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对外投资管理的

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47 浏览:18019

摘 要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对外投资存在账实不符、校企不分、对外投资收益不高等问题,根源在于制度、管理、监督上的缺位.高校对外投资是学校进行资产重新组合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科学管理,完善高校对外投资的核算和监督,才能确保高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 键 词 :高等学校 对外投资 会计核算 科学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和教育部修订发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并于 2013 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高等学校对外投资的内容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由此可见,高校的对外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债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在对外投资方面,体现出来的主要指导思想是从严控制高校对外投资.


高校的对外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高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高校经济总量的持续和快速增长.但是高校的对外投资却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从高校对外投资现状来看,存在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投资效益差、相关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后续管理和评价体系等问题.多数高校对外投资收益不甚理想,给高校造成财务困境,对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高校对外投资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盲目投资,缺乏一定的可行性论证

对外投资作为高校重要的经济活动,除了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外,更应做好科学、的决策,提高其可行性论证.然而部分高校对外投资未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甚至也未进行相应的可行性论证,导致投资存在风险.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转不规范

1.投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顺畅.高校为投资企业提供了很多资源,如:公司生产经营基地占用学校房产,学校临街商铺委托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但由于受国家相关政策等多方面限制,高校并未能将经营性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投资企业或真正市场化运作,合理收取各项资产使用费、租赁费.既得利益者在思想上的顾虑或多或少阻碍了校企人员完全分离,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校办企业的独立自主经营.

2.管理模式不科学.高校投资企业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通常由学校派员组成,选择面过于狭窄.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大多不是专业的管理人才,许多由学校委派到企业的经营者不擅长经营,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由此所办经济实体的收益率不高,存在潜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三)高校对外投资存在只投不管、一投了之的现象

部分高校疏于管理,对投资的经营管理情况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后续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校办企业虽然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学校在中也委派了校方代表,但董事会、监事会一年仅开一、两次会,甚至不开会,校方代表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难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治理机构几乎形同虚设.校办产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审计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四)投资收益长期挂账

部分高校既不在会计核算上反映投资收益,也不关注投资损失.对外投资的企业由于缺少约束机制,存在延迟分配利润或不分配利润的现象,盈余资金长期结余在企业账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对外投资核算不规范,无法如实反映单位资金变化情况

1.目前,一些高校对外投资的核算,往往是记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不能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对外投资的相应情况;或者虽然通过“对外投资”科目核算但并未同时通过“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以及“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核算,因此无法如实地将单位资金变化情况进行正确反映.

2.对外投资科目设置不完善,不能反映对外投资盈亏情况和实际价值.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外投资”科目仅核算的是对外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后期计量过程中,只有在实际取得收益时才将金额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而对于投资过程中形成的损失,则无法在账面进行反映,只在收回投资时进行冲销.“对外投资”科目账面始终无法反映对外投资的盈亏情况和实际价值,也无法掌握对外投资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状况,对于出现的亏损不能及时进行入账核算,容易使亏损持续扩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高等学校对外投资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相应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并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应制订高校对外投资审批管理办法,建立操作可行、管控明确、机制灵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内部投资审批制度.学校所有对外投资首先应进行充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价;其次要建立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讨论,决策,避免投资主观性;最后要明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对外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1.高校成立资产管理专业机构.第一步是在高校建立国有独资性质的产业实体(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第二步以实体(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形式对外投资,其他的团体或者个人不允许对外进行投资,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步是产业集团(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全权负责学校的对外经营活动,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促进校办企业股东多元化,实现产权清晰、资产明确、校企分离. 2.学校资产分类管理,明晰资产权属,实现有偿使用成本核算.学校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划归资产公司具体运营,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对于所办企业占用学校房产、无形资产、技术成果等相关资产,采用收取租金、相关使用费等有偿使用原则.

3.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为代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制.

4.扩大选择范围,科学选择公司经营管理者.要科学用人,着重考察经营者的能力,必要时择优选定职业经理人,不局限于学校编制人员.避免经常性更换,切实保证经营者的经营权力.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高校应明确被投资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每年对被投资企业下达业绩考核指标,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定期向学校报告日常经营状况,对发生的重大采购、重大资产出售和处置、重大诉讼及仲裁等事项,要及时报告.

(四)督促被投资企业完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对外投资权益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应参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年度利润分配工作.规定每年应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学校投资收益.

(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

1.建立健全对产业活动和投资行为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投资的方向、对外投资决策的校内审批权限和程序、学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投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2.建立健全学校向所投资企业派出干部的管理制度.明确向哪些企业派出管理干部,学校的哪些人员不能在企业任职.明确干部遴选、考察、委派的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派出人员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健全校办企业的财务监督机制和审计监督机制.要求被投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接受出资人的检查和监督,并定期委派相似度检测机构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对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不良、亏损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清理整顿,及时化解投资风险;引导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做强做大企业,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规范会计核算管理,真实反映对外投资实际价值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规范的对外投资科目核算内容仅能反映期初投资成本,无法满足后续计量的核算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核算,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核算要求,增设“对外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外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对对外投资持有期间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其能够及时反映盈亏变动情况.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