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隐私权之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245 浏览:156099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342-01

摘 要 如今,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由此也引来诸多有关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话题,本文从以下方面对此作出介绍并提出一些法律保护方面的建议.

关 键 词公众人物 隐私权 法律保护

一、公众人物

公众人物的概念源于1964年美国的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在该案中,布伦南大法官首次提出“公共官员”的概念,并树立了“确有恶意”原则.三年后,在“足球教练诉退伍军人案件”中,法院提出了公众人物的概念.首席大法官沃伦认为:“公众人物是指其在关系到公共问题和公共事件的观点与行为上涉及公民的程度,常常与政府官员对于相同问题和事件的态度和行为上涉及公民的程度相当.”此案的判决显示法院认为公众人物都涉及公共利益.

在我国公众人物又称社会知名人士,始见于2002年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时报》案,指因其特殊才能、成就、经历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为公众熟知,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社会人物,包括党政高级官员著名科学家、艺术家、影视、体育明星、著名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劳模、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

(一)隐私权含义

隐私,亦称个人生活秘密,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且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如个人日记、生活习惯、财产状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点

相当于普通公民,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点是:

1.公众兴趣性.公众人物因其特殊社会地位和影响,其生活和工作都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和兴趣.

2.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由于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其工作、生活、言行举止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甚至构成了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

3.法律保护的限制性.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拥有更多权力和地位.但在权利行使上要受到限制,在隐私权方面享有的法律保护范围要比普通公民小.当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法律的天平要向公共利益倾斜.

4.与知情权的冲突性.隐私权重在保护个人信息,具有保守、封闭和自控的特点;知情权是指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重在公众了解各种社会信息,具有公开、开放和外向的特点,二者具有天然对抗性.该冲突反映到公众人物身上更加突出和尖锐.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之法律保护

(一)侵权认定

1.侵犯纯粹私人信息.如身体隐私是私人生活中最私密最敏感的领域,属于私人信息,擅自暴露他人身体隐私,披露他人照片,则会损害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

2.侵犯私人空间.凡是私人支配的空间场所,无论有形还是虚拟,都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空间隐私除个人合法占有的房屋外,还包括私人合法支配的空间,如更衣室、厅等.任何人未经其许可不得擅自闯入其私人所有或合法占有的房屋及其他空间,也不得非法采用红外线扫描、高倍望远镜探测、长焦距拍照等手段窥视之.

3.恶意侵害私人生活私事,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该行为已经超出公众利益界限,属于基于个人目的的恶意加害行为,故行为人应承担责任.

(二)保护和认定的原则

1.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众人物的事业既是他们自己的,也是社会与公众的,公众有权了解其事业及与事业有关的个人情况.国外所谓“高官无隐私”就是基于这一原因.一般西方国家都要求高级公务人员必须公布家庭财产和个人收入情况,存入公共档案,保证公众随时监督.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两条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财产罪.


2.公序良俗与利益权衡原则.个体信息根据公序良俗原则不应该为社会所知晓,他们是隐私权保护的对象.但从利益分析的角度,公众人物的利益往往来源于公众关注,他们借助于媒体扬名,享有更多社会资源.当多数人对某个人或某件事产生了知情愿望时,即产生了公众兴趣.既然受益于公众关注、媒体宣传,为了满足公众合理兴趣,公众人物的某些相关信息也就失去了保护意义.

3.公众人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人格尊严是一项宪法权利.公众人物作为公民,同样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在行使公众知情权时涉及公众人物隐私权,不得以伤害其人格尊严为目的.

“立法者不是可预见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据此为人们行为方案的超人,尽管他竭尽全力,仍会在法律中留下星罗棋布的缺漏和盲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法律都是千疮百孔的.”毫不例外,我国法律在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与限制方面亦存在缺陷,给这类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多不便,因此有必要完善.如,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予以保护、设立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例外、加快新闻立法步伐、加快信息公开法立法步伐、建立公众人物隐私特许制度等.总之,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自我意识及法制观念亦不断增强,只有在法律上不断完善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才能使公众人物的私人利益得到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