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510 浏览:98347

摘 要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培养其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对当前推进“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应从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教育两个方面着手.

关 键 词法治中国 大学生 法律信仰

基金项目:西华师范大学青年资助项目“‘三型’政党建设背景下的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13D028).

作者简介:李小燕,西华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赵相斌,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3-221-02

建设“法治中国”既需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又需要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信仰对于推进我国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养法律信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有真正为民众所认同和敬畏,其调整社会秩序的职能才能真正得以实现.这就产生了法律信仰的问题.所谓法律信仰,可以理解为是对法律能解决利益和观念冲突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和持之以恒的坚持态度.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困境,首先是法律信仰的危机.具体表现为,对非诉讼救济的强烈追求,比如通过寻求政治力量介入来解决矛盾纠纷,又比如利用社会黑势力通过非法手段解决利益冲突.此外还表现在对法院判决的不履行.既不相信法律,又不尊重法律.信仰法律是真正实现社会“法治”的重要基础.惟有信仰法律,才能让法治取代人治,防止权利滥用、实现社会平等.如果不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以人治代替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法治社会.大学生作为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后备军,更应该模范遵守法律,树立法制精神,形成法律信仰.当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主要应从加强法制教育和教育两个方面着手.

二、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生成法律信仰的基础

“知法”是“守法”、“信法”和“护法”的前提.引导大学生全面的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才能使他们明晰蕴含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精神,明确法律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强有力后盾,只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社会活动,自身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而一旦逾越法律的红线,就必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必须首先向他们详细宣讲我国的基本法律体系,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根据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当前法制教育主要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引导大学生学习宪法及与大学生联系密切的部门法

第一,开展宪法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宪法意识,提高利用宪法的能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了社会对法治精神的认知程度.宪法教育首先应引导大学生认识我国宪法的地位、发展历史和具体内容.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此后先后对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了四次修订,它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应该让大学生认识到现行宪法符合我国国情,在其制定后的三十多年中,它充分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推进,促进了我国与法制建设,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学生要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其次,应该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具体来讲,一是要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遵守宪法就是要自觉接受宪法的约束,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只能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享受权利.二是培养依宪治国的意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交织,这就需要我们严格依照宪法基本精神和宪法所规划的发展方向,用符合宪法规定的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好各种突出的社会矛盾.最后,应该帮助大学生提高运用宪法的能力.从一些法制建设比较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缺乏具体部门法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援引宪法的条款,或者秉持宪法的基本精神来进行具体案件的审理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因此,在进行法制教育中,注重在对大学生普及宪法内容和基本精神教育的基础上,提高大学生应用宪法对社会事务进行“合宪”审查的能力,对于促进法制建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也具有积极作用.

第二,普及与大学生联系密切的部门法知识.从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实际以及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应该着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法律知识的普及:一是普及国家民法、刑法、行政法及相关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二是普及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普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普及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正确的法制观念有助于大学生在“知法”的基础上做到“守法”和“护法”.帮助大学生客观认识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尊重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决.

一是培养大学生自由平等观念.马克思指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进行法制教育时,应该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在法定范围内充分行使和运用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自由权,充分表达和实现个人的意思和利益.同时,还应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观念.二是培养大学生公平正义观念.法律上的公平正义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程序不公正往往导致实体不公正.在法制教育中,不仅应引导大学生去把握法律具体规定的公正性,还应引导他们认识程序的公正性,既尊重司法程序,又监督司法运用,确保法律的公正得到全面的实现.三是培养大学生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应当引导大学生了解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应正确处理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既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依,不能以非法甚至违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也不能寻找各种理由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社会主义教育是完善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关键


与法制不可分割,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的体现和保障.培养法律信仰,既需要引导大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又需要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全面准确理解的特点和本质.因为没有正确的观念,就缺乏对法制精神的全面认知,就会误入泛化和无政府主义的错误,容易对社会法治运作产生质疑,进而影响对法律的信仰.

(一)引导大学生准确把握的特点

作为近代政治发展的产物,具有以下三个主义特点:一是具体性.任何一种的内容和形式,都受一定时期内本国具体国情,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状况所影响.所以,“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唯一的模式,只存在具体的历史的.二是阶级性.“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而只能说阶级的”.资产阶级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只是少数剥削者的.社会主义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三是形式多样性.一个社会总是基于自身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历史渊源等因素逐渐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一套体系,由于上述因素的不同,因此世界各国逐渐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形式.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唯一的形式.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的主要特点,就是要让大学生明白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不能脱离时空条件来看的发展.

(二)帮助大学生认清我国与西方的本质区别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的发展历史并不长,西方国家在一些具体制度建设方面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据此认为我国的制度不及西方则是错误的认识.比较不同国家的制度,最重要要看其阶级本质,是多数人享有还是少数人享有.社会主义是多数人的,资本主义是少数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这决定了社会主义在本质上优于西方.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在实行的形式、程序和一些具体制度方面,西方国家由于经历了更长的发展历史,它们推进政治文明和建立法治国家方面还是探索出了一些属于整个人类的文明成果,这些内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用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要让大学生明白,从本质上看,我国的比资本主义的更真实、更符合时怎么发表展的趋势.

(三)提高大学生行使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意识,但是行使权利的意识和能力并不强.比如,一些大学生不太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甚至在权利被侵犯时要么表现出无所谓,要么不知道如何维权;少数大学生甚至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问题上也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又比如,一些大学生缺乏主人翁意识,认为国家、学校事务应由政府和老师全权负责,与自己关系不大,参与政治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为此,社会主义教育,一是要使大学生了解自己权利和法律义务,学会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二是要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增强主人翁意识.此外,还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参与能力.没有必备的知识和相应的能力,即使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愿望和热情,也很难对社会事务提出有价值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很难行使好自己的权利.这就需要帮助大学生了解依法参政的主要途径和程序,及时开展形势与政策宣讲,使大学生既了解参政的渠道,又对社会热点有正确的认识,从而增强其参政、议政能力.

四、结语

与法制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既需要向他们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制理念,又需要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准确把握的特点,认清我国与西方在问题上的本质区别,自觉抵制泛化和无政府主义错误思潮,在法律基础上理性进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