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宪法之治?推进法治进程

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653 浏览:69518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承载着无数法学人的心血与汗水,长期以来仁人志士谈及中国法治状况,往往要求对法律进行立改废,而鲜有从法律功能上寻求路径.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在法律的价值基础、道德基础、规范基础上应当有更大的作为才能与法治进程交相辉映.

关 键 词 :依法治国;宪法之治;法治国家

去年是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宪政学者纷纷总结反思我们的宪政状况,得出了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造成的弊端日益显露,社会不安定因素日渐累积,通过宪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成为当务之急.但如何通过宪法推进法治进程,需要达成共识.俗话说:谋定而后动.没有共识,何以定谋?所以,需要通过宪法确立宪法治理理念,使社会共同体价值具有正当性基础,进而深化为社会共识,成为助推法治进程的力量.

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通过宪法赋予国家理性和人性,来保护公民的权利,防止国家对个体权益的侵害.通过宪法这样特殊的结构,把国家权力合理分配,并在公共权力和各种权力之间确立平衡点,形成政治权威遵循的理性和原则.

我们当今的政治改革稳妥有余,积极不足.作为宪法治理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强调社会的平衡发展.作为根本法,它的目的在于限制权利、保障人权,可以推导出:一个国家如果权利没有保障,分权没有确立,即使有宪法文本,但也并非宪政.所以宪法之治重落到实处,才能助推我们法治的发展.

法治社会条件下,以法律为准绳,由法律确定我们的身份:公民、雇员、医生、配偶以及财产所有人.法律是利剑,是护身盾,是威慑力.我们固有的工资条件,或拒绝交纳房租,或被处以罚款,或被投进监狱,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这个抽象而微妙的最高主宰即法律决定的.而我们所争论的是法律宣告的内容,我们争论该当如何行事之际,即是我们在精神上受其约束之时.所以实现宪法之治将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拓展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公正廉洁执法,通过宪法之治为抓手和突破口,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法治建设是百年大计,其难度远远超过发展经济,因为发展经济是国家、社会乃至于个体的本能,因为饿了要吃饭,吃饱了还想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等可以说物质匮乏的问题可以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但法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超凡的集体意志、凝结大多数人的智慧成果,依靠长期协同努力才能成功.我们真正缺失的不是物质、不是法律制度、也不是科学技术,而是法治的意识,或是内心遵从的社会共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但总体上来说,我们还处在从人治向法治的过渡时期,宪法意识相当薄弱,人治与法治共存的现象随处可见.为什么我们的维稳经费越多社会越不稳定?原因在于我们用人治的方法来建构社会稳定的基石,这种机制不可靠.而只有依靠宪法权威,通过法治的力量才能建立社会稳定.

法治最基本的要求要达到以下两条:

一是有良好的法律并被大多数人所遵守;

二是法律至上,没有任何人和组织可游离于法律之外活动.

但目前很多地方盛行“信访不信法”;“案件进了门,双方都”;“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口头不如毛老头”等潜规则.社会上层出不穷的侵犯私有财产的恶性事件与《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相悖.猖獗的暴力执法暴力截访等恶劣行径与《宪法》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南辕北辙.佘祥林、张作海等冤检测错案时有发生,与《宪法》第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相去甚远.“以言治罪”,重庆式黑“打”,北京安元鼎式的迫害访民的黑监狱,无一让法治之路上的国民触目惊心.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一套对权力制衡的制度体系,就是要切实保证公民权利.宪法中有很丰富的保障人权、限制国家权力的内容.将法律条文与现实对照,就会发现现行的制度、政策、法令以及很多政府行为和宪法的差距十分遥远,存在宪法虚置的现象.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在政治体制的设计上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如果宪法虚置,不仅是对国民的失信,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失信.国无信不立,宪法失信的状况必须改变.十二大以来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在法下”也已成为重要的宪法原则和政治原则.做到了“党在法下”,就能避免宪法层面的名义制度和运行层面的实际制度相悖而产生的种种弊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至高无上,依照宪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会有、也不应当有争议.


既然宪法之治是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就应当行动起来,将虚置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制度体系、法律体系,就应当将现行一切违反宪法的制度、法令、政策改变过来,使其与宪法一致.徒法不足以自行.落实宪法,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例如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或者建立宪法法院,或者在人大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或者将宪法司法化.建立落实宪法的制度,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尽管现行宪法并不一定完美,但是,只要我们将这部宪法落实了,政治体制就会前进一步.在政治进步的基础上,将来修订宪法,再将新的宪法修订条款落实到政治制度中.这种渐进式改革,就是通过宪法途径不断改善政治制度

当然,在这些渐进式改革中我们还应当看到如何适用法律、解释法律,赋予法律解释更多技术性的程序,让每部法律都能得到有效实施.通过制宪、修宪来建立稳固的宪法之治,塑造宪法价值,形成社会协商机制,达到文明和谐的社会.

法治建设需要几代人法律人的不懈努力,作为实务部门的公职人员需要恪尽职守办好案件,做到业务精良.承办过程中要谦卑地听,睿智地问,审慎地答,全力地调,公正地判,力求以个案公平促法律公正.作为一名法学教员,也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时刻关注法治动向,关心法治伟业,坚定着对法治的信仰和信心,也期冀着新的领导集体在落实宪法上有切实的行动,实现宪法之治,推进法治进程.像总书记说的那样,“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