高空抛物、私人物品占有公共空间、违章搭建等等.在上文所述的湿地公园,不时有人骑着自行车、电动车进入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的木栈道.在较为狭窄的道路上,有人要站立说话,有人要行走;有的逆时针转,有的顺时针跑等这些行为有的已明令禁止,但得不到有效执行;而有些问题,则需要人们协商解决.比如亲水平台的使用,居委会后来草拟了一个关于小区公共用地的临时措施,再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完善,社区居民从中也学习了如何治理社区.不过,还有一些行为,如道路上谁让谁的问题,则属于基本的社交礼仪,只能以潜规则或共识的方式加以解决.由此也可以看出,有关公共空间的交往规则本身,在特定时候也应当成为交往的内容,以维护并促进社区的和谐关系.

总之,社区公共空间的交往及其规则,是社区生活的基础.然而,无论是社区建设还是社区传播研究,对这一问题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仅导致了一些小区设计规划的先天不足,也使得后期的社区建设面临困境.因此,拓宽社区传播研究视野,关注社区公共空间的交往特征与规则,为社区规划和社区建设提供传播学的视角,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本文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12-0138)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编号:13D860001)的资助】

注释:

①有关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的区别,参见:【德】滕尼斯(F. Tonnies):《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Wirth,L. (1938): Urbani as a Way of Life, in Hatt,P. & Reiss,A. J. Jr. (eds.) (1957): Cities and Society, Glencoe: The Free Press: 46-64.有关虚拟社区,参见:Rheingold, H. (1993): The Virtual Community: Homesteading on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London: MIT Press.

②Bondi & Didson,转引自:朗赫斯特(R. Longhurst):《主体性、空间和地方》,载于【英】安德森(K. Anderson)等主编,李蕾蕾、张景秋译:《文化地理学手册》,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413~423页

③【英】吉登斯(A. Giddens)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页

④【加】雅各布斯(J. Jacobs)著,金衡山译:《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

⑤Wellman, B. (2002): Little Boxes, Glocalization, and Networked Individuali. In M.Tanabe,van den Besselaar and T. Ishida (eds):Digital Cities II: Computational and Sociological Approaches (pp. 10-25). Berlin: Springer.

⑥【丹麦】盖尔(J. Gehl)著,何人可译:《交往与空间(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55~57页

⑦Latour, B. (1986): The Powers of Association. From J. Law (Ed.): Power, Action and Belief. 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pp. 264-280). London, Boston & Henley: Routledge&Kegan Paul.

⑧蒋旭峰 袁梦倩:《社区传播与乡土社群文化建构》,《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⑨有关这一事件,参见相关新闻报道:《中远两湾城亲水平台成香饽饽 跳舞阿姨和孩子争地盘》(《新闻晚报》,2010年7月21日);《两湾城:将完善公共区域管理 / 如何共享“快乐平台”,引起了许多居民的关注和思考》(《新闻晨报》,2010年7月29日)

(作者为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媒介素质研究中心主任、新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