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向善不能单靠法律救赎

更新时间:2024-01-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526 浏览:118315

街上遇到摔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再次成为流行的话题.最近,湖北武汉88岁的李大爷摔倒后,在围观者的踌躇犹豫当中,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长达一个小时的围观中,我相信一定有人想上前去扶一把;但又是什么让这些人关闭怜悯同情之心,而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呢?

多数人行善的心理主要出于道德认知、利害计算和公共舆论驱使,只要与自己利益不发生根本冲突,人们是乐意助人的.但如果助人行为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甚至惹祸上身,那么在现实的利害计算之下,人们很可能选择不作为.

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经济变革,已经让传统的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利益在人际关系中的比重日渐突出,人们传统的道德观念逐渐淡化,用以维系公共秩序的道德规范日益解体;而新的法治权威并未有效确立,转型时期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出现失效,一些人什么都不信,只能退守到个人自保的屋檐下.更何况,一再出现的见死不救、助人者反被诬陷的案例,给了原本脆弱的大众向善之心以极大摧残.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再到新近南通司机救人后险遭诬陷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和舆论发酵之后,给民众心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深远.“你还敢不敢搀扶路上摔倒的老人”网调显示,四成网友直言“这样的爱心给不起,不敢扶”.


助人为乐一旦变成法律纠纷,就面临如何摆脱证据取舍尴尬,法官如何选择自有其司法本身的逻辑.但公众期待的,是用法治来救赎道德,于是,道德入法、用道德目的评判司法审判成为大众舆论的基准.正因为如此,一个个“彭宇案”就成了公众诉求输出的舆论焦点.殊不知,这种舆情本身却起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让更多原本愿意向善的人选择“退避三舍”.

回到开头的一幕,用“彭宇案”来解释围观者的顾忌还存有偏差,无论是出手相救还是打120,助人者都不难找到规避法律风险的证据,导致他们沦为看客的,很可能是一种长期的心理影响.当整个社会把注意力放在司法个案的评判上,“一朝被蛇咬”或“他人鲜活的教训”所造就的深层影响,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们还应当明白:法律并非人心向善的救赎之道,最终的出路还在于社会本身.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9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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