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歌曲汉语译配中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545 浏览:69122

摘 要:外国歌曲译配除忠实原曲、语义通顺外,还应与原曲在韵律、节奏感、声调感、音乐风格等四个方面效果一致.作者结合歌曲译配的相关原则与主张,通过实例展示,探讨目前国内英语歌曲汉语译配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唤起歌曲译配工作者与爱好者的译配规范意识,创造出更加优秀的歌曲译文.

关 键 词 : 歌曲译配;韵律;节奏;声调;音乐风格

1.问题的提出

一首优秀的歌曲是歌词与音乐的完美结合;它通过其音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精神上的愉悦、灵魂上的升华和性情上的陶冶,也通过其歌词传情达意,沟通心灵.国外歌曲,因其异域风情、优美旋律倍受国内歌曲爱好者欢迎.然而,歌曲翻译似乎并没有得到翻译界应有的重视.笔者考察了目前市场上多本英语歌曲翻译集,发现其翻译质量良莠不齐.尽管绝大多数的译者已经采用歌曲译配的歌词翻译方式,但译词仍然存在着韵律、节奏感、声调感、音乐风格与原曲不相符等多种问题.笔者认为,高质量的歌曲译词,不仅要忠实原词,即能正确表达原词的思想感情和意境,同时也应注意到歌词作为诗歌的特有的节奏和韵律之美,即能做到歌词节律与音乐节奏之间互相协调,歌词声调和旋律音调融洽无间.学界目前倾向于将薛范先生主张的这种歌曲翻译成为“歌曲译配”,意在与传统的“歌词翻译”想区别,强调其与音乐的相配这一特点(胡凤华,2007).


本文试图从韵律、节奏、声调和音乐风格四个方面探讨目前国内英语歌曲汉语译配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唤起歌曲译配工作者与爱好者的译配规范意识,创造出更加优秀的歌曲译文.

2.译配问题

2.1 韵律丢失

英语歌曲歌词押韵现象十分常见,这也是歌曲便于传唱的魅力所在.因此在译配中应当注意译文的音韵,其原则与诗歌翻译类似.韵律丢失,即英文原歌词句尾原本有韵,但翻译成汉语后却失去了原有的韵律.这样的情况在译配实践中随处可见.英国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昨天》)曾因其旋律优美,歌词隽永风靡全球,我们先看看它的两个译本.

译文:

1. 杨波:Yesterday (杨波,2003:30)

2. 无名:Yesterday (薄冰、韩雅琳,2009: 203)

3. 笔者:Yesterday

我们可以看到,英文原歌词中,第一句中的“yesterday”、“away”,第二句中的“stay”和第三句中的“yesterday”都押[ei]这个尾韵.那么,为了保持原曲所具有的韵律感,译词在相应的位置也应该押韵.然而,在译文1中,译者在相应的位置上分别用了“天”、“去”、“里”和“天”这四个字.除两个“天”因选字相同而押韵,其它两个字都没有入韵.再看译文2,译者分别用了“天”、“散”、“在”和“天”,其中“在”没有入韵,译文在韵律方面仍有瑕疵.如果我们用译文1和译文2来吟唱“Yesterday”的前三句,会发现这全然不像一首正常的具有音韵美的抒情歌曲,尽管字数跟音节个数一一对应,但作为歌词带入到音乐中却显得极不自然.译文3为笔者按照薛范先生的歌曲译配原则所做的尝试,其中“天”、“远”、“前”和“天”都押“安”[an]韵,尽管在个别地方采取了意译而非直译的方式,如“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并没有译成“现在它们仿佛停留在这里”,而是“如今它们有回到眼前”,较为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I believe in yesterday”在此译作“我开始怀念昨天”,而不是“我相信昨天”,是为了承接前两句的意思,即烦恼在昨天似乎已走远,而今又在眼前,于是“我”开始怀念昨天.

像这样译文无韵的现象随处可见,在此不一一列举.在韵律方面成功的例子也是有的,请看邓映易译配的圣诞歌曲“Jingle Bells”(《铃儿响叮当》).

