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302 浏览:93031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林权制度在不断地深入改革方向,严谨改革制度,从我国的国家试点单位到整个普及林权改革体制,都是在为了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我们需要通过对于其改革制度的现状与相关出现的问题、对策建议进行分析,让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尽快的适应以及配合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方向与特点,让其能够进驻到市场的经营环节,实现资本的周转运行,为未来林业的发展指引新的发展道路与方向.


关 键 词 :林权 林权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62-02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我国对于林区的经营与管理,林权的改革都越来越重视.那么就会对能够取得林权改革的积极效益进行大力的实施与发展,明确森林资源的归属权问题,将摆脱原有的束缚因素,大力激发林区的整体经济、经营水平,让其形成特有的经济增长点,拉动经济,扩展国家经济发展.只有掌握了未来林权制度的实践意义就能有助于完善我国森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 林权与林权制度的含义

林权的含义,一般我们指的是对于森林、树木、林地等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配权等相关的权利特征.法律上规定的含义为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就是使用以及归属权、处理权.

林权制度的含义,是指林权所包含的多有权利,在主客体上的设定计划分与保护的规范性制度,通过林业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管理的一种体制、体系.

2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在2007年我国的林业产值比同期增长了将近10个百分点,并且通过我国的林权制度的改革与规范化,让整个权利归属问题,得到清晰的解决,通过建立保育幼林、监护林木、积极植林,让我国的整个林业生产与规划都得到了合理的高配置规划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收入效益,实现了森林的总体量与质的提高.

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态势,并不能说是完美无瑕的,由于差异性与改革制度的进行效果的差异,让我国的很多地方、地区的林权改革任务实施情况差距不断拉开.

这样,我国的林权的落实问题就一直是相关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大家重视的焦点,只有克服一切困难不断的深入改革林权制度,让其能够完善社会化怎么写作体系,发展林业综合经营模式.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让其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就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我们必须正确的分析解决改革制度所发生的问题,积极的利用相关建议与对策,发展我国的林业领域的改革.

3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在取得很大的进步与成效之时,还存在很多连带的问题,所有的问题都会是影响着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绊脚石,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让改革的脚步放缓、停滞.

3.1 思想认识与落实力度问题

在我国开始进行林权改制的时候,多数人民群众还是抱着积极的、拥护的态度在支持着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的方针与落实情况.但是在一些较落后的省份与宣传力度不到位的乡镇,致使人民群众对于林改制度的不理解与担忧和顾虑,让他们扭曲了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性问题,致使农户们对此林改怀有无所谓的态度,同时,也有的群众将林改误认为是砍树、毁林、修房子等举措,这样对于我国的林改制度很难有效的执行与落实.

3.2 林权制度改革的资金问题

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以此保障在整个运行工作上的正常运作,但是林改正是要严格的控制与治理改革资金使用混乱的情况,这样就让很多的改革干部部门的人员对于林改的工作不积极,他们怕影响财政拨款,担心工作经费的问题,所以出于消极怠工状态.

在营造林地上,大多数林农都在资金上具有很大的阻碍,其关键因素就是国家拨放的营林改制的转款并没用真正的用对地方,致使很多林农没办法继续经营与投入自有资金继续造林.

3.3 林权制度改革不平衡问题

从我国的林业历史与整个自然因素上看,致使各地区的整体林业生产力与林业经营困难,主要是由于他们太过依赖山地的原因,他们不能够因地制宜、克服困难,从实际出发来解决与更新以往的营林、造林的方法与手段,林改的预期效果不达标就是此问题所影响.

3.4 采伐限额限制的问题

由于现在的森林采伐具有限制条款,所以一般的林农能够真正获得林木采伐收入的少之又少,这样就严重的影响了林农的营林、造林的积极性,进一步的影响了林业产业的蓬勃发展.有大约60%的林农不愿意受到采伐限额的约束限制,所以宁愿放弃林权;再一部分是因为,林农在砍伐林木时需要层层审批,程序繁琐,这就严重的影响了林农采伐的积极性,也是他们不认同林权制度改革的因素之一.

4 完善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4.1 深刻理解林改的意义

国外林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林产品的供应在促进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1995年我国林业总产值达1846亿元,其中经济林产值达500亿元,木材及木制品出口创汇32.5亿美元,并已成为我国山区综合开发和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总数不断增长的趋势来看,我国对林产品的需求也会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同时,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中的90%以上生活在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是造成当地群众贫困的主要根源.实践表明:我国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发展林业是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除此之外,林业的发展还可以创造广泛的就业机会.通过社会参与林业的发展可以对人口的流动、迁移加以引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和生产质量,缓解人口的压力.这些都是发展林业的重要意义,我国要不断加大发展林业和进行林业改革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林农都认识到发展林业和进行林业改革的优点和有利趋势,让所有群众都认识到林改的意义,并让他们从中获利,这就是激发以及保障林农们始终能够坚持林改制度的有效实施手段.

4.2 全面保障林农利益

依法严格保护林农的合理利益,切实维护其林业所有权.对已承包归户的林地经营权,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让林农吃上定心丸.首先,在政策上,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谁造林、谁所有”的原则,林农在承包地和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归林农自己所有,林农有处置权、经营权、采伐权和收益权,要依法坚决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其次,不断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和林业管理体制,要贯彻落实好“两权分离”的林业政策,稳定林地所有权,放宽、放活林地经营权,实行“谁造谁有、自主经营,自由处置,利益归己”的政策,集体、个人所造林木,归自己所有,其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只有切实实行好这些政策,才可以充分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林业生产的活力和吸引力.

4.3 放宽投入林业的资金

对于我国的林业开发与规划资金的投入相对甚少,这样不仅不利于林业发展与改革,更不利于林权制度的贯彻及落实.我们只有不断的扩大投资与资金的高效配置,让整个林业发展使用资金能够得到良好的循环、利用,将林业的税收政策相对优惠.通过加大对于林业的投入资金使用率,让整个林业的发展能够逐步的跟上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首先,要调整分配格局,提高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预算内资金、信贷资金用于林业的比重,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在投入总量上必须有大幅度的提高,要通过招商吸纳内外投资,走资本与技术联合、资本与林业自然资源联合的道路,打破所有制界限,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筹措资金,确立以资源接技术,以产权接资金,以市场换项目的思路,来增加林业的投入;其次,可以建立林业发展基金,这些基金可以来自生态效益补偿费和林产品加工、销售领域按一定比例提成的资金,以及社会集资等多种渠道来的资金,主要用于林业重大、关键的项目建设.

4.4 扩展经营模式多元化

如果想让林改的方针确实的落实好,并加大实际的经济利益,就必须要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模式,通过整合资源,让其林业的发展能够变成多种经营,将所有的分散林户组织起来,让他们优良互补,齐心合力的通过扩展经营营林、造林的方式,让整个林业得到多元化的资源配置与指引.首先,要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的质量管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必须确保质量,为此,就要改变多头经营,分散管理的倾向,对林业重点工程,尤其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必须以林业部门为主,多部门协调配合,而不是各自为政,按照职权划分、统一效能的原则,力求做到一业为主,统筹安排,有机配合,发挥综合效益的良好效果;其次,建立精干高效的林业经营综合系统,将国家、部门、地方、企业、林户等多种因素综合起来,并对这些力量进行调整和合理配合,让林业的经营发展模式达到高标准、高质量.

5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就明确地限制与规范了加快森林、林木以及林木用地的使用权限.确实的通过理解,明确我国林改所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应对、解决,势必能够让我国的林改从量到质的飞跃,积极的应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