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货代行业的会计核算

更新时间:2024-03-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881 浏览:31967

摘 要 :对货代行业制定统一的核算方法,并按照会计规范的要求去组织和实施会计工作,以实现会计监督,控制会计信息质量,这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特征.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将遇到很多难题.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三种不同货代业务的统一会计核算处理.

关 键 词 :会计核算,货代行业,会计准则,税法

2005年底,我国入世承诺到期,货运写作技巧行业对外资逐渐全面放开,于是这些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针对自身的特点,发展核心竞争力,提供差异性、针对性的怎么写作,培养现代物流的经营理念,才能在市场中求得发展.但是当前对于不同业务性质的货代业务,有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防止错弊,我们必须对不同业务的货代行业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1.当前货代企业的业务类型与会计核算模式

1.1 货代企业的业务类型

(1)新设立纯货代业务.(2)老的运输公司增加出来的货代业务.(3)新设立运输业务货代业务一条龙的企业.由于货代的纳税收入确认是为开票额减去税务允许的减除后的余额纳营业税的,故造成目前的企业对收入的核算多种形式,有必要统一货代行业的会计核算,有利税务的监督.

1.2 货代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

(1)新设立纯货代业务会计核算为:开票额入营业收入,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入营业成本,报表上营业收入反映的开票数,营业成本反映的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差额为纳税依据.(3)老的运输公司增加出来的货代业务:开票额入义务往来的贷方,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入义务往来的借方,差额进营业收入.报表上营业收入反映的开票数减去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后的差额数即为纳税依据.(3)新设立运输业务货代业务一条龙的企业为, 开票额入营业收入贷方,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入营业收入借方,报表上营业收入反映的开票数减去税务允许抵扣的成本后的差额数即为纳税依据.出现三种不同类型核算模式的原因为老的运输公司是没有经营费用科目的,营业成本科目已被不可抵扣的运输成本占有了故形成目前的核算形式,新设立运输业务货代业务一条龙的企业是参照了老运输企业.

2.货代企业统一会计核算的基础

会计核算制度框架是建立统一核算制度的基础.总体上讲,将打破企业性质与行业模式的界限,建立真正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具体讲分三个层次:(1)第一个层次,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别建立《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在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制定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以增强不同货代业务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透明度.(2)第二个层次,在第一个层次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形成不同货代业务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格式等.(3)第三层次,在上述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对于各货代业务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核算,将陆续以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形式发布.考虑到各货代业务的会计核算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方面,相应的收入核算也不相同,因此,不同的货代业务将采取拟定各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方式来解决.此外,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专门的幸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实施会计核算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3.货代企业统一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在货代企业统一会计核算中,本人建议统一向新设立纯货代业务会计核算靠拢,准确反映收入的开票数和税务允许抵扣的收入数,有利于税务的监督.不过其具体实施中要注重以下问题.

3.1 注重会计核算制度“新”和“旧”

建立国家统一的货代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摒弃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中一切有用的内容.相反,对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中一切合理的规定,以及企业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均应加以继承和发扬,使之与“新”的内容结合起来,更好地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具体而言,第一,保留第二、三种类型业务核算模式中的合理、有用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建立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再比如,现行制度或准则中的某些规定,不太切合实际,企业难以操作,据此所生成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不高,因而需要修订.此外,为使新建立起来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平稳过渡,应在该制度发布的同时,拟定一个较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过渡性规定或衔接办法.比如在按客户或按合同来计算揽货损益.以客户为单位或以某个大的揽货合同为单位,计算某个客户或是某个合同下揽货应收应付差额,盈利的计缴营业税,亏损的不允许冲抵计税营业额.这种做法比较适合有一定规模的公共货代,这种货代企业通常手中都有一定的固定客户群,在揽货过程中也经常是以客户为单位来考虑总体的业务发展需要与效益的,但在以客户为口径时,由于与客户的合作可能是长期的,实际计缴营立仪税时可能就需要再进行时间分段计算,按合同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实行起来依然会有许多具体操作方式不便界定.


3.2 注重相关税法的一致

会计核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信息,而税法则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税负、培植税源,以及引导社会投资等目的.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基础性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在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纳税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是,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例如,第一种业务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损益,而税法一般情况下对于未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前予以扣除.对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国际上一般都采用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我国也将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时,采取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比如在营业税的处理上,我们建议所有货代企业按当月所有揽货业务汇总后的营业收入计缴营业税,如果当月所有揽货业务汇总为亏损,其亏损额不允许留做抵减以后月份的计税营业额.这种做法与目前大多数货代企业的习惯操作相符,也方便于所有的货代企业遵照一样的执行标准,计算与操作简单,仅需重点关注收人确认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而收入确认时间可以严格按航次的开航时间为准,这也是比较容易界定及方便后续的检查的.

3.3 注重与会计准则的关系

2008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数量已经达到了38个,尚未构成完整的会计规范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够的.与之不同的是,会计核算制度则比较系统,将经济业务的核算直接指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符合多数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操作性强.但是,从已发布的会计准则看,无论从结构体例,还是从会计政策的阐述方式,均与国际惯例相似,且对独立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和披露的规定比较系统和完整.一方面符合国外人士的阅读习惯,便于他们理解我国的会计标准,另一方面也是建立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因此,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应予保留.总之,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可相互替代.

总之,本文对统一货代企业的会计核算仅是一种探讨,对于广大货代行业的会计人员来说,最希望的是能有相关操作性强、计算方式明确的具体规定,以便大家有法可依,同行业间做到税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