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法律问题探究

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162 浏览:23821

[摘 要]由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容易发生突发事件及治安灾害事故,是机关进行现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我国目前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法律规范存在着相关法条规定不明晰、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等情况,致使机关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导致现场出现突发事件可能性的风险增大.针对这种情况,文章提出一些相应解决对策,这是机关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理论与实践中应当不断探索的问题.

[关 键 词 ]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法律问题;探究

目前,在我国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人数多、规模大,这已经成为一个大趋势.到目前为止,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监管问题,只有个别地方有不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国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现场监管方面的安全规范,致使现场监管出现一些问题.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概论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涵义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含义

所谓群众性活动是指相关单位或政府组织,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在特定公共场所举办的,由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公共活动.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文体或其他公众聚集的活动.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

大型群众性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

(1)体育比赛活动,包括单场或综合性的体育运动赛事.

(2)音乐会、演唱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3)展销、展览等活动;

(4)焰火晚会、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等活动;

(5)现场、人才招聘会、彩票销售等活动.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所、影剧院、音乐厅园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特点

1.参与人员众多,构成复杂.顾名思义,大型群众性活动是面向群众公开开放的,参加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参与人员身份复杂、人员之间无特定关系的活动.比如一次演唱会或一场体育比赛活动,现场参与人员可能高达上万人.

2.人员情绪波动大,现场容易失控.群众性活动属于气氛性活动,在参与过程中,观众意识易受现场气氛感染,情绪起伏不定,自控力下降,安全意识降低,容易出现在正常环境下很难出现的情绪和行为.

3.人员聚集,容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人员密集,涉及的安全因素很多.场地、设施、安全措施以及参与人员出现的一个很细微的原因可能导致秩序混乱,人群恐慌,如果有关承办单位和监管部门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相互踩踏,从而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引发重大的治安灾害事故.

4.社会影响大,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攻击目标.群众性活动因有大量人员聚集,财物聚集,人的警惕性降低,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原则“承(主)办者负责、政府进行监管”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坚持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应该是统一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在通过大型群众性活动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声誉的同时,应当同时承担安全活动的责任,这是当今各国在大型活动管理中普遍遵循的,也是我国目前积极践行的重要原则.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方针“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方针.

二、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机关的安全职责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涉及多方,包括机关、承办者、场地管理者以及其他政府部门,都应该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机关的职责可以概括为“安全许可,现场监管,查处违法,处置突发”,具体包括以下职责:

(一)对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施安全许可;

(二)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三)制订完善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及时责令其改正.

我们必须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承办者的要求:其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内容的要求: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安全工作方案符合规定,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由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影响大、综合性强,相互配合比较困难,协调难度大,因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必须在工作中建立强有力的指挥系统,做到统一部署、通盘考虑,统一指挥,以保证各部门步调一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2.内紧外松,确保重点.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做到场内与场外相结合,着装与相结合,尽量减少着装民警在现场出现的数量和频率.民警在现场要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热情怎么写作和文明执勤状态,努力营造宽松祥和的气氛.

3.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在大型群众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安保人员和执勤民警要加强敏感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对出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征兆要果断、雷厉风行.

(二)建立现场安全监管指挥体系 1.根据安保方案建立现场安全监管指挥机构和分支机构,落实具体参勤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纪律.

2.建立相关的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联系制度、协调配合制度,明确.

3.提前召开安全工作协调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及任务分工,要求各单位逐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三)指导监督,落实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是大型群众性活动举行应当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座位展位的设置、人员的限额、区域划分、票证发售、通道设置、设备配备等.机关应在事前和事中加强检查督促,切实保证安全规范落到实处.常见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规范应该包括:

1.售票限制.固定座席2万个以下的,每场次发售票证不得超过90%;固定座席2万个以上的,每场次发售票证不得超过85%.

2.疏散通道设置.每个观众区域疏散通道不低于2个,万人以上的不低于4个.

3.观众左右区域为主通道,后侧为缓冲区,方阵之间为次通道.总人数在15000人以下的,主通道不低于6米,次通道不低于3米,缓冲区不少于总面积四分之一.高于15000人的,按比例增加通道宽度.通道口距离观众区域不低于7米.


4.舞台高度不足1.5米时,第一排观众座椅与舞台之间不低于10米;以1.5米为基数,舞台在1.5米以上时,第一排观众座椅与舞台之间的距离应当是舞台增加高度数的10倍.T形舞台两侧与观众的距离不低于2米.

5.观众座椅及通道设置.在体育场(馆)、公共广场需要设置观众座椅的,应当事先取得机关的认可,并按照下列要求设置:

(1)人均面积不低于0.75平方米.

(2)前后座椅不得低于0.85米.设置0.85米时,每个方阵不大于20排26列;设置0.9米时,每个方阵不大于20排50列.同排座椅之间应当相对固定.

(3)在观众区搭建灯光棚、摄像台、音响台等设施的,周边与观众座椅距离不低于3米.

(四)加强现场监管

1.指导加强票证管理.对于需要门票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票证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2.维护好通行秩序.主要是对交通车辆行驶路线、车辆存放、疏散通道、演职员和运动员进出场路线、首长和重要来宾参加活动的全过程的安全保卫等做出具体部署.必要时,可以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交通管制,保证交通秩序畅通;合理设置停车场,加强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加强巡逻,防止被损被盗等危害财产安全情况发生.

3.加强现场人员的疏导控制.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现场角度看,每次的入场、、退场为活动的重点环节,这些阶段容易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机关要加强对这些环节中现场人员的疏导控制.

4.严格管控重点部位,确保重点部位安全.活动中容易引发事故的地方就是安保工作的重点部位,如狭窄的通道、出入口、玻璃门、舞台周边、售票处等,活动人群易在这些地方高度密集,非常容易引发事故,在现场活动时,应重点加强掌控,提前制定相应措施或增加警力等,以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5.活动现场常见治安问题的现场处置.对在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按以下方法进行现场处置.

(1)对人员拥堵聚集的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容易在特定地点和特点时段发生人员拥堵聚集.

对于人员拥堵聚集,安保人员要及时劝解,促使其迅速离开,减缓拥堵压力;对于入场,要加快入场安检和验票速度;对于出场,要及时开放所有出口,有效进行疏散;要及时开通现场广播系统,通过语言进行宣传疏导,必要时组织安保力量对拥挤人群进行分段隔离.

(2)对于哄闹滋事的处置.对于观众向场内投掷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起哄叫骂等哄闹滋事的行为,应由工作人员或保安员先期处置,当一个看台内出现多名观众有违规行为时,应由民警及时出面劝告和制止,防止其他观众效仿,引发其他问题;对于多次劝阻无效,要及时控制,带离现场.

(3)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置.对于临时搭建设施如演出台、展台展棚(架)、广告牌等,要及时检查其安全性,发现问题,要及时疏散群众,控制现场,进行拆除或加固,落实安保措施;对于现场私拉用电、使用明火等要及时制止;对于人员超过核定数量,要及时控制人员进入,无法控制的,要加大安保措施.

[参考文献]

[1]邱煜.治安秩序管理[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268-258.

[2]华敬锋.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李海涛.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探析 [J].法制与经济,2013,(4).

[4]岳光辉、杜红兵. 治安秩序管理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李国君(1974―),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职业学院治安系讲师,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学、治安秩序管理;李海涛(1974―),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职业学院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