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836 浏览:15452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

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的申请与.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

事项代码:0508

三,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地方性法规

1.《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无偿报送有关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上海市档案条例》

第二十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的验收,鉴定,应当由该组织的档案机构以及按照规定有接收该档案任务的档案馆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未经档案验收或者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鉴定.

3.《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十七条:地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建设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地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将竣工图,竣工测绘报告等资料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数据报送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未按照要求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报送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因资料不准确导致地下管线等设施在施工时受到损坏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部门规章

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五)地方政府规章

1.《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是本市城建档案的存储中心,兼有职能部门性质,由市规划局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建档案,并参加重要项目的竣工验收.

(六)技术标准

1. DG/TJ08-2046-2016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2. C/T180-20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

(七)其它

1.《地下管线档案核查须知》

四,机构

(一)机构名称及权限

1.机构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审批权限:

1)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工程).

2)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或委托管委会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工程).

3)原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转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

1. 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项目((电子及声像档案)((及声像档案)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四)审批对象

建设单位或个人.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竣工档案.

2

3.具有国家及上海建筑业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形成的齐全的施工文件,监理文件4.竣工图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4号)及本市对施工图的使用规定,并须加盖竣工图章.

5.具有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填写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

6.对于资料缺失的"烂尾楼"特例工程,仅对工程接盘后后续产生的竣工档案合格作出结论,并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决定书》中注明.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中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范围,其中应产生的立项审批备案,建设用地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招投标结论文件,地质资料,设计计算书,施工许可文件,施工质量评定文件,测量文件及成果文件,各类桩实测偏差图及检测报告,监理评估报告之一缺失可作出不合格的结论.

2.竣工图缺失或不符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3.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缺失或不符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4,对于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整改告知单》,申请人未整改的,可作出不合格的结论.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原则上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档案验收,一验1.形式标准

(1)纸质为A4规格,

(2)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和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建设项目(

序号提交资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备注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按规定填写完整2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和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建设项目(件1份纸质要求详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原件1份纸质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4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项目(档案光盘件1份电子要求详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注:申请人需携带个人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见附录2)

(二)综合验收

1.形式标准

(1)纸质为A4规格,

(2)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和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建设项目(提交资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按规定填写完整2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和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建设项目(件1份纸质要求详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原件1份纸质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4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项目(档案光盘件1份电子要求详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注:申请人需携带个人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见附录3)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期限

15个工作日,逾期视作同意.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延长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九,审批

(一)合格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决定书》.

2.《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若申请人提交虚检测的档案材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决定书》和《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自动作废.

(二)不合格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决定书》.

(三)有效期

无.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的权利

1.知情权

申请人有权了解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与验收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验收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2.验收申请方式选择权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受理窗口申请验收,也可以到规土综合验收受理窗口申请验收.

3.监督权

申请人对违反档案验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验收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可以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4.救济权

申请人对作出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二)申请人的义务

1.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资料的义务

申请人在建设活动中应建立归档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工程资料.

2.如实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

申请人申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规定的形式.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检测资料等行为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申请人应当主动配合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档案检查,如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情况,不得隐瞒和弄虚作检测,不得阻挠,刁难按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申请人应在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已形成的资料完成自查,审慎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见附录4)资料自查应到以下几点要求

4.按时报送竣工档案的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逾期不报送的,将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

5.申请人应保管好档案验收通过后自行保存的一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1)一般程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受理窗口

接收地址:长宁区宋园路10号A106室

(2)综合验收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接收地址: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

(二)接收时间

1.一般程序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15下午12:30~16:30(法定节检测日除外)

2.综合验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检测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1.长宁区宋园路10号A106室

2.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

(二)咨询

1.(021)62707688转255或260

2.(021)63193188*20001

(三)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通讯地址:长宁区宋园路10号A206室

邮政编码:200336

十四,投诉渠道

(一)投诉

(021)62707688转办公室

(二)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通讯地址:长宁区宋园路10号A206室

邮政编码:200336

十五,方式

(一)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1)环节,符合规定形式,在范围内的,本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后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决定结果2)审查方式:采用实物审查的审查方式.

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申请.

(1)环节,符合规定形式,在范围内的,进行审查审查后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

2.适用情形

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申请.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suca../)公开审批结果(列入保密项目除外).

附 录 1

流程示意图(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流程示意图

流程示意图(综合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流程示意图

附 录 2

附 录 3

收件编号验收合格证号编号日期核发日期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管线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

(盖章)地址邮编联系人E_mail地址手机建设地址综合验收内容□ 规划验收□ 土地核验□ 档案验收□ 地名查验□ 地矿验收告知事项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基地内建筑,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建设后,应按照综合验收的要求向规土管理部门申请综合验收.

随同本申请表附送下列材料:规管理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在现场检查.检查前应出示,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出示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shgtj.gov."网站查询并下载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规划实施要求架空管线长度M规格 M对地距离M地下管线长度M规格 M对地距离M说明(电力,电讯需说明电压,对数及导管孔数等)地矿验收地质资料汇交证书编号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土地合同履约情况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划拨地块划拨文件编号划拨价款金额(万元)划拨决定书载明的其他要求履约情况出

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编号缴付价款出让金 万元

补缴出让金 万元 原因

已缴违约金 万元原因 合同其他条款履约情况档案验收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总卷数文件卷数图纸卷数其他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总卷数文件卷数图纸卷数其他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指南》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

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检测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章): 收

件编号验收合格证号编号日期核发日期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市政交通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

(盖章)地址邮编联系人E_mail地址手机建设地址综合验收内容□ 规划验收□ 土地核验□ 档案验收□ 地名查验□ 地矿验收告知事项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基地内建筑,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建设后,应按照综合验收的要求向规土管理部门申请综合验收.

随同本申请表附送下列材料:规管理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在现场检查.检查前应出示,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出示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shgtj.gov."网站查询并下载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规划实施情况工程名称(起止路段)道路(公路)桥梁长度(M)宽度(M)横断面布置(M)宽度(M)梁底标高(M)荷载标准地矿验收地质资料汇交证书编号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土地合同履约情况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划拨地块划拨文件编号划拨价款金额(万元)划拨决定书载明的其他要求履约情况出

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编号缴付价款出让金 万元

补缴出让金 万元 原因

已缴违约金 万元原因 合同其他条款履约情况档案验收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总卷数文件卷数图纸卷数其他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总卷数文件卷数图纸卷数其他地名查验地名批准书编号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指南》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

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检测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章):附 录 4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沪建档检C()


况建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地点单位工程/标段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含声像档案)竣工图备注建设单位(个人)承诺:

我(单位)已按相关规范进行自查,并将继续做好档案编制工作.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馆5

审批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目录1. DG/TJ08-2046-2016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2. C/T180-20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

2

22

21

BSZN-0508-2016/00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

××××-××-××发布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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