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人格:含义、特征与结构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12 浏览:12434

摘 要:高校教师人格研究有利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学术界对它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如高校教师人格的含义、特征、结构等都已经有了较多研究成果.笔者通过对已有的文献进行分析和总结,可以为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人格提供理论支持.

关 键 词:高校教师;人格;含义;特征;结构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4-136-03

一、研究现状

本文研究以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论文为文献来源(2012年2月14日以后上传的文章不在本项研究的考察范围之内).考虑到研究的直接相关性,CNKI检索项选择“主题词”、“篇名”,检索词选择“教师人格”、“高校教师人格”,检索时间为“1981-2011年”,检索范围为“全部期刊”,检索匹配度为“精确”.检索数据显示如下:

根据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统计,笔者发现最早一篇与教师人格相关的文章发表于1981年[1],最早一篇有关高校教师人格的文章发表于1997年,学者王云霞以“试析高校德育中教师人格的作用”为题,重点探讨了教师人格的作用机制.[2]就研究者的学术身份而言,有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工程师、助理馆员、统计师、在读研究生等.虽然从事教师人格研究的学者众多,但并未形成核心研究群体.同时在论文发表年份上也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笔者发现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术界才开始对教师人格给予广泛关注,其研究文献不断丰富,就所关注的问题来看,主要有:人格内涵解析、人格特质调查、人格作用机制探究、人格塑造路径建设等.然而对高校教师人格理论的研究尚显不足,从总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高校教师人格的含义

“高校教师人格”是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重点研究的对象,各学科往往根据自身的研究目的,从某一特殊角度来诠释和界定它.笔者认为要想全面、准确和客观地理解“高校教师人格”的含义,我们必须理清它的上位概念“人格”.人格是个很宽泛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格的界定有三层含义:“其一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其二是个人的道德品质.其三是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3]在此,笔者试图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通过多维视角来剖析人格的含义.

(一)横向剖析:学、心理学、法学的途径

学的途径.人格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是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4]在日常话语中讲“人格高尚或人格低下”,这是从的角度给人的评价.因此,学上的人格以品格研究为重点,表现为一种“道德人格”.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应遵循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不得蔑视或污辱别人的人格,同时在教学科研实践中体现出自己的尊严和价值.

心理学的途径.在心理学领域中,人格概念多用于个体.心理学家黄希庭认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5]8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另一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它贯穿于人的整个心理,渗透在人的所有行为活动中,影响人的活动方式、风格和绩效,是人的独特性的整体写照.当前,从心理学视角关注高校教师人格,不仅要对教师人格特征进行调查和描述,更要侧重于教师人格对学生发展的影响机制、教师人格干预实验等方面的实证研究.

法学的途径.作为法律概念的人格最早出现于罗马市民法.在罗马市民法中,人格是指能够享有罗马市民权的主体资格,人格被涵盖在身份之中.从罗马市民法到现代民法,人格的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民法中人格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三重涵义:(1)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2)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3)一种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6]不难看出,一旦将人格赋予法律性,赋予其主体、权利能力、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等多重内涵时,人格就上升为法律人格.所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高校教师,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二)纵向剖析:非独立、不完善的人格向独立、完善人格的演进

非独立、不完善的人格具有现实性.当前,教育制度的不完善性,迫使高校教师忙于授课、忙于论文、忙于职称、忙于晋升.高校行政化的倾向导致只重视规范的行为,而忽视个人间的不同差异,更使得教师依附于制度规则,逐渐失去其独立自主意识,成为一种失去个体特征的被形式化了的“工具人格”.

独立、完善的人格具有理想性,是达到教师完美人格的状态,它要求高校教师学会悦纳自我和他人,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做学生、同事、领导等喜欢的有人格魅力的人.独立人格之“独立”是高校教师与其他人交往的前提,是高校组织存在的基础,高校教师只有主动接受高等教育价值理念的引导,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怎么写作视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在实践活动中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创造,对自己的行动有着充分的自觉.


三、高校教师人格的特征

抽象性和具体性

人格本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马克思指出“人格脱离了人自然就是一个抽象.”在笔者看来,人格的抽象性更多地体现在其概念的模糊性上,甚至有学者认为“人格”一词并不适用于用正规概念来解释.[7]人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人格的存在却是具体的.一个人的人格是在遗传、环境、教育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在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下,一个人的人格总有一些与别人完全不同的特征.从此层面上来说,没有抽象的人格,人格总是具体的.

组织性和个体性

人格概念不仅可以用于个体,也可以用于某个行业或职业的人群.它是社会性的集中表现,不同的角色和职业有着不同的人格特质和模式要求.组织中的个体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简单地堆积起来的,而是错综复杂地相互联系、交互作用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外化为一种“组织人格”.但现代社会,人格往往是通过个体表现出来的,如果单单把教师人格理解为一种“组织人格”,可能会出现轻视个体教师合理需求的不良状况,因此我们既要强调教师对学校的贡献,更要重视学校对教师的人文关怀,相互给予,不可分割.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