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基涉税风险形成与释放

更新时间:2023-1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276 浏览:70473

影响企业所得税正确性的因素有多种,其中税基因素尤其重要.企业所得的税基是指一定时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基管理就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管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管理上的需要,我国目前征管实践中,依据企业账目健全情况,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税和核定征税两种方式.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按企业所得税有效管理目标设定的控管程序得到的税基都希望与企业实际相符.所以只要能控制企业一定时期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实际上就控制了应纳税所得额.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形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米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基本上涵盖了企业的各项收人,有生产经营收入,也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如投资收益、政府拔款、营业外收入等.生产经营收入的类型按与流转环节税收的关系可以分为:与增值税有关的销售收入,与营业税有关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营业税均无关的其他收入三种类型.又因取得收入时使用的凭据不同分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的、需开具普通的、不需开具的三种情况.增值税专用的使用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相对而言舞弊的成本高,而企业取得收入不的情况又很少见,相对而言,普通出问题的可能陛更大.

监控收入总额只是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一项工作,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允许扣除的各项也需要监控.首先,要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不征税收入.企业逃税的做法是将一部分应税收入作为不征税的收入在计税时扣除.其次,要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免税收入,企业容易将应税收人变成免税收入.第三,要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这部分内容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有着复杂的关系,很难通过对其他税种直接控管达到对这部分内容间接控管的目的,而这些内容监管的质量又直接影响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控管.所以,成本、费用、损失是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中最薄弱的部分.

企业一般是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利润基础上对税法上的限定扣除或加计扣除进行逐项调整.调整的内容包括:(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扣除(超过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2.5%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6)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Jg计扣除.(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释放

由于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涉及的内容较多,应从总体上确定管理思路.应清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各种因素,逐项评估逃税风险,再依据分析结果采取行动,即在税源监控、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逃税风险.

从逃税具体的做法来看,逃税人通常缩小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做法是隐瞒收入、捏造或虚构各项扣除,虚增成本、费用,虚报损失.隐瞒收入的手段主要包括:将开出的不入账或虽入账但不申报纳税;少列金额.前者通常可以通过追根塑源的方法进行控制或发现,只要工作细致、全面,逃税者一般都会被查出.但如果纳税人使用的是伪造的检测,问题就会复杂化,此时的工作重点是打击检测而非监管凭证、账目.

从长期来看,仿照“增值税的防伪税控系统”对其他涉税凭证实行信息化管理非常必要.少列金额的做法通常是开具“上下联不一致”和前后联都比实际少列交易金额,如果是开具“上下联不一致的”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比对发现,如果是故意隐匿交易金额,可按税法规定的“比照正常调整”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捏造或虚构各项扣除,虚增成本、费用,虚报损失,可以纳入信息化系统跨企业、跨地区进行收入与费用的比对.对与收入管理无关的内容(如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发生的损失处理等),可制定专门的方案进行专项管理.如对成本核算管理主要应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掌握成本、费用发生的规律,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财务核算制度.对损失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审批和过程监控的方法.


上述工作都要依靠税务部门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有效率的业务系统和人员方面丰富的反逃税经验、高超的技能、扎实工作的作风为支撑,才能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