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更新时间:2023-1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429 浏览:15677

【摘 要 】合格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的根本,而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这两项要素又需要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中不断培养.文章从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两个角度论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分析现阶段我们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关 键 词 】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培训

中图分类号:D92

对于如何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学者们有不同的意见,包括法学教育、法理职业教育、司法独立等.我们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能否构建的根本应该在于这个共同体的组成部分是否稳健,就像房屋是由砖头建成的,如果其中有些砖头看起来是砖头但是其实是海绵,那么房屋如何能建立?于是乎,尽可能保证建房屋所需的每一块砖头都是好砖成为问题的关键.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评价是否是好砖的基本标准是法律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

中国有古语云“先天不足,后天畸形”,同样地对于一个人法律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的

培养,先天和后天都很重要.法学教育基本是从本科阶段开始的,在接受本科的法学教育之前,大家的法律知识几乎为零,因此可以说法学教育是先天环境,后期的法律职业培训则是后天环境.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前期的法学教育和后期的法律职业培训都是关键环节.

一、法学教育对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

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在评价美国法律职业时指出“对法律的学习和由此获得的专门知识使得一个人具有不同于社会中其他人的地位它们还自然地构成一个团体,这并不是由于它们相互熟知和决定集中心力达到一个目标,而是由于相同的学习、相同的方法将他们的智识联系在一起”.①而这种相同的智识和相同的方法无疑首先来自于大学的法学教育,然而中国的法学教育存在明显的不足,从而使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跌倒在起跑线上.

(一)现阶段我国法律教育存在的缺陷

大多数法学本科生在离校走上工作岗位时会发觉学校教育和法律实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司考培训名师陈少文曾在他的微博中写道“法学院离法院究竟有多远?多了一个‘学’字,学得越多,离得越远.老师把自己最喜欢的学术当成我们最需要的技能,我们又把自己最熟悉的科目当成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毕业之后,处处碰壁,从头学过”.这段话虽不见得完全正确,但可以较客观地反映法学教育的现状.当前本科阶段学习法律一般是跟着老师的PPT一章一节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课后也较少留作业,考试的题型基本是简答题或者论述题.这对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必需的,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以下几个缺陷:第一、这种学习方法较为枯燥,学生缺乏主动性,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思维的惰性,习惯于被动获取知识,不利于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②虽然有些老师会在课堂上涉及案例,但是又因为缺少课堂讨论而缺乏效果.第二、忽视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把学习的战线拖得很长,往往法学的核心课程学习一遍之后大学四年也过去了.第三、过于注重对理论知识的教授而忽略了其他法律能力.王泽鉴教授指出“一个人经由学习法律,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能力:法律知识、法律思维(依据法律逻辑,解释和适用法律)和解决争议.但是我们在大学教育阶段学到的是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思维和实际解决争议能力的培养.而法律思维和实际应用的欠缺又导致所学的知识理解不透彻、容易遗忘.在离开学校后,大部分的学生都会从事法律实务,而法律实务需要我们运用法律思维,将知识运用到具体争议的解决中,大学法学教育无法满足这些需求.同时,虽然现在部分大学已经开设了职业道德课程,但并不作为核心课程,通常由没有实务经验或者刚进入大学授课的老师讲授,这样无疑起不到良好的作用.

(二)如何改进法学教育以发挥其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作用

法律思维需要在法的实际运用过程中不断培养,因而中国目前最需要做的是改变大学阶段法学教育“重知识轻实际运用”的状况,形成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实际运用为重心的教育模式.王泽鉴教授曾指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点,在于积极推展‘实例研习’的教学方法,即学生除上课听讲外,尚需研习一定若干实例,考试以实例为基础”.③在学习一门法学课程时,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于规定的时限内通读教科书,接下来就是选择案例,大家分析讨论案例,发现案例中存在的有疑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然后再去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规范,还可以大家讨论这些成文的法律规范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这对于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的培养都有帮助.在经过一段时间案例的研习之后,老师可以设计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将班里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进行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角色模仿,让每个小组的成员自己设计自己的发言稿,如同真正的法庭审理一样.并且最后每个人都要完成自己的文书,比如作为律师小组的成员都要写自己的辩护词、法官都要写判决书.在几年的学习中,大家轮流换角色,体会每一个角色的难处,寻找自己感兴趣的职业类型.最重要的是,这个过程不仅对于个人法律能力的提高有帮助,而且对于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也有帮助,并且随着轮流扮演,加深对不同职业的认同感.

然而上述这种学习模式是需要前提的,需要具有实务经验的老师的指导,并且学生的人数不能太多.近年来无论何种类型的高校都纷纷建起了法学院,同时法学院的招生规模在不断扩大,这虽然使得更多的学生能够进大学接受法学教育,但是这种粗放型的教育模式使得他们无法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这种不断扩大的法学学生人数和逐年下降的教学质量,严重地损害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因此,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需要不断地减少招生人数,并且在教学中采用“案例研习”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务能力,同时还要开设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教授职业道德规范并由具有实务经验的老师讲授实务中会遇到的职业诱惑或者威胁以及在面对这些时我们该如何处理.

二、法律职业培训对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