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生培养体制改革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673 浏览:11250

摘 要 :中国学位条例制定于1980年,距今已有30多年.随着国内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和研究生培养种类的多元化,此条例已不适用当今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必须有所修改,尤其是硕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分析美国、英国研究生学位授予和质量控制制度,提出硕士学位授予改革的建议.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必须改变只重视科学学位,不重视工程素质;只重视学位论文,不重视基础知识;只重视考试成绩,不重视综合素质的现状.文章旨在为硕士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硕士研究生;学位制度;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1-0052-04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研究生招生规模也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招生人数从2000年的12.08万人扩展到2011年49.50万人[1](表1),增长4.1倍,国民经济总值GDP则从2000年的9.92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47.16万亿元,增长4.75倍.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趋势与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展趋势总体一致.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资源支撑,因此,国家经济水平与人才培养规模发展相互协调,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讨论也愈来愈多.由于学校教育资源短缺,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教学和实验设施、管理体制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为当前讨论的主要问题.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实施.之后,国务院又于1987年5月2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学位授予流程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行办法》,具体政策由国务院设立的学位委员会领导.学位授予单位则设立相应的学位评定委员会,院(系)则设定学位评定分委会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首先由答辩委员会和分委会审查学位论文,作出授予决议.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学位授予制度和要求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的各学

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执行,执行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体现.这一学位制度在中国已经实行了30多年,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招生规模在扩大、学位类别在增加、培养目标在延伸,相应地对学位授予标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硕士学位授予由原来的几个类别发展到十几个类别,由原来的培养科学工作者为主到现在培养科学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并重,由原来的招收万人到现在的招收四十几万人.因此,研究和探讨硕士研究生新的学位授予标准十分必要.文章在分析美国、英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后,对学位授予标准提出了改革建议.

二、美国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及管理体系

美国的学位制度较为完善,并对世界各国产生了很大影响.纵观美国目前实行的学位体系,主要包括:为社会学院毕业生设立的准学士学位(副学士,Associate’s Degree)、正规院校毕业生的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硕士学位(Master Degree)、博士学位(Doctor Degree).

(一)硕士学位的授予标准

硕士学位是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1~2年研究生课程而授予的高级学位[2-3],是学士和博士学位之间的一个中间学位.在美国有些高校不设硕士学位,允许持有学士学位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同时增加修业年限.

硕士学位的性质和标准在美国也存在长期的争论,各校标准差异大.但美国研究生院协会对硕士学位的培养目标主要有3点:(1)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基础教育;(2)对本科阶段实施补偿性教育;(3)作为终结性专业教育.因此,硕士学位大体可分为教学型和学术型.攻读这一类学位通常是为了毕业后担任中小学教师,或是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中间学位.此类学位的授予标准是修完30~36个研究生课程学分(包括9~10个辅修学分),并通过综合考试.硕士学位没有统一规定是否提交论文,各学校之间甚至同一学校的不同院系之间的差别也很大.美国的硕士教学培养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论文硕士;第二类是课程+专题研究报告类硕士;第三类是课程硕士.第一类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硕士论文则要求在系统叙述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某方向独立的研究工作,但不规定有个人独立见解.第二类则需另选修6个学分,并完成1个以上科研项目,据此写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作者独立完成,并完成一项指定的工作.第三类则需比论文硕士多选修12个学分.

由此可见,美国对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种类较多,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要求主要为博士学位作准备,或者从事中小学教学及工程应用工作.

(二)美国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美国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享有显著的不受政府和社会各界控制的自由选择权[4].办学上充分的自主和自由使学校可以彰显个性,灵活地适应地方和市场需求,更快吸取科技新成果,从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使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迅速地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各校自己的特色.

同时美国是一个竞争型社会,不仅企业间竞争激烈,在教育界竞争也无处不在.这促使各类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为各自的社会声誉不断努力,声誉依赖于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由于100~200所研究型大学逐步从3000~4000所高校中分化出来,成为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也成为美国基础研究和创新研究的中心.长期的竞争迫使各校必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求得生存和继续发展,也促使美国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的形成.美国学位质量保障体系主要有以下3种: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下属的教育管理部门为代表的政府力量;以各种民间组织和机构为代表的社会力量;以高等学校为代表的教育自身力量.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主要通过倡导教育方向和实施支撑计划,提供信息网络、公共设施、研究基金、奖学金等怎么写作项目,是实现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种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是美国教育投资的主体.学校则是通过提升办学声誉和实力,激励竞争来获得持续的民间办学资金,同时通过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师资水平,改善实验条件等发展学生的自由性和创新性,并通过奖学金制度和淘汰机制培养高质量人才. 三、 英国的学位制度

英国的学位体系与中国相同,主要由学士、硕士和博士构成,每一级的授予标准有所差别.