我们看到,原文第一句最后一词“snow”与第三句最后一词“go”押[u]韵,第二句末尾“sleigh”与第四句末尾“way”则押[ei]韵.因此这四句的韵脚为abab式,那么其译文也应具有相应的韵脚.诚然,译文一、三句末尾的“雪”和“野”押[e]韵,而二、四句末尾的“上”和“唱”则是押[ang]韵.这样译文的音韵变化与原文一致,唱起来给人以欢快之感.

我们知道,供音乐家谱曲的歌词,或者是音乐家选用来谱曲的诗,绝大多数都是有格律的.而所谓“格律”,主要就是声律.声律最重要的体现之一就是押韵.让原本有韵律的歌曲失去其韵律,如同使诗歌变为散文,其精髓丧失了,也就不能称其为歌曲.因此,译配出歌词的韵律,是歌曲译配成功的前提.

2.2 节奏紊乱

节奏紊乱是英汉歌曲译文与音乐在节奏上不吻合.每首歌曲都有自己的节拍规范,乐音有强弱松紧,时值有长短快慢,这就需要译词和原曲在节奏上保持一致,要求一个汉字对应一个英语音节,还需注意“词语组合的句读和口气必须和音乐的停顿和呼吸相吻合,语言的逻辑重音必须和音乐的重拍相吻合”(薛范,2002:108),否则,就会使听众感到章法混乱,有时甚至不知所云.

节奏不吻合的情况有多种,其中之一便是译文字数与原文音节数不相等.我们仍以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昨天》)为例,且看译文1.

译文:

1.正华:Yesterday (左小玉,张建军,2008:27)

2.笔者:Yesterday

我们看到,译文1第二行的“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译为“现在它们似乎又回来没法赶”.原本“now”、“it”、“looks”、“as”、“though”和“they’re”各占半拍,而译者在译配的过程中将“now”、“it”、“looks”和“though”这四个半拍的音节分别用两个字代替,则一个字只有四分之一拍的节奏.甲壳虫乐队的《昨天》本是一首缓慢而抒情的歌曲,这样一译,原曲舒缓节奏就被译文的急切紧凑破坏了.译文2为笔者试译,将“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译为“如今它们又回到眼前”,每个音对应一个字,这样就能够做到与原曲的节奏吻合了. 节奏不吻合的另一种情况是译文的句读与原曲的句读不一致,从而形成“断句”.请看美国电影《毕业生》歌曲“The Sound of Silence”(《寂静之声》)中一句的翻译:

译文1:无名(左小玉,张建军,2008:23)

译文2:笔者

(见图4)

译文中用斜线标注的地方表示音乐的停顿.原文“vision”中的“-sion”是两拍半的长度,与其后的定语从句先行词“that”之间有音乐上的停顿,同时仅有半拍的“that”与其后面的“was planted in my dreams”联系更加紧密一些.同样,唱两拍的“planted”与其后唱半拍的“in”之间也有停顿.译文1显然没有注意到这点,于是,把译文带入到歌曲中唱出来就是“梦之境深/深映入我/的脑海”,这样就成了“断句”,听起来非常怪诞,有支离破碎之感.笔者在原译文的基础上稍做了修改,改后的译文2在音乐上的停顿就显得相对自然了.

因此,在译配过程中,不仅应注意译文字数与原文音节相符,更要注意原曲的句读,使译文的句读与之相合.

2.3 倒字现象

译文与音乐在声调感上不吻合的问题极其容易被忽视.我们的普通话有四个声调,分别为:阴平(一声)、阳平(二声)、上声(三声)、去声(四声)4种.四个声调的高低不同,而歌曲旋律本身也有音调的高低起伏.如果汉语词汇的声调变化与歌曲的音调高低变化相反,则可能导致语意模糊,引起歧义(李程,2002).比如,“归来吧”的普通话正确读音应该是guīlái ba, 三个字的字调高低本有不同,但如若曲调高低跟字调高低不相符合,听众就可能会听成guǐlái ba,进而听着像是“鬼来吧”.这种“倒字”现象应尽量避免(薛范,2002:137).请看美国电影《乱世佳人》插曲“My Own True Love”(《我的爱人》)中的一处翻译:

