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两个译本选段的比较

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837 浏览:69724

【摘 要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整个翻译史就是一部直译和意译相互交叉的历史.归化和异化可以视为直译和意译的延伸,但又不完全等同于直译和意译.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在语言层面处理形式和意义,立足于语言层面的价值取向,而后者将视野拓宽,延伸到语言文化、文学以致政治范畴,立足于文化语境中的价值取向.而译文的归化和异化又是翻译理论界集中讨论的一个话题.文章在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理论指导下,比较《苔丝》片段的张谷若译本和孙法理译本,进一步说明“归化”和“异化”的处理方式.

【关 键 词 】归化;异化;《苔丝》

一、作品简介

《苔丝》是哈代(Thomas Hardy)最优秀的一部长篇小说,充分地体现了他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色.小说主要用诗一般的语言叙述了一个纯洁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在无助的命运的摆布下逐步走向毁灭的悲剧故事,描述了美丽的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表现了“ 文明社会里爱的毁灭”.苔丝德伯菲尔德,是个美丽的乡村姑娘,纯洁,善良,又有韧性且善恶分明.由于家境贫穷,给与自己同姓的贵族德伯家打工.结果她被主人家的儿子亚历克德伯,并生下了一个私生子.由于这个“罪过”,苔丝很受鄙视.在巨大的压力下,再加上小孩夭折,苔丝离家来到一个牛奶场工作,遇到了牧师的儿妇安吉尔克莱尔.两人相爱并结婚.但在新婚之夜,苔丝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安吉尔竟将她抛弃,独自去了巴西.生活困苦,备受侮辱的苔丝苦等安吉尔回来无果,无奈成为了亚历克的情妇.就在这时,安吉尔抱着忏悔的心情,来到苔丝身边想和她重新在一起.这时苔丝杀死了亚历克.在他们逃亡的途中,苔丝被抓到,被判了死刑.《苔丝》这本书出版后,苔丝被称为最纯洁的人.在当时社会上有极大的影响.


小说语言周密细致,节奏舒缓,语气冷淡,另一方面, 遣词偏于晦涩,句法较冗长累赘,给理解和翻译带来了不少困难.文章将在归化异化理论指导下从句式结构和词汇特点,方言的处理与原文意境的再现三个方面,谈谈节选部分在归化和异化问题上的处理方式.

二、归化异化理论综述

在翻译研究领域,首先将这两个词语作为术语使用的是美国翻译理论家Lawrence Venuti在其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一书中,将第一种方法称为“异化法”(foreignizing method),将第二种方法称作“归化法”(domesticating method).(Venuti,1995:20)按照Schuuleworth和Cowie编写的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中给出的定义,归化指译者采用透明,流畅的风格以尽可能减弱译语读者对外语语篇的生疏感和翻译策略;异化则指刻意打破目的语行文规范而保留原文的某些异域特色的翻译策略.归化和异化其实就是直译与意译延伸和扩展.直译与意译主要是考虑翻译中语言的表达方式,而归化和异化主要考虑的是翻译中文化因素的移植.不同的学者对归化和异化有不同的观点.归化的代表人物是奈达(Nida E.A),异化的代表人物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归化提倡恰当使用目的语的习俗和惯例,利用目的语本身的语言文化特征来表达来源语的语用意图,以尽量减轻读者对译语文化的陌生感.异化翻译则倡导适度放弃目的语的习俗和惯例,借用来源语固有的语言文化素材实现来源语的语用意图,以保留来源语文化的异域性和原文的风貌.由于目的语与来源语各自的文化之间存在着共性,归化翻译便有了其可行性.同样,由于目的语与来源语各自的文化的独特性,异化翻译也有了其适用性.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可能会偏重于归化或者异化,因而同一文本会有不同译本.而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素有“英国小说中的莎士比亚”之称的哈代的代表作――《苔丝》作为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瑰宝,历来译本众多.在其诸多译本中,张谷若与孙法理译本流传甚广且风格各有特色.文章将在归化异化理论指导下从句式结构和词汇特点,方言的处理与原文意境的再现三个方面,谈谈节选部分在归化和异化问题上的处理方式.

