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与

更新时间:2023-1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885 浏览:69250

摘 要: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问题,不仅影响了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除了在教学过程中开设法律课程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外,还应该在切实更新学生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对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体制进行改革,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学生管理工作的需求.

关 键 词 :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286-02

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是社会管理中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高职院校是介于社会和学校之间的过渡阶段,学生管理的对象绝大部分是成年人,因此,我们必须把法律手段引入到学生管理当中,特别是面对一些涉及法律的重大问题和事件,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职业类高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成年人,相对于中学阶段而言,他们的学习、生活环境更加宽松,在文化多元化前提下,他们受到社会上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在学生管理方面困难很大,为我们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结合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对学生管理中解决法律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分析

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类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有着明显的自身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管理主体方面的特点

高职类院校是为了满足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必然产物,特别是一些高校为了尽可能地满足社会上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在原有办学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增设职业教育学院或者增设职业教育方面的专业,在招生的时候大幅度扩招,使原来的学生管理能力显得力不从心.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高等职业院校是通过多个学校合并的方式产生的,合并以后,就面临着各个学校原来的学生管理水平和管理方式不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给新组建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学生管理客体方面的特点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和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在管理对象方面虽然都是在年龄上区别不大的学生,但是,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类院校的学生却有很大的不同之处.首先,普通高校比职业类院校的录取批次比较靠前,所录取学生的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要明显高于职业类院校的学生.普通高校所录取的一般都是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等普通高校录取完了,职业类院校才开始录取.所以,从生源的质量上,职业类院校要明显落后于普通类高校.因此,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能力、考试能力都要低于普通高校的学生,并且,在培养目标方面,高职院校学生培养的目标方面更加注重实践性、技能性,所以,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的目标、方式、方法上都有很大的差别.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学生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同时,高职院校面临着新的形势,各项工作包括学生管理工作还处于一个改革的关键时期,管理手段和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因此,也容易引起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基于这样的形势,高职院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表现出多样化态势,就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而言,无非是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学校、怎么写作部门、专职管理者、学生等各主体之间交往中所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1.各类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本类型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学校的不作为、错误作为、失误作为而造成的对学生本人权利的侵害.形成这种法律问题的主题是学校与学生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而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后果是学生的权利受到一定的损害.这一方面的问题的根源是学校管理部门或者是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我们应该从管理体制和管理理念方面进行大胆的创新,尽可能地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2.校园(意外)伤害的各类事件

该类型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指因为学校管理疏漏、学校设施残障或者根本与学校管理无关的意外事件而导致的校内学生伤残甚至死亡的事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也与学生自身防范意识比较差有关.很多学生在进入高等院校以后,感觉到学习的压力变小了,生活的环境变得非常宽松,因此,他们在没有过多社会经验的情况下,凭着年轻人的好奇心和敢闯敢干劲头,盲目地与社会接触,很容易造成意外伤害.

3.学生中的违法犯罪事件

该类型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指学生本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实施的偷盗、打架、销售伪劣产品、破坏公共财物、鼓动学生闹事等诸多行为.该类型的法律问题随着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张而呈日益增多之势.我们在调查中就发现,有一些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对学校的公物或者是其他同学的财务进行偷盗,还有一些学生在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能够恰当地进行处理,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也有一些同学,因为家庭比较困难,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购置一些伪劣产品,在学校进行兜售,他们能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销售产品来减轻家庭负担、改善自己的生活学习条件的这种做法是我们值得称赞的,但是,他们如果在销售的过程中,不能够很好地把握商品的来源,或者明知是检测冒伪劣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

学生管理是高职院校管理事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关系到高职院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在新的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呈现出明显的膨胀趋势,不管是从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还是在高职院校进行调查,我们都能发现这一现状,法律问题的高发性和多样性给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究其原因,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人员的相对缺位及学生管理中法律教育的缺乏导致法律问题频发.在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相对简单单一,几乎各项工作按部就班或者说按照指令做即可.二是我国的教育正在进行改革,制度和体制还不够完善.三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这一宣传媒体给我们带来大量信息资源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对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三、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解决的特点

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诸多法律问题的解决,很多并非是诉诸法律手段,更多的时候是通过协调协商的途径解决.当然这样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非是对法律的不信任或者说是无视法律,而是因为以学生的成长发展为出发点做出的决定.归纳起来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解决的特点如下.

1.协调性

学生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都会诉诸多方协调的解决机制.即使有的问题因为最初的没有协调好而诉诸法律,其结果也往往不是通过宣判而是通过协调而得到解决.

2.理解宽容性

多数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的解决都包含着理解和宽容的因素.这种理解和宽容包括学校对学生的宽容、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宽容、怎么写作者对怎么写作对象的宽容、执法者对学生的宽容、学生对学生的宽容、家长对学校的理解、学生之间彼此的理解等多个方面.总之是理解与宽容中协商解决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3.多方介入性

在一般的社会法律问题的解决中,涉及方面相对单一,加害人、受害人、法律三方运动就能够有一个解决方案.而学生管理中的诸多法律问题的解决因为对法律的不得以才选择的态度而将使介入数量大大增加.

4.从轻性

学生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解决一般都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从轻发落.通常都是既教育了学生,又给学生改过自新,重新开始,树立新的生活目标的信心.

四、对策与建议

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该问题的坚决避免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有效的对策能够有效预防或解决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去做.

1.强化法律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生是学校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出现的一个主体,我们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搞好学生的法律课程教育工作,让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基础,熟悉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与学生生活结合比较紧密的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比如:可以通过学校的电视台、广播站、学校网站、宣传版面等进行法律主题教育活动,也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周(或月)活动.也可以借助一些反面实例,在同学中间开展大讨论活动,比如,可以在学校的网站上开通贴吧,让学生们进行交流.

2.更新学生管理理念,力争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水平

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大多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陈旧,不能够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形势的需求,不能体现高职院校职能在新时期的转变,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应该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趋势,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出一条既能适应社会需求,又能切实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减少学生管理工作中法律问题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

3.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实现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理念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宣传,而是要求在在方方面面得到贯彻.高校做为一个法人单位,做为承载教育使命的重要单位理应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高校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不仅仅是要自身做到深入学习法律,做到依法治校,更为重要的是把法治的理念传达给所培养的学生,培养出国家建设所需的知法、懂法、用法的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才.

五、结语

高等职业教育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在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不仅影响了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除了在教学过程中开设法律课程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外,还应该在切实更新学生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对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体制进行改革,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学生管理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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