(一)英国的学位体系及标准

英国的学历和学位共分五级[5],其中是本科层次,二级是研究生层次,其学位授予标准也不相同.本科层次分为高等教育文凭(Certificates of Higher Education)、普通学士学位(Ordinary Bachelors Degree)、荣誉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s with Honors).研究生层次分为硕士学位(Masters)和博士学位(Doctorates).

英国的硕士学位分为授课式和研修式2种培养目标.授课式硕士学位的职业指向性更加明显,其课程一般为一年.学生必须选修一定学时的课程,每学期完成规定篇数和字数的论文或报告,年终提交最后的毕业论文(报告),才可获得相关的专业硕士学位.研修式硕士学位则规定在取得一定学分后再进行论文研究,完成规定的论文报告.教学学位(Taught Degree)对应的是授课式为主的硕士生,研究学位(Research Degree)则对应以研修式为主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英国的学位质量监控

英国政府和学校对学位教育流程的质量监控,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学位授予权审核.1999年10月英国颁布了学位授予指导意见,对申请学位授予的程序、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2004年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学校内部有专业规划、审批、监控和审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机制,包括专业小组本身工作的年度考核、校外监督员的督察报告、学生的反馈意见、专业团体报告等.

(3)聘请校外督察员和学术审查员.

(4)成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

四、学位制度及改革探讨

中国的学位分级设学士、硕士和博士,博士学位是最高一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实施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同等学历者,经考试进入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2.5~3年,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对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在本学科上确已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可被授予硕士学位[6-7].

由于中国学位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博士在校生和毕业生数量极少,远不能满足当时教学科研人才的需求,很多学科中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由硕士担任.在建立学位制度之初,硕士学位是中国学位结构中的一级独立学位.攻读硕士学位不仅要学习学位课程,还要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与一些国家硕士学位为过渡学位相比,中国硕士学位在设置后的一段时间内,学术水平要求较高,客观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展,硕士生招生从1980年的万余人,发展到2010年的46万多人.硕士生的就业方向已从以教学科研为主发展到以工程应用为主,而国内的质量标准仍然采用旧标准.虽然从2009年起,开始扩大专业硕士的招生,并计划其达到硕士学位人数的50%,但是学位授予标准仍然采用30年前与工学硕士相同的标准.因此,笔者结合国外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和培养目标的分析,提出以下改革建议.


1.多样化硕士研究生授予标准

国内硕士研究生授予标准单一,而且制定于1980年,已不能适应当前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和就业方向的工程化.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数量的增加和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变化,应改变由一篇论文决定硕士生水平的单一评价指标,变为由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工程实践报告和论文(或报告)共同决定研究生培养质量.因此,建议将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分为授课式、研究式和混合式(授课+专题研究)三种形式.

2.完善研究生基础教育

美国在300多年的高等教育中逐步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主、国家干预为辅的开放型高等教育运行体制.这要求各专业的培养必须重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进行研究生选拔,而不是凭几门成绩决定录取.研究生教育要求理论基础宽广并跨学科发展,重视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等.加强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育,提高研究生的基础水平,为日后研究和工程应用奠定基础.

3.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探索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工学硕士研究生是同一层次不同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如何实现同一层次,又如何体现不同方向需要进一步探讨.虽然在论文环节有定性的规定,在课程环节有实践的需要,但是,专业学位尚没有实现同一政策层面的不同方向的培养;因此,必须加速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标准、招生政策、实践能力等.

五、结语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是目前中国扩张速度最快、社会需求最广的人才队伍.随着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必须改革现有的硕士研究生授予标准和质量评定体系.笔者通过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美国在长期的研究生培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硕士学位研究生作为中间学位,其学位授予标准和质量控制值得中国学习.

(2)英国研究生培养有其自身的特点,尤其是校内和校外督导体系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3)中国学位条例实施30多年来,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需求的改变和研究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数量的增加,必须修改和完善学位授予标准,以适应科学硕士和专业硕士不同方向的人才培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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