在这句翻译中,“仙境”为“倒字”,听众在听到这句歌词时想到的不是“仙境”而是“陷阱”.究其原因,普通话“仙境”中“境”的声调比“仙”略高,即“仙境”两字的声调是由低到高,而音乐曲调为2→1呈二度下行,恰好与之相反.在“陷阱”中“陷”的声调高于“阱”,与音乐曲调相合,因此听众也就自然而然地将“仙境”误听作“陷阱”了.这时在翻译中可避免使用“仙境”二字,笔者认为将“迈入仙境”改为“步入天堂”能避免这一错误.相似的例子还有英国音乐剧《猫》中经典歌曲“Memory”(《回忆》)中的一处翻译:(见图5)

这句翻译同样存在“倒字”现象.听众容易将“那时”误听作“那是”.我们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那时”中“那”的声调高于“时”,而“那是”中“那”的声调低于“是”,所以,“那时”两字的声调是由高到低,“那是”的声调是由低到高的.音乐曲调为4→5呈二度上行,其声调走势与“那是”相符,与“那时”相反,因此在这里听众误将“那时”听做“那是”也就不足为怪了.笔者认为此处不妨将“那时”改为“那是”,此举既符合原文意思,同时又避免了倒字现象.

汉语明确的声调感在世界语言中是极其少见的.普通话的声调感会给配译这项工作带来一定要求和难度,这就要求译者在译配过程中能很好地将汉语的“声调”与歌曲原有的旋律相配合,让听众轻易而准确无误地听明白译词的意思.

2.4 风格相左

英汉歌曲译配中还会出现音乐风格与原曲不相符的问题.例如,一首本来高贵典雅的歌曲,译文却现代直白.或者一首本来现代直白的歌曲,译文却故弄玄虚,这都是不可取的.实际翻译时,译者对歌曲风格的把握一般不会有太大偏差,而对风格的把握不准往往体现在一些细微词句的翻译上.下面以甲壳虫乐队的“Let It Be”为例.目前常见的译名有两个,一个是“顺其自然”(薄冰,韩雅琳,2009:91),另一个是“让它去”(杨波,2003:117).笔者首先摘录其中一些旋律与歌词:(见图6)

整首歌为C大调四四拍,歌曲舒缓自然,旋律温馨怀旧,语言平实简单,歌者虽然是以成年人的身份回忆小时候发生的事,但语言和视角都是从小男孩的眼光出发的,“let it be”在小男孩看来就是一句极其简单但长大后才发现蕴含无穷哲理的话.曲作者麦卡特尼提到创作缘起是曾说过,这首歌曲的创作灵感源于一个梦,梦里他见到了已故的妈妈.可见,这首歌确实是有关童年,有关过去.“Let It Be”不仅是歌曲的题目,在歌词中也不断出现,重复咏唱,可谓是整首歌曲的灵魂.因此,怎样把这这首歌所传达的那种朴实怀旧的风格译出来至关重要.笔者认为“让它去”比“顺其自然”更加简洁朴实,也更能突显小言语中的大智慧,综合整首歌的旋律和歌词的风格,杨波的所译的 “让它去”比“顺其自然”更为贴切.

歌曲风格匹配的问题是从整首歌曲的角度提出,相对之前几个问题更为宏观,也对译者本身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结语

歌曲的翻译应注意词和曲两个维度:一方面,译词应在语义上忠实原曲;另一方面,译者也应考虑到音乐这一维度,要将歌曲的音乐性译出,使译词能与音乐完美结合.离开音乐的翻译,充其量只能叫做“歌词翻译”,而不能真正达到“歌曲翻译”,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歌曲译配”.因此,歌曲译配必须顾及韵律、节奏、声调、风格等多方面因素,还要研究其语言、意象、感彩以及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文化环境等因素.译者在翻译的时候应综合考虑,从而在歌曲译文中实现歌曲审美效应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