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35 浏览:14380

摘 要 :我国土地问题一直是广受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农村作为我国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元素,其建设用地的管理一直被人们重点关注着.本文针对新增耕地,提出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科技手段等对其进行保护的方案,并通过加大对违法占地、破坏基本农田以及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的惩治实现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

关 键 词 :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2-1


在我国社会飞速发展的宏观环境带动下,农村人口的物质生活水平实现了逐步提升,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越来越高,国家和社会对于新型农村的建设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并将其列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工程.对于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而言,如何通过有效的措施使农村建设用地实现规范化是其全部工作的核心.秉承实现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思想,提出几点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措施与建议,从而实现社会的科学发展.

1.完善对城镇开发建设的规划与引导

为了有效落实国家对于“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推动综合性开发建设工作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1 进行城镇建设的综合性开发

城镇建设的综合性开发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以及旧城改造等一系列开发活动,并且要满足城镇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达到“若开发、即建成、终收效”的目的,使每一寸土地都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1.2 以国家在非农业建设用地方面的计划指标进行城镇建设综合性开发的控制

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在进行城镇建设的综合性开发方面的计划编制时,需要以落实开发建设用地计划为出发点,以实现土地开发建设的综合性平衡为目的.未被划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设没有申请用地的资格,绝对禁止先征待用以及未征先用的现象发生.

1.3 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协助作用

国土资源部门需着力宣传新型农村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并且为政府在土地利用方面的总体规划的修改发挥协助作用,主动参与到新型农村建设的有关规划中,保障有关规划的无缝衔接.

2.加强对乡村建设用地的管理

对于乡村建设用地方面相关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应从遵守“五个有利于”的角度出发,并且以实现“五个有利于”为目的.“五个有利于”的具体内容为:有利于节约土地使用量;有利于土地公有制的持续;有利于培养和发展统一的土地市场;有利于为更多的农民创造福利;有利于实现一体化.但是对于当前的住宅基地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些农户出现“一宅多户”或者通过欺骗方式获取住宅基地建设权;某些交通不通畅的自然村逐渐集中于小城镇.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合理规划土地使用格局、合理调整土地使用结构等方式,实现变废弃土地为可用土地的目的.

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在众多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中,土地开发整理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推动经济向可持续方向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在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出现的状况,以缓解在非农建设用地方面的紧张局面为目的,以修正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导向,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规划,实现由土地开发的主体地位逐渐过渡到土地整理复垦的主体地位.此外,应着力整治基本农田,将零散土地进行规整,并且通过提升配套的水利设施的数量、提升土地利用率等措施提升耕地的总体质量.

3.1 建立以土地整理为目标的审批制度

对于受到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双重影响的土地来讲,首先对其整理目标进行审批,因此,需建立一套以土地整理为目标的审批制度,其中土地整理目标需划分为两类,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和增加耕地项目.

3.2 对土地项目整理进行过程优化

无论是项目的前期规划、项目施工还是规划设计工作之间都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了人、财、物、料的巨大浪费,从而影响了项目整体质量.对土地项目整理进行过程优化,需减少各部门间的重叠环节,从而缩短工期,实现人、财、物、料的节约,进而提升项目整体质量.

3.3 加强农村土地整理机构的建设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是政府统一带动的,由国土、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通过对土地整理工作的全局性指导,将农村土地工程做成典型的“惠民工程”.

4.对乡村企业用地进行合理规划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良好工业基础的乡村,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对于新型农村建设的宣传,为政府修订总体规划做出协助,主动参与到相关规划中来,并且充分了解当地居民对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期望,制定出与实际情况相吻合的建设规划.与此同时,包括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数量等强制性内容在内的指标均要纳入考虑范围,从而实现土地的节约使用.

5.坚决禁止违规用地

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土地的监管,坚决禁止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或者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各乡镇需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巡查工作者的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尽早遏制非法用地行为.与此同时,可以设立作为辅助工具的、信箱,及时了解群众的信息.对于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