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后勤用工存在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613 浏览:156446

摘 要 :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高职校后勤用工面临着法律上的巨大压力,存在着高职校后勤缺乏承担责任主体资格、用工成本持续增加,入职离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初步解决对策.

关 键 词 :高职校后勤;用工;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前言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使得《劳动合同法》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焦点.《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法律.自2008年1月1日生效以来,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我国劳动法规的健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高职校后勤用工涉法被诉也不断增多,有的严重影响到教学工作秩序,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面对新的用工环境,高职校后勤应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如何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职校后勤用工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缺乏独立成立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

目前,高职校按照后勤社会化方向,基本完成了后勤剥离高职校行政体系,但是很不规范.只有为数不多的高职校后勤实体注册成为独立法人,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其他大部分都是虚拟的主体,剥而不离,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模式运行架构.这种法律主体地位上从属性使得高职院校后勤实体无法具备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从而使得高职校需承担责任,与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即市场提供怎么写作、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规范自律、职能部门监管背道而驰.高职校后勤用工一旦出现乏力风险,高职校不可避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作为后勤用工单位,因主体地位缺失,也无法有效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返聘退休职工,工伤风险大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职工退休后在工作已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一旦出现用工纠纷,他们无法依据劳动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但从高职校后勤角度看,返聘退休职工用工风险大大降低,但是,已退休的职工,年龄较大劳动能力十分有限,工作中统一出现工伤事故,由于无法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风险无法转移,高职校可能还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用工成本不断增加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一方面增加了单位用工成本;另一方面使得不规范的用工行为将面临法律风险.按照2013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二类地区为例,去年最低标准为1100元/月,自今年7月1日调整为1280元/月,上涨幅度达到16.4%.用工成本明显加大.

(四)入职离职程序不规范

高职校后勤用工,对员工的学历等要求不是很高,在入职时间,未能严格审查员工的基本情况和摸底调查,导致部分员工提交的虚检测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出现超龄人员在社会上查重欺骗用工单位.在离职时,很多员工都没有离职手续,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擅自离职.但是,由于高职校后勤未能做好相关书面材料,导致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是擅自离职,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高职校后勤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解除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属于“依法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解决高职校后勤用工法律问题的对策

(一)高职校后勤注册成为独立法人

当前,随着后勤社会化不断深入,要从根本上解决用工责任的承担主体,首要的问题是将高职校与高职校后勤进行规范分离,将高职校后勤实体注册为独立法人.后勤各部门用工由公司制的后勤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由于后勤实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聘用的员工只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公司依法对员工承担劳动法律责任,与学校无关.这种做法既能够提高后勤工作效率,又可使高职校集中精力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综合用工方式

目前,高职校后勤用工方式主要有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劳务外包,合同制用工,钟点工等方式.

1.劳务派遣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严格限制,基于此,尽量少用或不用.

2.返聘基于返聘退休职工带来的风险,尽量不聘或少聘,若聘,需规定严格的程序和条件.

3.劳务外包,其实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比如:高职校食堂物业承包给具备一定资质条件企业,从而降低用工风险.

4.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后勤有关岗位要求,也可选择,比如绿化养护等工作,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5.合同用工,在后勤某些关键岗位,比如会计、食堂等岗位,严格执行合同用工.

6.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因此,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后勤岗位要求,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既能帮助贫困学生又能解决用工成本还可锻炼学生.

(三)规范各种程序,完善各项手续

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用工制度与手续,规避用工风险.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用工全过程,是用人单位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承担取证责任.为了避免高职校后勤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须尽量完善各项手续,提高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入职离职手续并做好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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