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849 浏览:80605

摘 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把农村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法治必然成了中国农村的战略选择,法治建设现实意义重大.

关 键 词 新农村 法治 市场经济

作者简介:陈丽,硕士,重庆理工大学,研究方向:中国经济发展与组织管理研究;王晔华,硕士,重庆理工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223-01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要建设农村物质文明,实现农村经济和谐,乡风文明是要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实现农村文化和谐,村容整洁是要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实现农村生态和谐,管理是要建设农村政治文明,实现农村政治和谐;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法治提供有力的保障.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一)法治建设是加强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需要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农村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农村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因此,建设新农村首要要发展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而要加强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必须建立在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调整农业结构,形成农业发展的新格局来实现.具体到我国农村现状,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落后,要提高农村生产力这一目标,就需要加强法治在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发挥广大农民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依靠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法律成为调节农村经济活动的准则.从而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和农村交易安全,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调动农民积极性.

(二)法治建设是加强新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

实现新农村的政治文明需要法治提供良好的环境.新农村建设事提出了管理文明的要求,而要实现这一要求,就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建设,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农村自治.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的管理轨道、只有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才能提高广大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管理,充分保证广大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使整个农村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从而使社会主义得到充分发扬,实现真正的管理P.

(三)法治建设是加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新农村提出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水平,培养新型的农民.发展农村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目前,在我国农村的一些地方,家族、宗族、帮派势力有所抬头,封建迷信以及非法宗教活动等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干扰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必须清除一切封建主义流毒和资本主义丑恶现象,树立社会主义的新道德、新风尚.这就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进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丑恶现象斗争.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全面提升农民的文明程度和农村的文明素养.为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保障.


二、农村法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市场经济逐步建立起来,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市场体系需要法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只有法治才能使市场主体合法化,才可以确立公平的农村市场竞争和交易规则从而能够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得农村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同时,由于农业是一个既面临市场风险,又面临自然风险的天生的弱质产业,因此需要法治提供扶持.由于法律自身的属性,可以从整体利益出发保护农业的利益;随着国家交流非频繁,农产品逐渐走向国际化,而国际化的经济舞台必然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因为我们必须制定完善的法制,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够与国际经济接轨.

三、农村法治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保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依靠党和国家的政策.的确,党的农村政策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农村过去各项改革能够取得成功是与党和国家的政策密不可分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仅仅依靠政策是有局限性的,政策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政策规定的较为笼统,只是规定了相关的原则和方向,而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规则;政策具有滞后性,不能够与时俱进,政策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对于违反政策的行为,只能依靠党纪、政纪处分,不能够进行法律制裁.因此,单纯的政策并不能为调整农村的法律规范.而法律具有明确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以及它的制约、导向、预见、调节和保障等功能,决定了法律更加有利于实现稳定和发展农村的国家意志.

注释:

P丹,李玉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当议.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