三、原文译文比较评析

1.句式结构和词汇特点

翻译首先涉及到两种不同语言的转换,然而英语和汉语属于不同语系,两者各方面差异很大,例如在句法上,“英语忌松散,诸位并没有行使标定,主谓关系松散,并于无定格,无定位,主句的超句承接功能强.”(刘宓庆)而且英汉两民族不同的思维习惯也体现在语言表达的差异上.如:英语重形合,句式多绵长缜密,在表达上常重心前倾;而汉语重意合,句法结构松散,表达习惯上重心后位,丰富的四字词语合叠词是汉语的一大优势合特色,用之得当,可使译文言简意赅,逼真传神:但滥用四字成语,则易造成语言的堆砌,缺乏朴素感.

《苔丝》创作于维多利亚晚期(1891),小说语言周密细致,句法繁芜绵长,但蕴涵丰富,既有感人肺腑的人物形象,也有栩栩如生的细节描写.

(1)So the baby was carried in a all deal box,under an ancient woman.S shawl,to the churchyard that night,and bur―led by lantern―night,at the cost of a shilling and a pint of beer.

to the sexton.in that shabby corner of God’s allotment Where he lets the tles grow,and where all unbaptized infants,notorious drunkards,suicides,and others of the conjecturally damned are laid.

孙译:于是婴儿便在当天晚上用一条旧的女用围巾包了起来,放进一个枞木匣子,抬到了墓园.给了教堂执事一个先令和一品脱啤酒,让他在风灯的光里把他埋在了上帝分配的那个难看的角落里.上帝也让那个角落长满了蓖麻.所有的没有受过洗礼的婴儿,臭名昭著的醉鬼,的人和其他要下地狱的人也都埋在那里.

张译:于是那天夜里,把那个小小的婴孩,装在一个小小的松木匣子里,盖上一块女人用过的旧围巾,送到教堂的坟地,花了一个先令和一品特啤酒,雇了教堂的司事,点着灯笼,在上帝分配的那小小一块长满蓖麻的荒芜地边上,把他和那些著名的酒鬼,自尽的懦夫,没受洗礼的婴孩以及其他所谓不能上天堂的人,埋在一块儿.

在句式上,我们不难发现,张的译文使用“把”“装”“盖”“送”“花”“雇”“点”等动词,并对原文的顺序也有所调整,将连动式的特点充分展现出来,使读者对孩子的埋葬过程了解清清楚楚,同时上下文也变得更为连贯,紧凑,也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而孙的译文在句法结构上基本与原文保持一致,有的地方句子之间衔接不够紧凑,没有层次感,读起来明显有些拗口,缺乏美感.

句法结构的选择是译者风格的体现,张的译文偏向于归化,用句短小精悍,语序依汉语的逻辑思维习惯,善于打破原文表层结构:孙的译文偏向异化,竭力保留原文的语序.

(2) Some he beautiful eyes, others a beautiful nose others a beautiful mouth and figure: few, ifany, had all.

张译:她们里面,有的美目流盼,有的鼻准端正,有的樱唇巧笑,有的身材苗条;但是兼备众美的,固然不能说没有,却少得很.

孙译:有的姑娘眼睛漂亮,有的姑娘鼻子漂亮,有的则嘴唇漂亮或身段漂亮,但是,全身上下无懈可击的即使不能说没有,却也寥寥无几.

以上例句反映了张的译文与孙的译文中词汇的典型特征,四字词语的使用是张的译文的一大特色.从两种译本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张译很好的传达了原作的神韵.孙译本措词偏于正式,甚至在理解和选词方面也有一些不当.

