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的小矿法律规制的措施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949 浏览:94541

【摘 要 】本文探讨了小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和法律制度上存在着的诸多问题,最后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的小矿法律规制的措施.

【关 键 词 】小矿;立法;措施

采矿业在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绝不仅仅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的作用,还有相关的产业以及就业上的拉动.在我国,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小矿以其投资小、回报快和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特点在采矿业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小矿的存在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比如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本文将以法律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的小矿法律规制.

一、小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某种程度上,小矿的存在,有利于丰富国民经济中采矿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也为许多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尽管小矿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小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源方面.我国的矿产资源存在着大矿、单一矿普遍较少的特点,矿产资源的分布也存在着相关地区地质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这些客观、普遍存在的原因使得许多大型的采矿设备难以进入部分矿产地区,或者有些地区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低于实际产出.而小矿恰恰能解决上述的问题,使一些零星分布的资源得以开发和利用.

二是就业方面.我们知道,我国近年来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城乡和地区间的就业机会极不平衡,这些就业机会驱使着大量的劳动力走入城市,走入发达地区,但是这样无法满足所有农村或者偏远地区的群众的就业.小矿的存在为相当于一部分偏远地区的群众提供了广大的就业机会,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也更容易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应该说,这方面,小矿对国家的就业情况是有贡献的.


三是经济方面.小矿的存在首先就是为了盈利的目的的,产出的矿产资源从开发到加工和流通都能够产出经济效益.同时小矿的存在还可以辐射到建筑业、养殖业、机械制造业、水利、发电等许多行业的发展.毫无疑问,小矿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我国小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小矿的法律地位

我国小矿绝大多数都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这也就产生了相应的问题,它们在矿业权等相关政府行政审批时很容易遇到障碍,相关矿业部门、工商部分、税务部门等都难以避免被与大矿区别对待,对小矿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够.

(二)小矿整合中缺乏环境监管机制

由于小矿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小矿进行整治,处理甚至拆除了许多不合格的小矿,并对相对较好的小矿进行整合.然而,整合之后,许多被拆除的小矿成为了废矿,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缺乏相应的环境监管机制的情况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

(三)关于小矿的立法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中涉及到小矿的总体来说相对分散,缺乏内在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无法形成法律体系,只是在《矿产资源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存在着与小矿相关的条文.立法相对分散,层次较低.法律上的边缘化使得许多的小矿经营者也铤而走险,妄图钻法律的空子,这样对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都带来了相当的法律隐患.

(四)小矿准入障碍

由于小矿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容易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容易影响到生态环境,因此政府对小矿的准入资格的审批相当严格,程序也十分繁琐.如果不想违法开矿,就要面临着耗费长时间和高费用的申办程序.这种状况一方面为小矿的准入人为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无证开采、结、黑势力卷入等多种违法行为,影响到正常的矿业经营秩序.

三、完善我国的小矿法律规制的措施

(一)设立我国小矿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的基础需要相应法律基本原则,针对目前我小矿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小矿立法的困境,我们认为应该在以下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我国的小矿立法:一是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在这里主要是给小矿和大矿、私有小矿和国营矿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要让小矿也能够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矿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减少对小矿的歧视性状况,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平等精神.二是环境方面.小矿目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代名词,因此,我们在立法上也要明确小矿的环境保护原则,明确小矿的生态责任和义务,让小矿的发展也能够符合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之中.三是安全方面.小矿的安全事故率一直被人们所关注,立法时也要明确小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划分和处理规定,充分保护小矿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四是资源合理利用原则.小矿的开采有时候容易急功近利,容易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因此在立法上我们要注意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对小矿进行专门立法

前文论述过,目前我国关于小矿的立法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没有针对小矿的明确的专门立法,应该有针对性的对小矿进行专章专项的立法,明确小矿的法律地位、界定范围、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准入资格的认定和审批等问题.国际上其他国家关于小矿的立法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独立法,这种立法有针对性也便于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另一种是小矿与大矿一起立法,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小矿的管理.从我国目前小矿的实际情况来说,笔者建议专门立法,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经济转型期我国小矿出现的这种问题,引导小矿往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上来.

(三)健全小矿管理法制机制

我国目前对小矿的监管机制,存在着权利分散、机构组织关系紊乱、机构设置和改组频率高等问题,只有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才有可能改善目前的这些状况.对于小矿的监管也不能仅靠政令式的、临时的大规模整治,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现代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怎么写作,加强立法措施,才能有效地改变小矿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得小矿从环境、安全、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得以支持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