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993 浏览:141759

【摘 要 】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正确认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党提升执政能力的积极作用,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党领导方式向现代化转变进程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才能坚定我们的信念,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

【关 键 词 】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 依法治国 领导 执政

领导权体现为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教育、社会等一切方面的工作都要接受执政党的政治领导.行政权则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的公共权力.很明显,党的领导权不能等同于行政权.但是由于我国是采取中国领导的合作的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和制.因此,在权力的运作中不存在党派间的分权制衡,作为执政党的中国,既是领导者也是行政者,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领导权与行政权重叠的现象.党既是法律、政令的制定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在这种情形下,权力的运作就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也就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贪污腐败呈现出惊人的蔓延之势,具体表现为: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职务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且屡禁不止.这些现象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历史任务.”不少学者也指出了引发腐败的基本根源,即权力失去了监督.由此,这也就涉及到了党的领导权与行政权的问题.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仿效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希望以此来遏制腐败.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三权分立”并非是根治腐败的“灵丹妙药”,尽管这一制度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却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因此,如何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约束,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

党领导权与行政权的现代化进程

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之写入了宪法.党的十六大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则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一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党领导权与行政权的运作最终步入了现代化的轨道.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点认识党的领导权与行政权的现代化进程:

第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体现了我党领导权与行政权运作模式的转变.过去,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党会及时制定或调整政策予以解决.然而,在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上,我们却没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因为相对而言,法律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政策却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特别是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法律还存在较多的空白之处,故而许多矛盾、问题都无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这就容易导致少部分人按照个人的意志行事、按经验办事,发生“以言代法、以言压法”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行政机关人员在意识上形成了严重的偏差,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法制观念,超越权限、滥用职权、随意践踏法律,等等.简而言之,诸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权大于法”、“人大于法”、“官大于法”的现象并不鲜见.

正如同志所说:“为了保障人民,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因此,在处理法律与政策关系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树立起法律的最高权威.更进一步地,将党的领导权纳入到法律约束的框架内,要求党在行使领导权时、制定政策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而各级党组织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也必须以法律依据,而不能以某一领导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第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体现了我党领导权与行政权迈向现代化的阶段性特征.我党领导权与行政权的现代化是通过三个阶段来完成的:第一阶段是做到依法行政.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法律应该是国家行为和社会生活的根本准则.这就要求执政党和国家机关都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以法律为依据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由于行政机关是权力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办事,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首要条件,因为只有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方向,才能在社会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从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当然在这时,法律的作用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很多法律依然仅是外在的约束性条文,第二阶段是法治政府的实现.依法行政强调的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法律的准则.但建设法治政府,不仅要求政府依法办事,更强调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也要纳入到法制的体系中,用法律规范其行为.也就是说,党的行政权要切实地受到法律的制约,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要受到法律的监督.这时,法律已经内化为行政权自觉的协调机制,第三阶段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政府的目标实现后,党的领导权更易在宏观层面发挥总体调控的功能.如此,才能够更好地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而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第三,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品质.首先,中国一直坚持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了民族的解放、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不断追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根据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形,我们党准确地把握了时代前进的脉搏,积极改革、完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正是我们党创造力的体现.

其次,中国执政的本质内涵体现在: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此,我们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将执政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规范体系之中,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历届领导人也强调,党既要积极推动立法建设工作,同时也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及其其他法律规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

再次,依法行政是我党永葆先进的根本保证.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始终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可以说,“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先进,必须将其置于时怎么发表展的潮流中进行考察,归根到底要看它能否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如今,党的领导、执政水平主要体现在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上.“三个代表”的思想顺应了时代潮流,其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极强,体现了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思想高度和精神境界,为我们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第四,为了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建设一个真正的法治政府,我们应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将促使我国的政治管理方式逐渐真正向“依法治国”转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依法行政的真正贯彻,到我们最终实现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长期性与复杂性相互交织的过程.

从国内的发展情形来看,依法行政必然意味着对党政部门权力的限制与监督.尤其对于一些既得利益集团而言,这必然会促使他们放弃已有的特权,既得利益者当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他们会继续想方设法维护现状.由于公众整体的受教育程度、综合文化素质还不是很高,法制观念、意识不是很强,这就为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带来了不便,也给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增加了难度.尤其是对各种新出台的法律制度宣传力度不够,使人们难以及时掌握法律和制度的变化情况,我国当前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旧体制的弊端尚未完全革除,新的体制也尚未完全形成,尤其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还不是很健全.

从国际环境来看,我们既要抵御资本主义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观念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诱惑、腐蚀,又要面对国际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的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和平演变攻势从未停止过,它们力图采用“西化”、“分化”的策略颠覆中国的领导,加之舆论的不断鼓噪,使我们党面对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这些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依法行政推进的步伐.

结 论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提出,这是我们党在充分认识自身和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自身领导和执政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在未来的10年里,我国将集中力量建成全面的小康社会,到那时,我们的经济将更加发达、将更加健全、科教将更加进步、文化将更加繁荣、社会将更加和谐.在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的同时,我们党的领导、执政水平也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伟大目标也必将实现.(作者单位: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