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协\发协\新华书店协会释疑《规则》没有违背法律

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917 浏览:99216

本报讯(记者 孟凡)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简称《规则》)于1月8日发布后,在业界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22日下午,三家协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等人对于《规则》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等疑问和相关意见进行了说明.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规则三个协会的领导众口一词:图书书价低折扣盛行的背后,是书价的虚高,出版业诚信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到出版业深化改革和发展.

黄国荣称,新书一年内不打折和网上限折,首先是要还消费者图书的真实定价,以保护消费者利益,最终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图书销售是寄销制,先供货销售,后结算.零售书店打折销售,结算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压低出版社供货折扣.如果降到出版社亏本,出版社只有提高图书和少出书甚至不出书(卖书号),反过来对消费者会造成更大损害.新书一年内不打折和网上限折,是要扼制高定价、低折扣行为,确保图书如实定价.

此前,北京市消协曾发表声明称,《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对此,黄国荣强调,《规则》完全符合《反垄断法》总则中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的精神.其次,《规则》遵照《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限制一些零售书店“以不公平的低价购写商品,再以低于零售折扣的销售.”

《规则》是行规行约,不是法律法规,因此不是强制性的.它由行业共同制定,也需要行业共同遵守执行.三协会将成立咨询核查机构,公布,核查违规行为.

黄国荣表示,《规则》自1月8日发布起就已经生效.对核查准确的的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包括:第一、建立出版发行企业诚信档案,第二、借助于行业媒体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第三、对于违规问题严重的,上报总署主管业务司备案,第四、对于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企业,三家协会将组织业内对其进行制裁,对于违规严重的经销商,可以联合出版社停止供货,对于严重违规的出版商,可以联合经销商停止订货.15476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