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和防范措施

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262 浏览:144142

【摘 要】在建筑施工工程中,因其规模大,工期较长以及市场行情多变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索赔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商通过获取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经济损失.在现今我国的建筑工程的索赔及管理方面与国外的企业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现阶段的状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索赔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

【关 键 词 】建筑工程;工程索赔;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弥补建筑工程中的损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建筑工程索赔在国际工程上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下,建筑工程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我国,建筑工程索赔才刚刚起步,对工程索赔的了解远远不如国外建筑工程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些业主存在忌讳索赔的现象,同时承包商的索赔意识淡薄,对于索赔事物的处理人员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发展.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建筑工程索赔中存在的问题,并更具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证建筑工程索赔的顺利进行,进而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我国建筑工程索赔中存在的问题

1.1 承包商不敢或不愿对建筑工程进行索赔

从我国现今的建筑市场来看,我国的承包商数量远大于实际的需求量,这种“僧多粥少”的现象使得承包商不敢或是不愿因索赔而得罪业主,从而进一步造成工程上的损伤.由于窝工或是机械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只能独自承受.即使存在的一些索赔现象中,承包商也不敢正式的提出索赔,而是变相的以技术、经济签证等方式获取经济赔偿.施工单位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足,他们担心会因为索赔破坏与建筑单位的合作,破坏和建筑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从而影响建筑工程的后续工作,造成更大的损失.

1.2 承包商不懂如何进行索赔

对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有着严格的程序,对时间性和空间性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一定包含着索赔管理的相关条例.这对承包商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它为承包商正确的进行索赔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当然这也使得承包商在进行索赔时面临更高的要求,这就考验承包商把握机会的能力,能否及时有效的对建筑单位进行索赔.但是在我国,施工单位长期以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合同观念,不能很好地把握自己的权利,没有利用索赔来减少自身经济损失的意识.施工单位不懂得索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施工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后引起的.企业的管理层不熟悉建筑工程索赔的程序,人员的索赔意识淡薄,索赔所需的资料数据等无法及时获得或是丢失,这都制约着建筑企业的工程索赔的顺利进行.

1.3 缺乏索赔经验和实例

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尽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在建筑工程索赔上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建筑工程索赔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对建筑工程索赔的研究大都还只是理论方面的研究,真正的实战的经验非常的少.

1.4 制度不完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仲裁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工程建设是一个技术性、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一般意义上的仲裁制度在建筑工程索赔中是不适合的,这非常不利于建筑工程索赔的管理.同时,我国的建筑工程的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机构数量严重不足,施工企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有些相似度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索赔业务不熟,无法提供专业的有用的咨询怎么写作.在我国,对于监管工程师的管理和素质要求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作为施工项目的监管者和管理者,监理工程师旨在尽量减少工程索赔的发生.最为监理工程师,其立场必须公平公正,不因个人喜好而偏向任何一方.但是在我国,大多数的监理工程师在工作过程中总是偏向于业主多一些,这就使得其无法公平公正的进行工作.

2.我国建筑工程索赔中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1 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

索赔作为建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有合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目前,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中,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规定上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应作相应的补充,更改.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的指出建筑工程索赔中存在的常见干扰事件,要在条款中加入有关索赔程序的问题,应包含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有关建筑工程索赔的时限,最好是便于记忆的数字,或是其倍数.完善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完善,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2.2 健全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相似度检测机构和仲裁制度

建筑工程索赔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能的工作,它综合了建筑工程中的诸多要素,包括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以及法律知识和索赔资料等内容.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建筑工程索赔的相似度检测机构,处理相关的建筑工程索赔事物.加强对建筑索赔的管理并完善我国的建筑工程索赔的仲裁机构对我国的建筑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2.3 树立正确的建筑工程索赔意识

对于建筑工程企业来说,为提高其索赔能力和效果,企业应该加强对内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加强对合同法以及工程索赔的宣传工作.从企业的法人代表,到企业的高层人员,小到每一名公司员工都要养成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和建筑工程索赔意识.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索赔意识,才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的索赔意识能够使得企业快速掌握合法的索赔技巧,提高公司建筑工程索赔的效率和水平.

2.4 培养建筑工程索赔的专业性人才

现阶段而言,监理和工程造价行业的专业人员在短时间内很容易达到专业索赔所需的知识结构.如果我国的监理行业有意识的发展建筑工程索赔这一业务,那么我国能够在多时间内摆脱索赔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各大高校应该加大建筑工程索赔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索赔行业的综合性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我国的索赔水平才能跟上国际的发展水平.

2.5 引进国际上的先进的建筑工程索赔经验

相比而言,国外的建筑工程索赔起步较早,其对建筑工程索赔的研究也比国内要先进得多,必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因此,我国的建筑企业应该多多学习借鉴国外的索赔经验和第建筑工程索赔的研究成果,研究其索赔理论和索赔案例,总结经验,为我国建筑企业工程索赔的发展提供借鉴.

2.6 建立严格的资料记录及保管制度,及时合理地进行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又细致的工作,它需要涉及到建筑施工的没一个细小的环节,同时需要收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妥善管理,在出现问题时,可以作为提出索赔的依据.同时在处理建筑工程索赔时,要注意其时效性,我国法律规定“索赔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超出有效时限时,业主有权拒绝建筑企业的索赔申请.

3.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公告称索赔体系的不断健全,人们索赔观念的加强,施工单位对索赔认识的更新,我国的建筑工程索赔必然会健康快速的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