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钓鱼”法律当发力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06 浏览:6399

收到提醒升级测试的短信,点击链接,上网仅仅十几分钟,账户上的44万元就不翼而飞——最近,安徽桐城的章先生一不小心,就上了“钓鱼网站”的当.据今年6月份的一项统计,此前一年时间,全国就有6000万网民因网络欺诈损失300多亿元,30%的网购者曾遭遇钓鱼.(12月20日《人民日报》)

在《数字化犯罪》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随着我们跨入计算机王国时代,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产生了一个‘潘多拉盒子’的效果,这些自由发展的科技已经对我们的国家、公司企业以及个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我们必须要在这些技术尚未控制我们人类以前,对其加以控制.”,就是从这个“潘多拉盒子”中释放出来的幽灵.如果说过去,病者多是为显示技术,而今天,病者更多是为了牟利.去年起,我国连续出现了检测冒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网站的网络钓鱼事件.这些事件的出现,使得原本游离于欺诈者和受害用户之外的几大银行,纷纷被告上了法庭.原因就在于用户认为银行的风险提示不够,加密技术不够,从客观上促成了“冒牌货”的大行其道,所以要求追究银行的责任.网络“钓鱼”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系统和经营方式的信用,对客户参与网络交易的信心提出了极大挑战.

有报告显示,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制造病毒——传播病毒——盗窃账户信息——第三方平台销赃——洗钱”为环节的一条完整黑色产业链.巨大的力量正在吞噬着我们健康的上网环境,而隐藏在背后的却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业内有种说法叫做:“一年赚一座别墅”,其经济利益可见一斑.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遇到过病毒攻击的中国网民达到2.17亿,占44.7%;有过或被盗经历的网民达到1.21亿人,占24.9%,较2010年增加3.1个百分点;有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消费欺诈,该群体规模达到3880万.瑞星公司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上半年新增病毒同比增加25.2%,其中402.4499万个,占76.12%.新增钓鱼网站218万个,超过1亿人次的网民受到侵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达百亿元.

面对来势汹汹的“”,我们该怎么办呢?从技术上看,目前蠕虫、恶意软件、木马程序以及网络钓鱼等各种互联网威胁已经开始融合,单凭技术手段很难做到万无一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加上经济利益的趋使,互联网的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趋势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蔡钦说,“的攻击很难用纯粹的技术手段来解决.”“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李俊的被捕成为中国用法律手段遏制“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同现实生活一样,虚拟世界并非无法无天的犯罪乐土.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传播病毒、制造病毒、进行网络攻击等行为做出了明确的量刑标准解释.除了制造、传播病毒之外,“提供犯罪工具”也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呈现多发趋势,只有技术、法律和安全意识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的蔓延.首先,“有了规矩方可成方圆”.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依靠掌握的技术手段,以技术治网;立法机关应针对作案的规律和特点,制定系统全面、细节清晰、可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使得犯罪更易进入法律程序,更易判别定案,使得“伸手必被捉”.其次,作案要“寻找作案对象”,据专家介绍,如果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那么90%的都将无所作为.所以,提高对钓鱼网站的警惕,杜绝贪占小便宜的心理,防患于未然,可以最大程度规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