2.译文中方言的处理

《苔丝》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作者采用了英国西南部农村地区的方言处理《苔丝》一家人的语言对话,这是此部小说的一大特色.为了表现出原作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在翻译中,张谷若先生选择了山东方言,即用翻译中的归化手段来处理.如书中苔丝的母亲说了这样一段话:

(3)“That wer all a part of the larry! We’ve been found to be the great est gentle folk in the whole country―reaching all back long before Oliver Grumble’s time-to the days of the Pagan Turks―With monuments.and vaults.and acutcheona, and the lord knows what all” .

张泽:“那正是这场热闹儿里的一档子!你不知道’有人叼登出来.说咱们家原来是这一郡里顶有名气的大户人家一咱们家的老祖宗.从奥利佛格哩格噜往上,能一直数到裴根土耳其的时候;一有碑碣,有坟穴.有盔饰,有盾徽.还有好些别的,俺也叨咕不清.”

孙泽:“啊.好消息多着呢!有人考证出来了,说我们家是贵族出身.在郡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资格比奥利弗格朗宝还老得多,老到土耳其异教徒那会儿去了―还立过碑,修过陵墓,还戴头盔,拿盾牌什么的.多着呢,我也说不全!”

苔丝的母亲是典型的农村妇女,没受过什么教育.而且思想简单,让这样一个人物说出“考证”、“贵族出身”等词显然是不大合适的.张译巧妙地运用山东方言“叨登”、“俺也叨咕不清”等贴切传神地表现出了说话人的身份和个性特点.

3.原文意境的再现

哈代被称为文学画家,他尤其注意意境的表现,他用画家的眼光看待要反映的事物,用画家的手法描写周围变化的环境.然而,在他的作品中,很少是为了描绘而描绘,而是把环境纳入故事情节中,大大加强小说描写的感染力.《苔丝》一书就体现了这一特征.译者能否再现原文的意境,直接影响到译文的整体效果.

(4) One these lonely hills and dales her quiescent glide was of a piece with the elment she moved in.

张译:在这些矿山之上和空谷之中,她那悄悄冥冥的凌虚细步和她所活动于其中的大气,成为一体.

孙译:在这些寂静的山林和溪谷中,她那轻轻的脚步与他周围的环境极其融合.

这里作者并非只是单纯地描述某件事件,更多的是烘托一种气氛激起读者对自然的特殊感受,从而理解苔丝那种要“躲开人类”的心理反应.孙译只是停留在描述一层,过于平淡,难以引起读者共鸣.而张采用归化手法,用词巧妙,原文的色彩、氛围得到成功地再现,一种空灵飘渺之感在译文中油然而生.

综上所述,结合节选段来看,在语言层面上,张的译文大部分内容都体现着汉语的语言特色,是典型的归化译法:而孙的译文则偏向异化,很多部分都保留着“异国风味”.而处理文化差异时,张的译文和孙的译文基本上都侧重于异化法,很多文化负载部分都采取增译或直译加注的形式,既保留了原文风味,又让读者熟悉外国的风土民情,宗教信仰,以利于文化移植.归化和异化翻译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两者相辅相成,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是归化还是异化,要根据具体的语境来讨论.

【参考文献】

[l] 郭建中. 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异化与归化[J]. 外国语, 1998,5.

[2] 孙致礼. 中国的文学翻译:从归化趋向异化[J].中国翻译.2002,6.

[3] 王东风. 归化与异化:矛与盾的交锋[J].中国翻译, 2002,2.

[4] 刘宓庆. 思维方式,表现法和翻译问题[A]//中国当代翻译百论[M].重新大学出版社.1994.

[5] 刘艳丽. 也谈“归化”与“异化”[J].中国翻译, 2002,7.

[6] 杨自俭, 刘学云. 译学新探[M]. 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4.

[7] 谭载喜. 翻译学[M].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0.

[8] Venuti, Lawrence. 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M].London&New York:Routledge. 1995.

[9] Schuttleworth & Cowie. 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M]. STJE Rome Publisher, Manchester, U. K, 1997.

[10] Thomas Hardy. Tess of the D’Urbervilles[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1994.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