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翻译视域下的翻译主体间性解读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396 浏览:120350

摘 要: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活动更是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因此,翻译涉及一个复杂的网络,包括不同的文本、主体和文化等.而和谐翻译的理念就在于让翻译主体通过和谐思维达致文本之间、主体之间与文化之间的和谐.其中,主体之间的和谐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达到主体之间的和谐,翻译主体性走向翻译主体间性就是一种必然选择.本文从和谐翻译的理论角度出发去解读翻译主体间性,旨在强调翻译主体间性对于译者更好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意义,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和谐翻译理念在具体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和发展.

关 键 词 :主体间性;和谐翻译;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8-0000-02

引言

翻译是一个解构原文本,创造新文本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包括语言之间转换也涵盖了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交融.诺德曾明确指出: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动得以顺利进行.和谐属于关系范畴,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和谐思维思维是一种特殊的辩证思维,面对矛盾时强调和谐与统一.将这种思维应用于翻译实践中对于克服翻译过程中的众多障碍有着重要意义.和谐思维与翻译实践的结合就形成了和谐翻译说,其理念就在于让翻译主体通过和谐思维达致文本之间、主体之间与文化之间的和谐.而只有主体之间处于和谐状态,由主体操控的文本之间的和谐才会有保障.翻译主体性走向翻译主体间性是通往主体和谐的必经之路.主体间性翻译一直被人为地设置了两极:“形式”与“内容”、“直译”与“意译”、“异化”与“同化”、“形式对应”与“功能对应”等,这两种途径常常是水火不容、非此即彼的.翻译中的各种要素——原作与译作之间、作者与译者之间、文本与意义之间也彼此对立、互争高下,这种二元对立的模式从某种程度上阻挠了翻译学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图从和谐翻译的角度出发重新阐释翻译主体间性,旨在强调翻译主体间性对于译者更好发挥其主体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意义以及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正文

