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视角下法律文化与术语翻译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046 浏览:70356

摘 要:本文试将语义学中的予以三角理论引入法律翻译的研究.从文化对符号转变的影响角度出发来探讨法律文化对法律词汇翻译过程的影响.在对法律词汇的研究中本文着重于法律文化对术语翻译的影响.

关 键 词 :语义三角,法律翻译,法律文化,法律词汇

一、引言

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曾经说过:“法与法律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语言形式,法的世界始于语言,法律是通过语词订立和公布的.”语言是表述法律的工具,法律不能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孙红,2000).而翻译的本质可以概括为在正确全面地理解原文的基础上用对等的的译语表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原语的符号被转换成相应的译语的符号,并为读者所理解.语义研究的理论认为语言符号并不是和物质世界的事物直接联系的,而是通过人们意识里的概念联系起来的.于此可见将语义三角理论带入法律翻译的研究是切实可行的.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为了人类的交流而创造的系统符号.这些系统的符号都带有某种意义,如指称意义(指称)、联想意义(概念)等.奥格登(Ogden)和理查兹(Richards)提出的语义三角理论中语言符号(Symbol)、指称(Referent)和概念(Concept)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图形来表示:

在翻译过程中应注意等值的问题,而语义三角给翻译时寻找两种语言的等值成分指明了途径.每一种语言都有一套ABC,A元素是整个语义三角里含义最丰富的一个,也是影响作用最大的一个.由上图可见A元素是影响B,C元素之间转换的关键.若将B,C元素替换为译入语及译处语,则可见找出造成同一指代概念A元素差异的因素是做好B,C符号转换的关键.具体之于法律翻译,特别是法律词汇的翻译过程中,决定A的概念差异主要为法律文化的差异,下文之中将会进行具体阐述.

二、语义三角与法律文化

语言文字是民族社会文化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文化信息的载体,在此意义上可以把语言文字看作是一种文化信息符号系统.法律词汇的翻译也是置于具体的法律文化语境中的一种符号转换过程.法律词汇的翻译就是确定等价术语,即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之间表示同一概念的术语.一般来说具体的上下文关系即语境是等价术语的决定因素,而在法律术语的翻译中法律文化则是符号与其对应概念之间准确转换的重要影响因素.

广义上的法律文化指与法律有关的历史、习惯、传统、政治、制度、社会、和其它任何东西.就法律词汇在翻译中的词义确定而言,下文中所指的法律文化主要指的是法系文化.

英国语言学家奥格登(C.K. Ogden)和理查兹(A. Richards)所提出的“符号学语义三角”理论不仅在语义学上有重要作用,同样对解决翻译中语言意义的文化障碍具有指导性意义,为分析跨文化语境下分语言符号实现功能对等提供理论依据.由于本文主要研究中西法律翻译,故我们可以将原始的“符号三角”变形为:

三、结语

在众多翻译理论的研究与实践中,人们更偏重语篇框架的构造与转换,即中英文在句法上的差异,而作者认为由于法律翻译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篇章笔墨应优先置于法律词汇的选择与翻译.完整的法律翻译活动同时包含了语言文字符号的转换和反映思维方式差异的局势结构转换两个方面,同时也是法律文化的传递过程,在此过程中,法律文化同时影响和制约着符号和句式的转换.本文着眼于法律文字的转换,尝试将语义学中的“符号三角”理论与“法律文化”两者相结合来阐述法律翻译中对于术语的选择处理问题.在确定法律英语词汇的等价术语时,译者应时刻牢记法律文化根据该词汇所处的具体文化语境而给予准确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