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理基础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387 浏览:22340

摘 要 人权是一个比较广泛且内涵较深的概念,要想逐一解释其内容困难很大,但是其中一些权利具有极强的“人权”性质,只有做好这些权利的保护才能在保护人权方面有更大的进步,隐私权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在权利和权力冲突不断的现代社会,对隐私权的侵犯也时有发生,最显著的就是来自行政权力的侵犯,而且行政权几乎成为隐私权最大的侵犯者.这就给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规范行政权力,进而更好的保障公民的隐私权.本文从实际出发,就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的论述.

关 键 词隐私权 行政法律保护 理论基础问题

行政权力的运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社会、国家整体利益,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权力在运行中要保持谦意性,禁止跨越雷池一步,尤其是涉及公民的隐私权方面更要保持敬畏.这就要求在实际权力运行过程中通过制度的形式对权利给予明确.通过行政法律制度对隐私权进行保护是非常有益的,但是要在保护的过程中做到恰如其分却不容易,以下将对行政法律制度中隐私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和意义进行全面的阐释.


一、何为隐私权

对于隐私的说法古已有之,但隐私上升为一种权利却是当代的一种发展.同时隐私与隐私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确确实实是分属不同的概念范畴,两者联系紧密却不是一体,隐私是隐私权的起点和基础,隐私权是保护隐私的权利范畴.

在英语语境中,隐私可以理解为隐秘、不为人知和隐藏等.在我国理论界对隐私的理解也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隐私就是指个人、独立的生活空间,在此空间内不受任何人打扰和侵犯,该空间的任何事情和信息都不被外界得知;第二,认为隐私就是在个人生活的区域内一切不希望他人知道的事情;第三,因为隐私是与公共利益和社区利益相对的概念,体现为一种信息,这些信息是信息所有人不希望被人知道或者不愿意被外界打扰的私事.

而隐私权在近代的发展主要发生在西方,作为一种权利,隐私权具有其他权利所不具有的特点,这就造成了在理解具体隐私权的过程中出现了分歧,但从宏观上看,隐私权还是可以定义的,主要是指区别于公共利益的,涉及个人信息、个人生活等领域的权利空间,包括身体、信息、通信和地域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理论基础

1.隐私权是一种宪法性权利

不论是国外立法还是国际法律文件都对隐私权进行了合理的论述和确认.作为一种广泛适用的权利术语和权利类型,更是作为一种宪法性权利,我们如何理解其法理基础呢?国际上有人格权理论和独处权理论两种观点.前者认为个人的尊严和个性是有宪法明确规定的内容,隐私权也就是为了彰显个性,由个人负责并且不受侵犯的支配个人行为;后者是指隐私权是一种不被他人干扰的个人权利.

我国宪法缺乏对隐私权的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从其中的一些内容中也可以推断出对隐私权行政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如在宪法中对人格尊严、住宅、通信等的规定.

2.价值基础

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充分的保护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也是符合价值论的要求,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价值基础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个人自由.自由作为一种价值在西方社会曾引发激烈的争论,在一些学者的论著里自由甚至成为一种最高的、基础的价值.个人自由就是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非法的干涉,他人必须对合法个人自由行为保持距离,而保护隐私就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尊重.其次是个人尊严.个人尊严所追求的是人作为独立的人存在,用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话说就是人格尊严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一些学者认为人格尊严是一种终极价值,隐私权的发展正是个人尊严实质内容增加的一种表现.最后是个体价值.尊重个体价值就要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从物质到思想给个体以充分发展空间,而这恰恰是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对隐私权进行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意义

1.是隐私权的保护更加完备

自我国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在许多法律中都对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还有其不足之处,最主要的体现就是规定保护隐私权的内容比较分散,而且不全面,如宪法中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民法对隐私权的规定过于落后难以适应社会的整体发展等.因此,为了更好的落实隐私权保护思想,有必要加入更加直接、强力的行政权对隐私权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这一思想的前提性要求是避免行政权侵犯隐私权,所以建立隐私权的行政法律制度保护机制非常必要.

2.有助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

我国有悠久的封建历史,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对国民的权利保护极为忽视,甚至常有侵犯,而且这种侵犯公民权利的观念已经深入人性,所以要想真正做到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也必须从公民意识的培养做起.首先对公民进行法律文化教育,树立一种法律观念,通过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可以让公民看到保护自己权利的实际行动,起到教育公民的作用;其次改变公民存在的习惯性服从心理,面对行政权力时,多数公民还存在着畏惧心理,认识不到自己的主体地位,这就给隐私权保护带来了主观障碍,通过行政法律制度的保护能够逐渐改变公民的这种思想.因此,隐私权行政法律保护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有助于公民的权利意识的培养,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结语

通过探讨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理论基础继而论述了确立这种保护方式的意义,可以看出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当前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未来隐私权行政法律制度保护的道路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