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票据管理水平

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51 浏览:15242

【摘 要 】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在执收过程中出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重点针对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开展了调研,对票据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思考,希望以此提升各级机关对票据的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的财务管理.

【关 键 词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票据

一、财政票据的定义及分类

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发放,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怎么写作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以及上述执收单位进行财务往来结算等应当使用财政票据的财务行为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对执收单位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财政票据按执收功能分为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通用票据是指能满足一般收费特点,具有通用性质的票据,适用于收取普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通用票据不能满足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特殊需要时,根据某项非税收入的征收特点而设计的具有特定式样的票据.专用票据包括罚没票据和其他专用票据.

财政票据按用途分为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票据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怎么写作、准公共怎么写作取得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包括《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定额票据》.

二、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额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中,我局是使用票据较多的单位,目前使用的票据有《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定额票据》、《四川省交通违章罚款票据》.近年来,随着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也暴露出我局在规范管理、使用票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票据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较为淡薄.部分单位或部门虽有专人管理票据,可是对于票据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票据管理意识不强.一些单位领导在票据管理问题上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票据使用人员很不固定.个别部门没有建立规范的票据使用操作流程,管理松懈,要求不严,从而为资金安全埋下了隐患.

(二)在管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保管、使用.一是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市局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有的单位在具体落实上打折扣,执行不到位;二是监管不到位,管理脱节.票据使用部门从市局领回票据后,对领用的票据进行登记,发给各部门的票据领用人员,有些部门因领票人的工作变动,所领票据缺少交接手续,票据遗失后责任人无法确定.三是填写不规范,填写内容不齐全,错填、漏填、书写不清楚的现象也时有出现.

(三)票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都建立有《票据领用登记表》,实行专人保管,可都没健全后期管理制度,对于交回票据的时限、使用权限、领用数量没有定性的规定,导致收回票据时发生很多的问题.少数票据长期存放在使用民警手中没有及时收回.

(四)宣传力度不够,具体使用过程中错误较多.票据最终的使用者是每个民警,但在此次调研中发现,很多民警对票据的填写要求、本单位票据管理规定、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不甚了解.如出现执行完罚款手续后,将票据第一联直接装入案卷,不交给财务做帐,致使财务无法与财政对帐.有的单位在收费或罚款时,对涉及多个项目的,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填写,仅填写一个项目,收费标准无处可查.

三、加强和改进票据管理工作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票据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既有主观认识不到位,也有历史遗留问题,还有管理界面与接口不清等原因造成的.当务之急是对症下药,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寻找解决措施.现结合我局在票据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我局加强票据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票据管理意识.票据是单位财政收支和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对于遗失、损坏、缺失、涂改、转借、错开和开具大头小尾等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各单位在票据领用时务必加强对领取的宣传力度,对重要事项逐条交待,务必使每个使用票据的民警对此有全面的了解.对各级部门时刻提醒,领用票据时加强宣传,提高民警的票据管理意识.加大对基层办案民警对票据的重要性的认识,让使用票据的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使用票据的思想,从而对票据合法使用,认真管理,巩固了民警的票据管理责任心,就避免了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对票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警的责任心,实行谁管谁负责,对于票据实行“谁领取、谁保管、谁交回”的原则.

(二)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调研中发现,虽然各单位都建立了票据管理制度,但使用的基本都是市局制定的相关制度.由于各单位具体情况不同,在管理细节上就存在一些问题.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票据管理制度》,要从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结报、核销几个方面做详细规定,并规定相对的奖惩措施,在票据管理的纪律方面也要作相应的规定.

1、票据实行“按需领用、核旧换新”的原则,对各部门限量领用,交回旧领取新.在票据的使用中规定按照票据编号顺序逐一使用,不得随意选择、跳号、反顺序使用,保障票据交回时的完整性,以便财政核销.在票据的核销方面实行日清月结,在交回票据时,与所上缴银行金额、款项性质核对,核实缴存银行数量,检查票据使用有无违规等情况,相关报结核销结果应作书面记录并建立档案台账. 2、补充票据的限期清查,逐级上交,及时清理票据规定.工作变动时须先交回票据,实行票据不移交原则,保障票据达到100%的交回率.领用票据实行限期交回,按需所领.避免票据的流失.

3、票据实行日清月结,在报结核销时,财务室应审核已用票据的收入金额和款项性质,核实缴存银行数量,检查票据使用有无违规等情况,相关报结核销结果应作书面记录并建立档案台账.财政票据按购领发放关系定期结报核销.各单位和部门要定期审查用票单位的用票情况和收入资金的缴存情况,并根据票据结报核销情况确定再次供票及供票数量.

4、加强票据管理,防止票据丢失等事故的发生,根据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财务部门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登记和保管等工作,要用专门的票据登记本记录所有票据的发放、领用、回收.每本的作废要联单齐全,方能注销.

5、对票据使用做出进一步详细规定.票据管理人员对使用人员要要求做到“全联复写、字迹清楚、填开规范”,不得转借、转让、据;不得挖损、涂改、撕毁票据;不得串用和扩大票据的适用范围.对填写错误的作废票据,应加盖戳记,完整保存各联次,以备结报核销,不得擅自销毁.

6、对收取的各类款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交,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据、打白条和使用非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财务人员每月对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票据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票据回收要按逐页审核.票据要按年全部回收,跨年度最好起用新本,便于年度核对.

7、加强收费透明化.从源头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实施处罚,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严禁乱收费、乱罚款等事情的发生.

8、票据管理做到专人、专责、专账、专库管理,严格领购、使用、结存和核销手续.票据遗失、被损或被盗,用票单位应及时查明原因,书面说明事因和整改措施,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并公告作废.核销后的票据存根统一由票据专管员保管,保管期满后统一造册上报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派专人监销.

(三)层层管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各单位实行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基层办案民警对所在科、所、队内勤人员负责;科、所、队内勤对分局财务负责;分局财务对市局财务负责;市局财务对市财政负责.要在本单位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做到在票据领用、使用、缴还的各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四)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

单位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定期组织人员对领用的票据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票相符. 同时加强审核,对在收费过程中出现的收费不开具,大头小尾等情况要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对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票据流失的责任人也要制定一定的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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