和谐翻译说是一种将和谐思维应用于翻译实践的学说.和谐思维是相对于矛盾思维而言的一种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直强调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对立统一学说强调矛盾的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复存在.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辅相成,这就要求人们平衡、和解的方式解决事物之间的矛盾.对立强调斗争,统一强调和谐.在实践中,往往存在错误的思维方式,或者片面强调斗争,忽视统一;或者片面强调统一,忽视斗争,这两种思维方式必然会给实践带来危害.和谐思维立足于更高的层次,强调矛盾双方对立统一.我国古代珍贵的思想遗产“和而不同”正是这种和谐思维的精确表达.因此,正确理解和谐思维,就不能把和谐思维等同于无矛盾思维.和谐思维在承认差异的同时亦肯定它们之间的相通性、相融性,强调通过平等对话、协调沟通、互补互动、团结合作来逐步缩小、化解矛盾.此外,和谐思维以和谐共存为价值取向,通过化解矛盾从初步的和谐达到更高层次的和谐,实现矛盾各方的互助互利和共生共荣.总之,在和谐思维中,矛盾对立是从属的,始于和谐终于和谐.和谐思维以和谐为思维的运演工具,强调矛盾双方相依相存、相辅相成、相通相融的关系.和谐思维也可以从对话理论和间性理论中汲取营养,以充实和丰富和谐思维的内涵.“存在就意味着进行对话的交际”(巴赫金,1998:340),真正的存在离不开平等的对话.平等对话是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也是和谐思维的具体表现.主体间性理论反对把他人对象化,即视他人为任意宰割的对象,强调人与人之间互为主体的平等交往与和谐共存.主体间性反映到翻译学说中来中便是翻译主体间性,强调翻译活动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流和对话(冯全功,2010:39).和谐思维要求主体具有强烈的和谐意识,通过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来化解矛盾,促进主体之间的和谐共存.在翻译实践中,这种更加注重“求和”、“求美”,追求圆满调和的和谐思维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和谐翻译学说是由郑海凌教授率先提出来的,涉及直译和意泽、内容与形式、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统一以及作者、文本、译者和读者各要素之间的协调.一直以来,传统译论中的“直译”与“意译”之争,“形式”与“内容”之争,“异化”与“同化”之争都处在一种二元对立的模式当中.和谐翻译说认为:首先,我们不能偏信直译,因为逐字对应的直译不会也不可能适应所有的情况.被称为是采用直译法而“成绩最佳”的周作人也强调:直译也有条件,便是必须达意,尽汉语的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保存原文的风格.表现原的意义,换一句话就是信与达.再者,我们也不能一味高估意译,因为意译不是脱离原文任意发挥,更不是毫无根据地创造性叛逆.正确的意译是在忠于原作思想内容的前提下,使用符合本族言语习惯的表达方式进行翻译.德国学者费米尔认为:“翻译的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不仅如此,翻译策略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还受制于社会、文化和历史环境.翻译实践不能把“直译”与“意译”,“形式”与“功能”,“忠实”与“再创造”截然对立,而应当采取一种融合它们各自长处的优化翻译观.和谐翻译学说认为:译者在进行翻译实践活动时要妥善处理好翻译中的各种要素.一方面要正确对待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另一方面要协调好作者、译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关系.作者、译者、读者其实在不同的情况下都可以分别成为翻译的主体而不是中心.翻译研究中有作者中心论、读者中心论和译者中心论等.作者中心论强调信和忠实,忠实于作者的原意,把作者视为诠释文本的无上权威,强调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创作心理.随着读者反应批评的兴起,读者日益被视为建构意义的主体,翻译研究也随之出现了读者中心论.读者反应成了衡量译作成败的标准,读者的期待成了译者生成译文首要考虑的因素.在后现代语境下,随着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义等思潮的发展,译者的主体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张扬.译者作为改写者和征服者摆脱了忠实、对等的桎梏,把创造性叛逆发挥到了极致.相对而言,作者中心论压抑了译者的积极创造性,读者中心论忽视了作者的相对权威性,译者中心论把作者和读者都推向了边缘(冯全功,2010:40).不管是作者中心论、读者中心论或是译者中心论,都容易将作者,译者,读者这三个翻译主体对立起来,造成各翻译主体之间的不和谐.要打破这种不和谐的局面,译者的和谐思维至关重要,因为翻译活动主要是译者完成的,作者和读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实际的翻译活动.

各翻译主体之间的不和谐局面从本质上来讲是由于忽略了翻译的主体间性.从和谐翻译学说注重的和谐思维这一角度来讲,只有作者,译者,读者这些翻译主体都切实平等地参与到了翻译活动中来,他们之间的和谐才有可能.反之,和谐翻译只能沦为一场空谈.实质上,“翻译是一种复调的对话”(陈历明,2006:100),即翻译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各翻译主体之间隔着时空平等对话的活动.这种平等交流对话就是翻译主体间性的体现.无论是作者,译者还是读者在遇到翻译问题时都要采取对话立场,要有强烈的对话意识和对话精神避免出现以某方为中心的论调.一旦矛盾、冲突出现,各翻译主体都要通过对话协商,互补合作的方式来共同解决,重新建立和谐的局面.总之,翻译主体间性以翻译主体性为前提将不同的翻译主体紧密联系起来,给它们搭建了对话协商的平台.译者只有兼顾了翻译的主体间性才能在一个和谐的翻译环境中进行自己的翻译活动,才能进一步发挥自身的主体性.

结语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任何事物都处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之中,都不能脱离其他事物而自给自足地存在,在互相联系中谋求发展是一种积极的处事哲学.翻译活动作为人自主参与的活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翻译活动中涉及的译者、读者、作者、发起者、出版者、批评者等翻译主体无时无刻不处在一种相互联系的状态中.翻译的和谐局面只有通过他们彼此之间平等协商,互相尊重才能得以形成.翻译主体间性是在各翻译主体的交流与对话中通向和谐翻译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