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其适用

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77 浏览:10813

摘 要 :法学方法论,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和规则的理论,属于一种以法律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实用科学,近代以来民法解释学越来越受到重视.主要探讨一下法学方法论及其适用.

关 键 词 :法学方法论,民法解释,适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3-0261-02

法学方法论,又称民法解释学,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和规则的理论,属于一种以法律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实用科学.20世纪,尤其是战后以来,民法解释学也就是法学方法论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根据逻辑学中关于形式逻辑三段论的理论,一个形式逻辑公式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得出的推论.换成我们法律上的术语来说,一个判决做出的逻辑可以表述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判决的作出.因此,法官在裁判案件时需要做两种工作,第一种是认定事实,处理事实问题.这里的事实是本案事实,处理事实问题,目的在于查明本案是事实的真实.关于事实的认定,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还有根据某种标准对证据材料的认定以及鉴定结论的认定等等.法官要做的第二种工作就是法律适用,处理法律问题.法官裁判案件,查清事实之后就要进入第二个问题,即法律问题.要找到某一具体案件应当适用哪一具体条文时,就要法官进行找法工作.此时,找法的结果就有三种可能性,其一,有法律条文,则需要确定其适用范围明确其内容意义、区分其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这一套工作叫狭义的法律解释,其二,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叫做法律漏洞,则需要有法官自己创设一个规则,创设规则当然要依据一些方法和理论,这一套工作叫法律漏洞补充,其三,虽有法律规定,但属于不确定概念,需要结合本案事实将不确定概念具体化,这一套工作叫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这三类工作加在一起叫广义的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对法官裁判案件、处理法律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不进行解释就不能进行法律的适用,就不能进行裁判.现在的民法解释学认为,法律都要进行解释,法律不经解释不能适用.法律适用关键在于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不正确,最后必然导致法律适用不当.因此法律解释直接关系到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法律解释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由于法律本身固有的属性,法律是需要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因此为了克服文字本身固有的模糊性,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再者,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制定出来的法律无法完全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所以也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是指在找法的结果找到现行法上有一个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条文后,为了确定这个法律条文的内容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所采用的各种方法.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法律解释方法分为四个类型十种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方法,体系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位置,即它所在编、章、节、条、项以及该法律条文前后的关联,以确定它的意义、内容、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解释方法,立法解释是指对一个法律条文作解释时,从法律的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分析立法者与制定法律时所作价值判断及所要实现的目的,以推知该法律条文的立法者意思的解释方法,扩张解释是着某个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过于狭窄,将本应使用该条的案件排除在他的适用范围之外,于是扩张其文义,将符合立法本意的案件纳入其适用范围的法律解释方法,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正好相反,是说某个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其文义太宽泛了,超过了该法律条文的本意,于是把他的文义范围缩小到符合立法本意的解释,当然解释是指某个法律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适用于该类案件,但从该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看,该案比法律明文规定这更有适用的理由,因此使用该条文的一种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是指以立法目的作为根据,以解释法律的一种方法,合宪性解释是指以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解释方法,比较法解释适用外国的某个制度、某个规定、某个判例来解释本国法律中的某个规则,社会学解释是把社会学上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律解释上来,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就是法律.


法官审理案件,在查明案件事实以后,找不到任何法律规则,现行法律对本案没有规定,这种情形叫做法律漏洞.在这种情况下,当法官在法律上找不到规则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方法是依习惯,包括交易习惯、行业习惯和地方习惯.如果当事人之间或者当地有习惯规则且该规则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就可以用这个习惯规则来裁判这个案件,即用习惯规则补充了法官所面临的法律漏洞.其次就是类推适用,即法官受理的案件在法律上未有规定时,采用类似案件的法律规则裁判本案.看能否找到一个法律条文,它所规定的案件类型与本案类似.类推适用的根据在于两个案件之间存在类似性,法理上的规则叫类似案件同样处理.另外还有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比较法解释、反对解释、法官直接使用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官直接创设法律规则.

对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是指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不具体、没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因而适用范围不确定.在适用于裁判本案之前,必须结合本案事实对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加以确定,这样的工作叫做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

下面通过几个案件来具体说明民法解释学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以更加清楚地了解法学方法论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意义.

第一个案例就是我国北方某地判决的一个有名的案件,说的是一个3岁的小孩被公鸡啄伤眼睛的案件.一个3岁的小孩逗公鸡玩,没想到公鸡有啄人的毛病,一下子把小孩的一个眼球啄掉了,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公鸡主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动物伤害案件,应当适用于民法通则关于动物伤害责任的规定,即《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的受害人只有3岁,没有过错可谈,所以按照条文就应当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判决明显有失公平,被告一方也会对判决有异议.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本案中法官考虑到受害人虽然谈不到有过失,受害人的监护人却有过失,因此法官采用了扩张解释的方法,扩张受害人过失的文义,将监护人过失包括到受害人过失当中,因此减轻了被告的责任,得出了相对公平的判决.

另一个例子是河北省高级法院的一个判决.本案事实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借款200万元用于购写设备,由保证人提供担保.但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归还借款,而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一个抵押协议,约定以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资产设定抵押以担保过去该债务人的陈年旧债.这种情形,保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免除保证责任.理由是,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抵押协议的结果,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其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势必落空.办案属于法律漏洞,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对此均没有做出规定.本案的判决认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设定抵押权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的追偿权不能实现,损害了保证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城市信用原则的规定,判决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法院对本案事实,直接引用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法律依据.

再如四川省某地方法院裁判的蓝剑啤酒瓶爆炸炸伤被告眼睛的案件,法院判决使用产品质量法关于严格产品责任的规则.《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具有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显而易见,不合理危险是不确定概念.本案法官指出,各种产品都可能具有或大或小的危险,如果危险发生在产品的使用价值范围内,如喝酒使人喝醉,属于合理危险,反之危险发生在产品的使用价值范围之外,例如本案啤酒瓶爆炸伤人就属于不合理危险.据此判决被告蓝剑啤酒生产商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对不确定概念“不合理危险”作价值补充.本案判决对不确定概念“不合理危险”作价值补充,创立了一个判断标准,即产品的使用价值.危险发生在产品的是使用价值范围之内属于合理危险,危险发生在产品的使用价值范围之外属于不合理危险.

综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解释学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中的意义.法律有其解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也需要法官对有关法律进行解释和漏洞进行弥补,以其得出公正合理的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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